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在傳福音時的必要性

在傳講使人得救的福音前有沒有必要傳講道德和義的生活?基督徒在傳講通過信耶穌基督白白得到永生這個禮物時,要不要提及人的表現?

在我的經歷�堙A很少有人似乎意識到得救的必要性和逃出神的忿怒的迫切性。為什麼?我們怎麼才能使人意識到這些呢?

或者,因為這種人對自己的罪沒有什麼認識,我們是不是應該忽略神的公義性,只集中講神的愛和這個禮物可以白白得來這個事實,把神描繪成聖誕老人的形象?

我遇到很多“基督徒”,他們是這種哲學的產物。“因為他們接受了耶穌基督為主,他們在他�堶惘獢C”而他們像接受聖誕老人一樣接受他,沒有認識到罪,沒有對神的敬畏,因此他們的行是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沒有對神的順服。

神是如何傳講福音的?

在整本聖經�堙A神在傳講福音之前總是先講律法或其象徵

神的公義 神的恩典
准備 拯救
認識到罪 信應許
做工的義 因信稱義
舊約 新約
律法 福音
出埃及記 約書亞記
以實瑪利 以撒
以掃 雅各
施洗約翰 耶穌
對觀福音 約翰福音
【羅馬書 1:18-3:20】 【羅馬書 3:21+】

舊約

“我們若照耶和華我們神所吩咐的一切誡命謹守遵行,這就是我們的義了。”【申命記 6:25】

新約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堶情A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利米書 31:33-34】

對觀福音

“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有古卷作“良善的夫子”),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有古卷作“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馬太福音 19:16-17】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念的是怎樣呢?’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路加福音 10:25-28】

約翰福音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 3:16】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翰福音 5:24】

羅馬書 3:19-20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羅馬書 3:21-22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証: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并沒有分別﹔”


神為什麼那樣做呢?

義不能靠人的行為得到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拉太書 2:16】

因為我們都達不到神的標准

“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堙A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加拉太書 3:21-22】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 3:23】

律法的一個目的就是把我們引到基督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堙A使我們因信稱義。”【加拉太書 3:24】

這樣做是為了使我們知罪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馬書 3:20】

因為如此,那些認識不到自己的罪或以為他們可以靠自己的人就得不到永生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拉太書 5:4】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加拉太書 3:10】

先講律法的原因是律法使人知罪

“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然而罪趁著機會,就借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媕Y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羅馬書 7:7-8】


使徒行傳�堛漕狺l

“過了幾天,腓力斯和他夫人,猶太的女子土西拉一同來到,就叫了保羅來,聽他講論信基督耶穌的道。保羅講論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腓力斯甚覺恐懼,說:‘你暫且去吧,等我得便再叫你來。’”【使徒行傳 24:24-25】

保羅也在羅馬書中展示,他在開始講述福音之前,先論述了罪和審判,以期產生對神的審判的懼怕,驅使人嚴肅地考慮佳音。


為什麼我們讓人從書的中間開始?

為什麼舊約在基督徒中似乎沒有受到像新約那麼高度的重視呢?在神寫書時,他似乎不在乎人們因他對罪的恨惡感到厭煩,神對很多在人看來是很小的過犯施以嚴厲的審判。事實上在神看來很嚴重的罪,從世人的角度看完全不同。雖然他似乎容忍奴隸制和一夫多妻,但那些通奸的或只是咒罵父母的卻被治死!這似乎與世界所想的正好相反。在很多地方,神的態度與世界�堭`見的很不相同。然而神沒有為自己在舊約�堜珧答漱@切找任何借口。

這就是為什麼宗教領袖們把一個正行淫之時被拿的婦人帶到耶穌。他們想看一看,耶穌究竟是不是同意舊約的神。耶穌的確同意,他命令把這個婦人用石頭打死,只是第一個拿石頭打她的必須是沒有罪的。在耶穌讓婦人走之前,他命令她從此不要再犯罪了。(宗教領袖們有所不知的是,與他們說話的正是舊約�堛滲哄C)

如果有誰不喜歡神在舊約�堜珖i示的他自己

那麼他盡可以下地獄(真的)!

如果一個人承認他是罪人,但不同意神把什麼稱為罪或不同意神對罪的審判,那麼他是不是不能得救?我認為是這樣!因為如果你不同意神所說的,你怎麼能說你信神呢?那與自己造一個金牛犢來當作神崇拜難道有什麼不同嗎?

基督徒們對待舊約的態度往往似乎那是神過去的樣子,但神現在不再是那樣了。

然而,在說了這些之後,我確實發現新約含有關于這些事情足夠的和精練的信息使人起步,而不是從舊約開始。對觀福音和羅馬書的開始特別強調了這些要點。但讓我們不要跳過或把它們匆匆一帶而過,因為盡管我們有些人很熱心,想看到我們周圍的人成為信徒,對罪和審判沒有一個堅實的認識的結果往往是名義上的信徒。如何做到這些呢?像神在整本聖經�堜M耶穌所做的那樣,先講罪和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