創造諸天的耶和華,制造成全大地的神,他創造堅定大地,并非使地荒涼,是要給人居住。
現代科學界有一個原理被稱作“人擇原理”。這個原理主要是說,地球似乎自然地適合生命的生存。宇宙學家還更進一步地提出宇宙的自然定律,從電子到超新星都有助于生命。詳見:
http://www.reasons.org/articles/anthropic-principle-a-precise-plan-for-humanity和
http://www.reasons.org/articles/design-evidences-in-the-cosmos-1998。
所有這些都是神的存在的証據。“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