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圭必不离犹大,杖必不离他两脚之间,直等细罗(就是赐平安者)来到,万民都必归顺。”【创世纪 49:10】
意思是以色列的犹大支派将掌握权杖,即使在被掳时不被认可。犹大从掳到之地归回后,继续掌握权杖。那就是为什么他们被称为“犹太人”,尽管回来的还有其他支派的余种,比如便雅悯支派和利未支派也有人从掳到之地回来。从大卫王开始,以色列的所有支派中,掌握权杖的一直是犹大支派,直到弥赛亚到来。
“万军之耶和华说:‘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预备道路。你们所寻求的主,必忽然进入他的殿。立约的使者,就是你们所仰慕的,快要来到。’”【玛拉基书 3:1】
“看,在上主伟大及可怕的日子来临以前,我必派遣先知厄里亚到你们这里来;他将使父亲的心转向儿子,使儿子的心转向父亲,免得我来临时,以毁灭律打击这地。”【玛拉基书 3:23-24】《思高版》(这两节几乎从来不包括在新教的译本里)。
A. 约翰作为以利亚
- 按照对观福音,耶稣自己认为玛拉基关于弥赛亚的预兆,以利亚的预言由约翰完全应验了。(见:【马太福音 17:10-11】;【马可福音 9:12-13】;【马太福音 11:13-14】;【路加福音 7:27-28】)
- 但约翰自己拒绝了他是以利亚的说法!(【约翰福音 1:21】)
约翰在比喻的意义上是以利亚,但不是在字面意义上。约翰否认他在字面意义上是以利亚。他“你们若肯领受,(如果你可以理解这个预言的意义,)这人就是那应当来的以利亚。”【马太福音 11:14】表示并不是要在字面上应验这个预言。
B. 约翰在心志上是以利亚基督徒反驳说:约翰是在以利亚的“心志能力”上代表以利亚(【路加福音 1:17】)。
- 如果玛拉基的意思是这种意义上的应验,那么他就会使用比如“像以利亚”或“以利亚的心志”之类的说法。
- 然而,希伯来文本是明确的。这里说:“הנה אנכי שלח לכם את אליה הנביא”(“看哪,……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亚到你们那里去。”)
- “את”放在一个动词的直接宾语之前,如果所指的这个宾语是确定的。以利亚是专有名词,被认为是确定的。“את”这个介词强调出现的这个人将是以利亚。
先插一句,新教的译本里没有略去【玛拉基书 3:23-24】。但新教的译本译通常把【玛拉基书 3:19-24】归为第四章,所以你提到的【玛拉基书 3:23-24】对应于【玛拉基书 4:5-6】。
【玛拉基书 4:5】也可以在这种意义上理解,因为希伯来语的这种用法也并非不常见。比如,“后来以色列人必归回(或作“回心转意”),寻求他们的神耶和华,和他们的王大卫。在末后的日子,必以敬畏的心归向耶和华,领受他的恩惠。”【何西阿书 3:5】
还有,“我必立一牧人照管他们,牧养他们,就是我的仆人大卫。他必牧养他们,作他们的牧人。我耶和华必作他们的神,我的仆人大卫必在他们中间作王。这是耶和华说的。”【以西结书 34:23-24】
同样的说法也可用到这些“大卫”,因为也是专有名词。然而这些是弥赛亚式的,说的是弥赛亚为大卫王,虽然事实上弥赛亚不是大卫王本人。因为比如在其它地方他被说成是“大卫的子孙”。这是“类型学”的一个例子。大卫是弥赛亚的一个“类型”。施洗约翰是以利亚的一个“类型”。希伯来文的语法允许这种解释 。
C. 耶稣认为施洗约翰是以利亚本人
- 约翰还活着的时候,耶稣说:“只是我告诉你们,以利亚已经来了,人却不认识他,竟任意待他。人子也将要这样受他们的害。”【马太福音 17:12】
- 但约翰不承认这一点。所以,要么耶稣,要么约翰在撒谎(或搞错了)。
前面已经回答了。
D. 如果约翰是以利亚,他就没有完成神给以利亚的使命
- 弥赛亚的先行者要带来一个和平的时代(父子之间),并要作一个使者。
- 路加写到这适用于约翰:
“他必有以利亚的心志能力,行在主的前面,叫为父的心转向儿女,叫悖逆的人转从义人的智慧。又为主预备合用的百姓。”【路加福音 1:17】
“孩子啊,你要称为至高者的先知。因为你要行在主的前面,预备他的道路。叫他的百姓因罪得赦,就知道救恩。”【路加福音 1:76-77】
- 然而,约翰
- 未能实现这一点(叫心转向;叫悖逆转从智慧;预备合用的百姓(准备好);被称为“至高者的先知”)。
- 否认他是以利亚(【约翰福音 1:21】)
经上没有说他会影响每个人。经上没有说像你解释的那样关于和平时代的应许。
E. 更多地,以利亚据称向某些门徒显现(【马太福音 10:34-35】;【马可福音 9:11】)。然而:
- 如果约翰要么是以利亚,要么有以利亚的心志能力,那么以利亚怎么能向他显现?一个东西不能同时在两个地方。
- 门徒们怎么知道某人是以利亚(或摩西)?难道他们有相片?你能看相貌就认出以利亚吗?
