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後書 2:11-12 有可信的話說:
“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他同活﹔
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
我們若不認他,他也必不認我們﹔
關于永恆的保証,也就是一朝得救永遠得救的問題,主要有三種不同的立場。也許有不同的稱呼,但讓我們稱它們為自由恩典神學、主權救恩和阿民念神學。阿民念神學或可稱作有條件的保証。自由恩典神學肯定一朝得救永遠得救的概念,但卻不認為一個人的行為與他的得救狀態有必然的聯系。阿民念神學否認一朝得救永遠得救,認為一個已經得了救的人可以失去救贖。主權救恩肯定一朝得救永遠得救,同時肯定一個人的行為與他的得救狀態有必然的聯系。也就是主權救恩與自由恩典神學在關于肯定一個人的得救狀態和聖徒的堅忍不拔的問題上不同。
對上面這兩節提摩太後書第二章�堛爾g文的不同解釋可以說明這些區別:
| 自由恩典神學 | 只考慮第一個條件 |
| 阿民念神學 | 不考慮第一個條件 |
| 主權救恩 | 考慮所有條件 |
也就是說,自由恩典神學肯定一個過去的事件保証了我們將來的歸宿這個概念(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他同活﹔)。但我們和他一同作王取決于我們的忍耐這個概念,或我們若不認他,會使他不認我們這個概念卻不對自由恩典神學的口味。
與之相反,阿民念神學肯定我們將來的歸宿取決于持續實踐我們的信。但他們對誠實地接受第一個條件卻有問題,這個條件確實保証一個發生在過去的事件確保了我們的歸宿。
主權救恩是一種中間立場,涵蓋所有這些條件。是的,我們的歸宿因為在某一時刻我們與基督同死就有了保証。但那個死和隨後由聖靈重生的效果具有這樣一個性質,一個重生的人將忍耐到底。“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約翰一書 5:4】由神生的人必然不會不認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