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得出聖經對喝酒的一個全面和平衡的認識,我把這個查經分為說允許喝酒的經文和說禁止喝酒的經文。
摩西律法允許把十一奉獻的一部分拿來買酒喝。
“又要把你的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并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吃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就是他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這樣,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神。當耶和華你神賜福與你的時候,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那路也太長,使你不能把這物帶到那裏去,你就可以換成銀子,將銀子包起來,拿在手中,往耶和華你神所要選擇的地方去。你用這銀子,隨心所欲,或買牛羊,或買清酒濃酒,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買。你和你的家屬在耶和華你神的面前吃喝快樂。”【申命記 14:23-26】
以賽亞書也說到允許喝酒:“在這山上萬軍之耶和華,必為萬民用肥甘設擺筵席,用陳酒和滿髓的肥甘,并澄清的陳酒,設擺筵席。”【以賽亞書 25:6】
還有在約翰福音第二章裏,耶穌去參加一個婚禮。在酒用盡時,耶穌親自用神蹟為婚禮提供了六石缸好酒。
保羅還對提摩太說:“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提摩太前書 5:23】但注意他說的是:“稍微”。
然而,不應該把寬容醉酒讀進那些經文裏去。因為雖然聖經允許適度地飲酒,但聖經強烈地和廣泛地反對醉酒。
“禍哉!那些勇于飲酒,以能力調濃酒的人。”【以賽亞書 5:22】
“誰有禍患?誰有憂愁?誰有爭鬥?誰有哀嘆(或作“怨言”)?誰無故受傷?誰眼目紅赤?就是那流連飲酒,常去尋找調和酒的人。酒發紅,在杯中閃爍,你不可觀看,雖然下咽舒暢,終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你眼必看見異怪的事(“異怪的事”或作“淫婦”),你心必發出乖謬的話。你必像躺在海中,或像臥在桅杆上。你必說:‘人打我,我卻未受傷!人鞭打我,我竟不覺得!我幾時清醒,我仍去尋酒。’”【箴言 23:29-35】“酒能使人褻慢,濃酒使人喧嚷:凡因酒錯誤的就無智慧。”【箴言 20:1】
“愛宴樂的必致窮乏﹔好酒愛膏油的必不富足。”【箴言 21:17】
“利慕伊勒啊,君王喝酒,君王喝酒不相宜。王子說:‘濃酒在哪裏?’也不相宜。恐怕喝了就忘記律例,顛倒一切困苦人的是非。”【箴言 31:4-5】可接下來說:“可以把濃酒給將亡的人喝。把清酒給苦心的人喝。讓他喝了,就忘記他的貧窮,不再記念他的苦楚。”【箴言 31:6-7】
當然,對最後的那兩節的解釋需要看到聖經的其它地方是怎麼說的。我的解釋是需要時刻戒備的人一滴酒都不能沾,對其他人來說,用酒帶來一些歡樂或減輕病痛,在不落入罪中的前題下,比如醉酒,是可以的。
我們可以自由地享受像喝酒這類快樂的事,只要我們不越過神給我們定的界限,并且明白,我們是神交給我們的一切事的管家,我們將要為這些事負責。比如經上說:“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舍,樂意供給人(“供給”或作“體貼”),”【提摩太前書 6:17-18】
至于醉酒──或其在今天常用的稱呼“酗酒”──聖經說:“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哥林多前書 6:9-10】還有:“情欲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奸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凶殺”二字)、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加拉太書 5:19-21】酒鬼將被永恆地定罪。他們不能進天堂。
從哥林多前書可以看到,那些吃聖餐人,甚至因為醉酒被神殺掉。
經上說:“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以弗所 5:18】
關于教會的領袖,經上明確地說:“監督既是神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貪無義之財,”【提多書 1:7】還有,“作執事的也是如此:必須端庄,不一口兩舌,不好喝酒,不貪不義之財。” 【提摩太前書 3:8】作監督的也同樣:“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提摩太前書 3:3】還有: “又勸老年婦人舉止行動要恭敬,不說讒言,不給酒作奴仆,用善道教訓人,”【提多書 2:3】因此,醉酒是被明確禁止的。
關于良心的事,基督徒有很大程度的自由。但因為愛的緣故,基督徒應該限制自己,不要做使其他基督徒的良心受責備的事。經上說:
“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經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并聖靈中的喜樂。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就為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羅馬書 14:13-20
這包括喝酒。有些人正在為擺脫酗酒而掙扎。有些人沒有這樣的問題,或不被這類的事所誘惑,而在行使他們喝酒的自由時,有可能誘發那些軟弱的人的酒癮,使他又會到酗酒裏去。
因此基督徒最好不要沾酒。雖然他們有喝酒的自由,但他們無權醉酒。還有,出于對他人的愛,他們在行使他們的權利時要當心,不要使軟弱的人墮入酗酒的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