- 所谓的以利亚没有执行神委托的使命。
前面已经回答了。
F. 耶稣宣告他的使命与以利亚的使命正好相反。(【马太福音 10:34-35】;【路加福音 12:49-53】)“我有当受的洗。还没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你们以为我来,是叫地上太平吗?我告诉你们,不是,乃是叫人分争。从今以后,一家五个人将要分争,三个人和两个人相争,两个人和三个人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儿子和父亲相争。母亲和女儿相争,女儿和母亲相争。婆婆和媳妇相争,媳妇和婆婆相争。”【路加福音 12:49-53】
但这不正好与这个预言一致吗?“看哪,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亚到你们那里去。”【玛拉基书 4:5】如果是这样的话,耶稣是耶和华与这个预言有什么不一致呢?
-- 按照【以赛亚书 11:1】,弥赛亚被称作从耶西的𣎴发的一“条”。如果耶稣不是这样一“条”,那么他就没有应言这个预言。
A. 核心问题:
- 按照基督教神学,约瑟不是耶稣的亲生父亲。耶稣是马利亚还是童女时从圣灵怀孕生的。
- 所以,通过约瑟追溯耶稣的家谱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耶稣并非约瑟的后裔。
如果你认为只有在血缘上才能成为某人的父亲,那么的确是没有意义的。但在耶稣的时代,他被算作是约瑟法律意义上的儿子。
B. 两个家谱(【马太福音 1:1-16】;【路加福音 3:23-38】)互不相符
- 马太福音声称耶稣是“大卫的子孙”【马太福音 1:1】
- 但是,马太福音说:“大卫从乌利亚的妻子生所罗门。”【马太福音 1:6b】这怎么能与路加福音相协调呢?路加福音耶稣的家谱里说:“拿单是大卫的儿子,”【路加福音 3:31】
- 耶稣是大卫的哪个儿子的后裔呢?
两者都是。比如,我有两个祖父,这难道是矛盾的吗?我有一个父系的祖父,还有一个母系的祖父。这有什么问题吗?
- 马太从亚伯拉罕例数了四十一代;路加例数了五十六代。
- 谁是马利亚的丈夫?希里的儿子,玛塔的孙子约瑟?还是雅各的儿子,马但的孙子约瑟?
C. 基督徒给出的标准回答:一个家谱(路加福音里的家谱)其实是马利亚的。
但是:
- 这一点没有圣经的支持。在新约里哪里给出了马利亚的家谱?
