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English 中文 Big5

罗马书4

使人得救的信

4:1 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
4:2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
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

4:3 经上说什么呢?说:
“亚伯拉罕信神,
这就算为他的义。”创世纪15:6

4:4 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
4:5 惟有不作工的,
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
他的信就算为义

4:6 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

4:7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4:8 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诗篇32:1,2
4:9 如此看来,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
因我们所说,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
4:10 是怎么算的呢?
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
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

4:11 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
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

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
使他们也算为义

4:12 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
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
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

4:13 因为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
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
乃是因信而得的义。
4:14 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
信就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
4:15 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或作“叫人受刑的”);
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过犯。
4:16 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
因此就属乎恩,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
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
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
4:17 亚伯拉罕所信的,
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神,
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创世纪17:4
4:18 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
就得以作多国的父,
正如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创世纪15:5
4:19 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
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
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
4:20 并且仰望神的应许,
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
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神。
4:21 且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能作成;
4:22 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
4:23 “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
4:24 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
就是我们这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
4:25 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
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或作“耶稣是为我们的过犯交付了,是为我们称义复活了。”)。

问题讨论

如何解释罗马书4:2,3雅各书2:21-24的矛盾?
第5节里的“罪人”指的是谁?
义是像工资那样靠做工挣来的吗?
圣经里把“作工”与“信”是不是当做一回事?
人能够“信”而无行吗?
要因信称义是不是说人必须“信”而不靠做工来挣得这种义?
vs 6-8 称在行为以外的信为义是什么意思?
vs 9-15 亚伯拉罕是在受割礼之前还是受割礼之后被算为义的?
基督徒是在受洗之前还是受洗之后因信称义的?
我们能不能说用水受洗这个记号是我们还没有受洗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
那些属乎律法的人是因信称义的后嗣吗?
vs 16-17 “因此就属乎恩”是什么意思?
你是亚伯拉罕的后嗣吗?
vs 18-25 例举亚伯拉罕的信的例子,如何将这些应用在基督徒的信里?


注释

vs 1-5 雅各书2:21-24并不与罗马书4:2-3矛盾,它说的是自然地出于信的外在行为,就如雅各在前一段里所说:
雅各书2:18 必有人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借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
正如雅各那样,保罗说的是有应用的信,但信的目标不是它的应用,而是神的应许。对基督徒来说,信的目标就是基督的挽回祭,而信的应用则是服从基督的命令,爱别的基督徒,传福音,洗清罪,等等。那些缺乏这些外在行为的人所具有的只是虚假的信。

从另一方面来讲,那些把信放在靠这些应用来使他们称义的人也不够格因信称义。因为他们的信的目的不是基督,而是他们的出色的工作。因信而得来的义必须白白地接受,否则就一点也得不到。如果人想用他的表现挣来他的救赎,那么这种人就有可夸口的了,于是就夺去了神的荣耀,拒绝承认神会如此地恩慈,以至于白白地饶恕罪人的罪,使他们称义。

有人说,圣经还是在说人必须得“做点什么”才能得救,他们必须“信”,于是接下来说因为“做点什么”可以被叫做作工,所以人还是因行为称义的。虽然“信”的确是“做点什么”,但圣经并不把“信”与“作工”当做一回事,比如罗马书4:4,5说: “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

“信”和“盼望”相类似,指的是头脑里的想法和心里的态度,但它们本身不是具体的行动,虽然它们会带来有外在表现的具体行动。

vs 5 “信”译自希腊文“pisteuo”一词。是“pistis”的名词形式。

vs 6-8 表明从基督那里所得来的义就是罪得赦免。这就是义。在我们身上造就义的行为是拯救的另一个侧面——把我们从故有的罪性里拯救出来。但那不是他在这里所说的义。他说的是称义而不是成为圣洁。

vs 9+ 当亚伯拉罕因为信神的应许而称义的时候,他是外邦人。这里保罗勾画出福音与旧约的连续性,证明外邦人里的信徒也在神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之下,所以也是信的后嗣。

vs 11 割礼是因信神的应许而称义的记号或印证。人不能靠受割礼或受洗而称义。这些只不过是像征而已。
基督徒的使人得救的信的特征

vs 24 注意到基督的复活在福音里是多么的重要。今天,福音常被说成是:“当耶稣进入你的心中时,他会让你对自己有良好的感受。”而没有清楚地讲明耶稣到底是谁,对他的复活和神迹讲得不够,因而缺乏足够的努力来肯定他是谁,这就表明今天所讲的这种信不过是盲目的信,对罪或耶稣把我们从罪中拯救出来讲得不够,对基督的主权讲得不够。结果那些听了这样一个脆弱福音的人就不能够接受耶稣为主和救主,而多像是在接受一个圣诞老人式的虚构的形像。那是今天许多人所讲的新时代的耶稣,而不是圣经里所讲的耶稣。

庇哩亚基督徒圣经学习资源
问题? 看法? 请来电子邮件
查寻BCBSR网站(用" "作词句查寻)



Edition: Tuesday, 10-Feb-2009 19:04:31 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