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庇哩亞人就是一個用聖經檢驗所有觀點,并允許他們自己也受到同樣檢驗的人。“這地方的人,賢于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使徒行傳 17:11】但雖然聖經贊同這樣的做法,稱之為“賢”,今天的大多數教會卻是反庇哩亞的。
的確,我自己最近就因為實踐作庇哩亞人,先後被兩個教會逐出。因為出于他們的本性,他們不允許任何人檢驗他們教派的觀點。他們用他們的神學先父來解釋聖經,比如衛理公會用衛斯理,歸正教會用約翰﹒加爾文。就像天主教和東正教一樣,他們不允許在教會�婼頨疇L們神學創始人的觀點。所有這樣的教會本質上是反庇哩亞的。
那麼,那些稱自己為“非教派的教會”呢?現實是,大多數非教派的教會其實是偽裝的教派教會。也就是說,他們說非教派的意思是他們不是一個名牌教派。但事實上,大多數本身是一個教派。他們的機構化領袖,無論是牧師還是長老會,給機構定義了一套觀點,這套觀點是不允許被檢驗的。只能用他們的觀點來解釋聖經,而不是允許用聖經來檢驗他們的觀點。
考慮這些教會的在他們的網站發表的“信仰告白”。他們通常包括一些標准信條,然後加上一些他們教派特有的東西。比如,我看到一個說:“我們既不是五點加爾文主義者,也不是阿民念派。”顯然,不歡迎加爾文主義者和阿民念派的基督徒被包括在“我們”�堙C很多教會在他們所謂“我們的信仰”的陳述中,還包括了靈恩派關于將受聖靈的洗局限于部分信徒的教義,有點像教派主義中的教派主義。
這些信仰告白中的“我們”是誰?如果信徒們聚在一起,他們的集體應該被認為是“我們”。但在教派基督教�堙A這個“我們”只是基督徒中的一個部分,一個宗派,一個派系,他們甚至不與那些被他們看作是合法的基督徒,但不持有他們教派特有觀點的人相交。還有,如我提到的,這種教會不歡迎庇哩亞人。因為即便一個庇哩亞人同意他們的特定教派觀點,但他們將其作為團契的基礎是庇哩亞人不能容忍,不能不發聲的,結果會被逐出這樣的教會。
凡信基督的信徒都是一家人。使當地信徒團體機構化的目的應該是協條這個家庭,讓大家的恩賜得到發揮,使整個身體得到造就。
但隨著芥菜種長成了樹,飛鳥就來在它的枝上做窩。教派領袖興起,趕散羊群,就如保羅對以弗所教會的長老預言的那樣:“我知道我去之後,必有凶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不愛惜羊群。就是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要引誘門徒跟從他們。”【使徒行傳 20:29-30】這些領報酬的神職人員首先逐出任何不持他們教派觀點的人,還以過度限制被允許參與的人來限制團契。今天在教會�堻q常很少有團契。人們去教會就被告知說什麼,唱什麼,然後就被灌輸,不許發言,堵上嘴,綁在椅子上,完後就各回各家,所經歷的團契并不比聽線上聚會經歷的多,雖然他們也許能在其中打一個很好的盹。
這與聖經關于聚會的教導相反。
“你們聚會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來的話。凡事都當造就人。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要一個人翻出來。若沒有人翻,就當在會中閉口,只對自己和神說就是了。至于作先知講道的,只好兩個人,或是三個人,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若旁邊坐著的得了啟示,那先說話的就當閉口不言。因為你們都可以一個一個地作先知講道,叫眾人學道理,叫眾人得勸勉。”【哥林多前書 14:26b-31】“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于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以弗所書 4:15-16】
團契要有參與在�堶情C不只是點個卯,而要運用一個人的屬靈恩賜來造就整個身體。
但從宗派教會的伊始,“教會”就被當作只是機構的領袖,而不是信徒在當地的聚會。比如,教派的領袖會用“就告訴教會。”【馬太福音 18:17b】這樣的語句,而將這個語句僅限于作為領袖的自己。
歷史先例告訴我們,宗教領袖與自大狂間的關聯。誰是耶穌最大的敵人?他那個時代的宗教領袖。為什麼呢?因為他們的高傲。縱觀歷史,大多如此。今天很多教會領袖把他自己權威的范圍看得比他實際的合法權威范圍大很多。所以,他們把團契限制在那些持有他們教派觀點的人,把團契本身定義為參加他們的講課和給他交錢。無論他說什麼話,無論他的任何法令都不能受到檢驗,只能服從。我不認為那就是耶穌對領袖的想法。那不只是轄制羊群,而是吃羊群,驅散羊群。(那樣做的是哪種動物呢?)
聖經說的領袖為別人樹立一個可以學習的榜樣。很多機構化領袖告訴我說耶穌不是一個應該效法的榜樣!盡管聖經說耶穌是一個應該效法的榜樣。他們說保羅不是一個應該效法的榜樣,盡管聖經說他是。他們這樣做的原因是,效法耶穌和保羅樹立的先例會造成與超越合法權限的宗教精英的衝突。
想讓團契完全圍繞著他的牧師不愿他自己被看作是一個榜樣,因為那樣會使其他自大狂的人在他的教會�媬陸_,威脅和篡奪他的權威。但效法基督榜樣的牧師或其他教會領袖會樹立起可以讓別人效法的榜樣。問問你自己,如果教會�堛漕C個人都像其領袖一樣,你的教會將是什麼樣子?領袖們是精英主義者,還是像耶穌那樣?
所有信徒都應該有權利與他們的家人,基督的身體,無論是誰團契。在我看來,那高于機構化領袖強加給當地信徒家庭的任何非法限制。因此,信徒與他們的家人聚會不需要得到當地機構化領袖的允許。
但問題出現了,這些宗派機構本身應不應該被視為合法的實體,就像世俗或民間組織那樣。如果一群信徒形成一個政治組織,那個組織是一個教會嗎?不。教會不是一個機構,而是信徒在信基督這個共同的基礎上的聚會。這些被稱為“教會”的宗派機構組織從民間的意義上有其合法性。他們的領袖在民間的意義上對于他們宗派機構的運作有其合法性。他們負責管理他們的設施和會議。
如果一個庇哩亞人為了團契的目的參與這樣一個組織,他很快就會被逐出。這�堥S有太多選擇。要麼選擇參與,被逐出,要麼一開始就選擇不參與。庇哩亞人可以試著找一個非教派的教會,但從我的經驗,這樣的教會很少。要麼自己組建一個群。畢竟聖經沒有提到要多少信徒聚在一起才能算作“教會”,除了耶穌說:“因為無論在哪�堙A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奡N有我在他們中間。”【馬太福音 18:20】(也許那就是這個數目!)還有,聖經�堥S有提到今天被稱為“准教會”,比如校園事工和諸如此類的,本身不能算作是信徒的聚會。今天,庇哩亞人在尋求團契時,必須打破常規,在聖經�塈鉾狙蛂C
像庇哩亞人那樣去做在教會�堜珚g歷的敵意主要來自領袖,被其職位的高傲所敗壞,縱觀歷史,宗教精英中的狂妄自大效應似乎很典型。因此,對待庇哩亞人的方法通常是控告他們叛逆。在對宗教精英的意見和觀點提出質疑時,那種做法被指控為反抗機構權威。耶穌遇到的也是這樣的事,并使他被釘十字架。的確,他似乎故意挑戰那個時代的宗教精英,用聖經質疑他們的觀點。因此,像庇哩亞人那樣去做似乎是跟隨耶穌的一部分,可預見的結果就是你將受到宗教精英的逼迫,就像耶穌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