“雅各生约瑟,就是马利亚的丈夫。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是从马利亚生的。……”【马太福音 1:16】
“耶稣开头传道,年纪约有三十岁,依人看来,他是约瑟的儿子,约瑟是希里的儿子,”【路加福音 3:23】 有些基督徒说,“依人看来”这个说法表明这个家谱其实不是约瑟的家谱。但这只是把文字里本来没有的意思加进去;把希腊文直译过来就是“依人看来”说明了这一点。
- 新约很清楚,这是约瑟的家谱;约瑟是耶稣的父亲。
- 路加福音第三章里的希腊文直译过来就是“约瑟的希里的玛塔的利未的麦基的……犹大的雅各的以撒的亚伯拉罕的他拉”从上下文看,希腊文里的“甲 του 乙"(甲的乙)被译成“甲是乙的儿子”。如果基督徒认为约瑟是希里的女婿,那么要保持一致的话,雅各就应该是以撒的女婿!因为在约瑟和希里之间使用的是同样的语法结构。
- 在希伯来的圣经里,没有正式的家谱中把一个人记录成他岳父的儿子。
- 在那个父系社会里,约瑟会用他岳父的家谱,而不是他自己父亲的家谱,这难以使人相信。
- 即使路加福音里的家谱是马利亚的家谱,用她的家谱来确立王室血统也是毫无价值的,因为母系关系并不能决定大卫王位的继承,王位的继承只能通过父系血统。(还有,耶稣必须守这些习俗,因为他来不是要废掉先知的律法,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 5:17】))
“因为耶和华如此说:‘大卫必永不断人坐在以色列家的宝座上。’”【耶利米书 33:17】提到“大卫”,而不是他的妻子,耶利米暗示王权是通过父系继承。当亚他利雅要剿灭大卫的王室时,她只杀了王子,显然女人没有继承权(或传递继承权),所以约示巴,一位公主,可以救约阿施,并把他藏在殿里,她的丈夫在那里当祭司(【列王记下 11:1-3】,【历代志下 22:10-12】)。她必须救约阿施,因为她知道只有他,而不是她自己,才能够延续大卫王朝。
- 王位只能通过亲生父亲的血缘关系继承,不能通过翁婿关系继承(像有些基督徒争辩的那样)。
“你寿数满足归你列祖的时候,我必使你的后裔接续你的位,我也必坚定他的国。”【历代志上 17:11】“耶和华如此说:‘你们若能废弃我所立白日黑夜的约,使白日黑夜不按时轮转,就能废弃我与我仆人大卫所立的约,使他没有儿子在他的宝座上为王,并能废弃我与事奉我的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约。天上的万象不能数算,海边的尘沙也不能斗量。我必照样使我仆人大卫的后裔和事奉我的利未人多起来。’”【耶利米书 33:20-22】所以,只有大卫的后裔才有受祝福的王室血统。
(见更多)
对于【马太福音 1:16】和【路加福音 3:23】的家谱,主要有两个理论
- 两个家谱都是约瑟的家谱;马太福音将他描绘成大卫王位的合法继承人,也就是,列出从大卫到耶稣,约瑟名义上的儿子,王室的历任继承人;而路加福音里是约瑟私下的家谱,或实际的传承。
- 马太福音里的是约瑟的家谱,路加福音里的是马利亚的家谱。我个人更倾向于第二种理论,因为以下原因:
- 第二种理论似乎受到多个早期基督作者的支持:俄利根、爱任纽、特土良、亚他那修和殉教者游斯丁。
- 这个理论间接地被犹太传统肯定。莱特富特引用塔木德作者关于地狱之苦,说希里的女儿马利亚被看见在地狱某些区域,遭受可怕的酷刑。这句话不但说明了犹太人对基督教刻毒的敌意,还说明根据犹太人传统,马利亚是希里的女儿;因此,路加福音里的是马利亚的家谱。
- 这个理论告诉我们基督在何种意义上是“大卫的子孙”,那么耶稣严格来说是大卫的后裔,不但通过名义上的父亲在法律上是大卫的后裔,而且通过他母亲,在直系血统上也是。犹太人甚至今天也从他们的母亲继承他们的犹太性。如果你的母亲不是犹太人,那么你也不是。所以按遗传学来说,神的儿子须从犹太妇女生才被算作是犹太人。
