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不但是可接近的,他還想讓我們向他提出請求
“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他,相近的時候求告他。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神,因為神必廣行赦免。”【以賽亞書 55:6-7】神聽那些順服他的人“你們中間作父親的,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拿蛇當魚給他呢?求雞蛋,反給他蠍子呢?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路加福音 11:11-13】
因此:
- 有權柄的人應該也可以接近,并向他們提出請求
- 在權威之下的人應該自由地提出上訴
“并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約翰一書 3:22】
“那領二千的也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二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二千。’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馬太福音 25:22-23】
“主人來了,看見仆人儆醒,那仆人就有福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必叫他們坐席,自己束上帶,進前伺候他們。” 【路加福音 12:37】
因此:
- 人的權威應該更加聆聽順從的人
- 那些在權威之下的人在提出請求之前應該考慮合宜程度的順從
還可以求告神的名
“拯救我們的神啊,求你因你名的榮耀,幫助我們,為你名的緣故,搭救我們,赦免我們的罪。為何容外邦人說,他們的神在哪�堜O?愿你使外邦人知道你在我們眼前,伸你仆人流血的冤。”【詩篇 79:9-10】“耶和華啊,我們的罪孽雖然作見証告我們,還求你為你名的緣故行事。我們本是多次背道,得罪了你。”【耶利米書 14:7】
“求主垂聽,求主赦免,求主應允而行,為你自己不要遲延。我的神啊,因這城和這民都是稱為你名下的。” 【但以理書 9:19】
因此:
- 人的權威應該考慮對請求的回答會如何影響他們的名聲
- 在權威之下的人應該考慮求告他們的領袖的名聲
比如求告神的信實
“求你為你名的緣故,不厭惡我們,不辱沒你榮耀的寶座。求你追念,不要背了與我們所立的約。”【耶利米書 14:21】“神非人,必不致說謊,也非人子,必不致後悔。他說話豈不照著行呢?他發言豈不要成就呢?” 【民書記 23:19】
但神不接受奉承
“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 【馬太福音 15:8】人的權威也不應受阿諛奉承的影響
“希律在所定的日子,穿上朝服,坐在位上,對他們講論一番。百姓喊著說:‘這是神的聲音,不是人的聲音。’希律不歸榮耀給神,所以主的使者立刻罰他。他被虫所咬,氣就絕了。”【使徒行傳 12:21-23】
神也不接受或榮耀無腦的重復
“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復話。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你們不可效法他們。因為你們沒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的父早已知道了。”【馬太福音 6:7-8】
持續的抱怨也許能使你得到你想要的,但不一定是對你好的。
“等不多時,他們就忘了他的作為,不仰望他的指教,反倒在曠野大起欲心,在荒地試探神。他將他們所求的賜給他們,卻使他們的心靈軟弱。”【詩篇 106:13-15】那些在權威之下的人在陳情之前應該檢驗他們的不滿是不是有合法的依據
“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所以我們可以放膽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希伯來書 13:5-6】
那些有權柄的人不得濫用他們的權威,特別是關于那些弱勢的人
“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若是苦待他們一點,他們向我一哀求,我總要聽他們的哀聲,并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為寡婦,兒女為孤兒。”【出埃及記 22: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