- 这个理论对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个很简单的解释。因为马利亚没有兄弟,是继承人;“你也要晓谕以色列人说:人若死了没有儿子,就要把他的产业归给他的女儿。”【民数记 27:8】所以按照犹太律法,她丈夫应作为她父亲的儿子,被算作她父亲家庭的成员。(所以,你关于女婿的理论是站不住脚的。)因此约瑟实际上是雅各的儿子,同时按照犹太律法是希里的儿子。
D. 家谱的错误
- 马太福音里家谱不是来自希伯来圣经。
- “……亚撒生约沙法。约沙法生约兰。约兰生乌西亚。”【马太福音 1:8】这个家谱直接来自《七十士本》,而与希伯来圣经里的家谱不符。
- 在希伯来圣经里,我们看到亚撒的儿子是约沙法,约沙法的儿子是约兰,约兰的儿子是亚哈谢,亚哈谢的儿子是约阿施,约阿施的儿子是亚玛谢,亚玛谢的儿子是亚撒利雅(乌西雅)(【历代志上 3:10-11】)
- 路加福音的家谱也是错误的
- 路加福音在亚法撒和他的儿子沙拉加了第二个“该南”(【路加福音 3:35-36】)(第一个该南是以挪士的儿子,【创世纪 5:9-14】和【历代志上 1:2】都提到他)
- 希伯来文本在这个地方没有该南(【创世纪 10:24】;【创世纪 11:12】; 【历代志上 1:18,24】)
- 还有,路加福音额外使用这个名字,在《撒马利亚五经》和任何塔库姆译本上都没有。只有《七十士本》才有。
如果你意识到新约作者使用的是《七十士本》,所有这些都解决了。新约是用希腊文写的。《七十士本》在当时是被公众认可的旧约译本。所以,他们没有自己翻译旧约圣经,新约作者只是直接引用被接受的希腊译本。这些由于从希伯来文翻译带来琐碎的差异对文字的意思的影响是如此之小,以至于当时最严格按照字面解释的犹太人都接受《七十士本》的使用。
- 两位福音传道者所给出的家谱分别在拿单和所罗门之后就开始不同。
- 它们短暂地重新汇合,提到撒拉铁和他的儿子所罗巴伯。马太福音提到撒拉铁是耶哥尼雅的儿子,但没有提到他的祖父以利亚敬。(【马太福音 1:11】)
- 路加福音说尼利是撒拉铁的父亲(【路加福音 3:27】),而希伯来文本说撒拉铁是耶哥尼雅(【历代志上 3:16-17】)
如果撒拉铁的母亲没有兄弟,那么根据摩西律法,撒拉铁被算作是他外祖父的后裔,类似于希里被算作是耶稣的祖父。
F. 耶哥尼雅所受的诅咒
- 是的,耶哥尼雅的后裔都不能继承王(无论是否按照律法)。大卫的王朝从他被切掉了。
“耶和华如此说:‘要写明这人算为无子,是平生不得亨通的。因为他后裔中再无一人得亨通,能坐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犹大。’”【耶利米书 22:30】这与【创世纪 49:10】衔接,直等细罗来。
所以,无论是约瑟的祖先还是马利亚的祖先都是受诅咒的;两者都不能传递对王位的继承权。
约西亚所有作王的儿子都受了类似的诅咒,他们都被掳。大卫的王朝没有从耶哥尼雅被永久切掉了。耶利米说的是他的一代之内的后裔,“平生不得亨通”指的是耶哥尼雅将被掳,他的儿子没有作王,所以这个预言得到了应验。
- 还有,王位继承权只能给所罗门男性后裔(【撒母耳记下 7:12-16】;【历代志上 17:11-14】;【历代志上 28:5】;【历代志上 29:1】;【诗篇 9:29-38】)
马利亚的祖先是拿单,不是所罗门,所以尽管她能传递王室血统,但因为拿单,她不能。
约瑟不是耶稣的父亲,所以约瑟的祖先是不是所罗门与耶稣无关。
约瑟的确被称作耶稣的父亲,社会也普遍认为如此。
但你在你的证明中用“神”这个词的意思是什么?你不能仅用同义反复来否认他的神性,除非你明确地定义你的术语。
你的假定是,他的存在仅限于他的出生和他的死之间。然而经上说:“万物是借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他造的。”【约翰福音 1:3】只有你作了某些假设,你的逻辑才能成立。
你真的想让我指出所有这些证明所作的假设吗?
(a)还是一个假设。更准确地说,耶稣的出生是一个效果。(b)也类似。这证明你的这个论证是错误的。
你的经历与你的解释相矛盾。你有没有想过不与你的经历相矛盾的其它解释?你有没有试图解决你看到的这些矛盾,还是你只是对制造矛盾感兴趣?
一个解释就是很多这些应许是给当时的门徒的,为的是要肯定这个信息。这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为什么在那时有使徒,而不是在现在。
另一个解释就是,正如“奉我的名”和“信”所示,对于祷告的回答隐含着一些条件。而这个条件不是对信有足够的信,而是对神有足够的信。还有,这假定是他们作为耶稣的信徒和跟随者祷告的,所以他们祷告的目的是按照神的意思,而不一定是他们自己的意思。
信徒与神的关系与你也许从你的文化背景得出的巫婆与魔鬼的关系不同,信徒与神的关系是父与子的关系。对于基督徒来说,祷告与挥动魔杖不同。祷告就像儿子与他的父亲对话。儿子与他的父的沟通程度越高,就越能得到他所求的。
如果你想明白祷告的应用,何不通读一下新约书信,看看使徒们是怎么为教会祷告的。
至于马可福音第十六章的那一段,首先,该部分内容并未包含在最早的手稿中(看看你的圣经的脚注)。还有,如我曾提到过的,这也许只适用于使徒或早其门徒(比如,【使徒行传 28:3-6】)有些人也把毒物和蛇解释为比喻撒但的东西对真正的基督徒没有效果。
这句话引自【玛拉基书 3:1】和【以赛亚书 40:3】。至于这个出入,罗伯逊说把先知的话合在一起是很常见的。
在耶稣的时代,以色列人在地理上被割裂成两部分,中间被撒玛利亚隔开,北边的部分叫加利利。那些在北边的人不太受尊重,因为他们在外围。拿撒勒是位于加利利的一座城。根据【以赛亚书 9:1】,弥赛亚必须来自加利利。在加利利,拿撒勒是最具那块地方特征的城(【约翰福音 1:46】)所以使徒是在以当时的人都能理解的方式解释其应用,而不是从字面上引用。
根据犹太作者,耶利米被看作是先知中的首位,耶利米书被放在先知书中的第一本。马太在引用先知书时,也许使用了其中第一本书的名字。这个预言其实在【撒迦利亚书 11:12-13】里。这个问题也可能来自人名的缩写。在希腊文里,耶利米完整写下来是“Ιερεμιας”,有可能被缩写成“Ιριο.”。撒迦利亚是“Ζαχαριας”,缩写是“Ζριο.”。如果把“Ζ”换成“Ι”,就会造成这个错误。
约翰显然不像马可那么拘泥于字面意思。这也许是因为马可是直接从彼得的描述写的。而彼得对他所经历的可能想非常准确。约翰的描述是自恰的,如果你看到预言在【约翰福音 18:15-27】里的应验。所以,这哪里是假预言?
但耶稣是在星期五下午被杀和入葬的,在接下来的星期六晚上或星期天早上复活的。(详见Sigal 240-1)
耶稣在马可福音里说:“人子必须受许多的苦,被长老祭司长和文士弃绝,并且被杀,过三天复活。”【马可福音 8:31b】注意!这说的是他“过”三天复活。耶稣是在星期五晚上死去被葬的,在星期六晚上或星期天早上的某个时候复活的。过三天意味着他应该在三整天之后,那将使复活延迟到不早于星期一的下午。
当时,东方文化(犹太文化背景),把一天的任何一部分当作一整天。所以在星期五入葬,星期天复活被看作是三天。
【马太福音 16:28】;【马可福音 9:1】;【路加福音 9:27】都在变像之前,变像也许就是它们的应验。
“那时他们(马太二十四章三十节作“地上的万族”)要看见人子有大能力,大荣耀,驾云降临。他要差遣天使,把他的选民,从四方,从地极直到天边,都招聚了来(“方”原文作“风”)”【马可福音 13:26-27】
根据邬斯特,在蒲草纸抄本里,“世代”的意思是“种族,血统”。指的是家庭,而不是个人。它被用在遗嘱里来说一个人的事情,他的后代。从上下文看,这个词指的是犹太种族。如果是那样的话,其应用是明显的,而且这个预言仍然是为将来作的。然而,这也可以指第一世纪的基督徒,他们说的话,他们的灵,他们的影响。比如注意在下一句话,“我的话却不能废去。”【马可福音 13:31b】在同一段里,耶稣还应许说:“人把你们拉去交官的时候,不要预先思虑说什么。到那时候,赐给你们什么话,你们就说什么。因为说话的不是你们,乃是圣灵。”【马可福音 13:11】
构成新约的这些话是耶稣通过使徒们和早期基督徒教会的先知们说的。他们对西方文明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而且仍然没有过去。每一代的基督徒都在做出某些努力来效仿第一代基督徒。那一代基督徒当然还没有过去。
这已经在之前回答过了。
因为他的灵不在坟墓里,在坟墓里的只是他的身体。
“这称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祷告,寻求我的面,转离他们的恶行,我必从天上垂听,赦免他们的罪,医治他们的地。”【历代志下 7:14】
“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创世纪 4:7b】).
无论我们有什么罪,神都把它们涂抹掉。
“雅各以色列啊,你是我的仆人,要记念这些事。以色列啊,你是我的仆人,我造就你必不忘记你。我涂抹了你的过犯,像厚云消散。我涂抹了你的罪恶,如薄云灭没。你当归向我,因我救赎了你。”【以赛亚书 44:21-22】
以赛亚说:“惟有以色列必蒙耶和华的拯救,得永远的救恩。”【以赛亚书 45:17】诗篇说:“耶和华在他一切所行的,无不公义。在他一切所作的,都有慈爱。凡求告耶和华的,就是诚心求告他的,耶和华便与他们相近。敬畏他的,他必成就他们的心愿。也必听他们的呼求,拯救他们。耶和华保护一切爱他的人,却要灭绝一切的恶人。”【诗篇 145:17-20】
我建议你更深入地考查一下阐明了这些问题的罗马书和希伯来书。简而言之,神在旧约里提供的赎罪和饶恕只是基于他知道他将提供一个更充分的祭这个事实,那就是他的儿子,这将显示出他的公义性。否则,神若不要求为罪付出任何赎价就饶恕罪是不公义的。此外,神还为犹太人提供了另一个约,如果任何人完全遵守他的一切命令,那将是他们的义(【申命记 6:25】)然而,如保罗指出的那样,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够做到这一点,这就解释了【罗马书 3:21】
“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希伯来书 10:4】
按摩西律法献的祭只能暂时遮掩一下。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已经为买不起昂贵的祭物的穷人做出了安排。钱的例子就是为罪付出赎价的例子。祭司代祷的角色象征着基督代求的角色。然而,事实上,这些都不能真正使罪得到饶恕。它们都是象征,取决于基督所献的祭。圣经自己说钱不能救赎灵魂。
“一个也无法赎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将赎价给神,叫他长远活着,不见朽坏;因为赎他生命的价值极贵,只可永远罢休。”【诗篇 49:7-9】
【以赛亚书 53:9】明确指出,耶稣本该是完美的。“完美”的意思就是“无法改进”,然而耶稣却有很多需要改进的:“他虽然未行强暴,口中也没有诡诈,”【以赛亚书 53:9a】这里“强暴”并非限定为“人的强暴”,而是不加限定的(这一点在希伯来文里得到肯定)。
很多人看不到强暴与公义的愤慨间的区别;他们不能区分执法者和杀人犯。这种人难以理解公义的概念。对以赛亚书中所说的“强暴”的解释和像上面这样应用与以赛亚对弥赛亚的描述不符。
我想,世上的一切事情都可以归咎于神,因为神在很多事情上允许了其发生。在我看来,在这件事上,是鬼使得猪群死亡,而不是耶稣。犹太人不允许吃猪肉,但可以养猪,把它们卖给外邦人。也许你可以澄清一下这如何使新约不可信。
也许你可以说明一下你觉的毁掉一棵无花果树是如何违反了神的律法。我听说过动物保护主义者,但你难道不觉得你有点太荒谬了吗?此外,你使用的律法只适用于结果子的树,而如耶稣所指出的那样,这是一棵不结果子的树。
“我来要把火丢在地上,倘若已经着起来,不也是我所愿意的吗?我有当受的洗。还没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你们以为我来,是叫地上太平吗?我告诉你们,不是,乃是叫人分争。从今以后,一家五个人将要分争,三个人和两个人相争,两个人和三个人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儿子和父亲相争。母亲和女儿相争,女儿和母亲相争。婆婆和媳妇相争,媳妇和婆婆相争。”【路加福音 12:49-53】父亲和儿子相争与【玛拉基书 3:23-24】(【玛拉基书 4:5-6】)相反。
你为什么不读一下使徒行传看看这是如何应用的。如果你是一个犹太人成为基督徒,即使是在今天,你的家庭也将与你断绝关系。正统犹太人甚至会给成为基督徒的家庭成员举行葬礼。如果你是一个穆斯林,成为基督徒就更危险了。所以耶稣所说是真的。然而,耶稣的意思是,基督徒将遭受了极大的敌意。(你或许只是个小例子。)为什么这个世界对通过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这个信息抱有如此强烈的敌意呢?为什么这样逼迫基督徒呢?这个信息本身说出了原因。你恨基督徒吗?
再一次地,以赛亚指的是不公义的强暴,而不是审判。
耶稣没有在这里行强暴。他让他们买刀只是为了他看上去像罪犯一样,使圣经得到应验。(拥有枪就说明你是一个暴力的人吗?)耶稣应该为彼得的行为承担责任吗?我不这样认为。还有,你认为他说“他的国”是什么意思,如果他的国不属这世界?所以,如果你认为彼得属于这个世界的一员,他就不是那个国的一员。与彼得的行为相反,耶稣立刻治好了马勒古的耳朵。
当耶稣向他的门徒们保证世界的末日就要到了,他将在当时那代人还活着的时候凯旋归来,审判所有人时(【马太福音 24:34】;【马可福音 13:30】;【路加福音 21:32】),他使用了欺骗,因为他知道那不是真的。
这些已经回答过了。
已经回答了。
已经回答了。
在约翰福音第八章里,他们并不是想要逮捕他,而是想要拿石头打死他。
我不明白你从哪里得出“它仅适用于三年半期间”这个结论的。也许你可以详细说明一下。否则,我看不到有什么冲突。
他的第一次到来是为了使人称义。他的第二次到来是为了审判。那就是为什么。神的计划远不止于成全律法。
保罗说的是如何称义,靠遵守律法是无效的(意思是没有人能做到,只有基督遵守了法律)。然而,他说律法将继续其使罪显露出来的功能。所以,这里没有冲突,只是澄清。
在三百杯酒里,二百九十九杯都有毒,一杯没有毒。你会冒险喝其中的一杯酒吗?如果你被告知,那一杯五毒的酒已经被拿掉了,你还会喝吗?
难道你不觉得神会故意使他的预言很难应验吗?难道你不觉得神会故意做令人难以置信的事,以证明他是神吗?如果预言很容易应验,你可能会说谁都能做,所以你自己置于一个逻辑上任何东西都无法说服你境地。你的理由是因为那太难了,耶稣无法应验所有的预言,所以他可能没有,尽管想不出一个确凿的例子。那么看一看这个例子:“为你本国之民和你圣城,已经定了七十个七。要止住罪过,除净罪恶,赎尽罪孽,引进(或作“彰显”)永义,封住异象和预言,并膏至圣者(“者”或作“所”)。你当知道,当明白,从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有受膏君的时候,必有七个七和六十二个七。正在艰难的时候,耶路撒冷城连街带濠都必重新建造。过了六十二个七,那受膏者(“那”或作“有”)必被剪除,一无所有。必有一王的民来毁灭这城和圣所,至终必如洪水冲没。必有争战,一直到底,荒凉的事已经定了。”【但以理书 9:24-26】修复重建耶路撒冷的诏书是亚达薛西王公元前445年在他登基二十年时颁布的(记录在【尼希米记 2:1-8】里)如果从那个时候算起,再过七个七和六十二个七((7+62) x 7 = 483(年))就得到445-483 = 38。因为没有公元0年,所以再加上一年,就得到公元39年。然后,再考虑到圣经里的希伯来日例每年是360天,所以的得从483年里再每年减去5天(5 x 483 = 2415(天) ≈6.6(年))于是, 公元39年 - 6.6年 = 公元32.4年。
那么在公元32年左右,谁可能是弥赛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