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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出由神生的

约翰一书 1:1-2:2

在光明中行的证据

显现圣经所说的基督

1:1 论到从起初原有的
   生命之道
  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
  亲眼看过,
  亲手摸过的。


1:2 (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
  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
  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
  传给你们)。


1:3 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
  使你们与我们相交。
  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

1:4 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使你们(有古卷作“我们”)的喜乐充足。

在光明中行

1:5 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
  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


1:6 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

  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
1:7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
   如同神在光明中,
  就彼此相交,
  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认自己的罪

1:8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
  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
1:9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
   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
  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1:10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
  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2:1 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
2:2 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
  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问题讨论

注意到这一章与约翰福音第一章的相似之处。
这一章所说的“相交”可能有哪些意义?
在黑暗里行和在光明中行是什么意思?
约翰在这一章中例举了哪些在黑暗里行的例子?
如何看待那些声称已经达到完美无罪的境界的人?
承认自己的罪与一个人的救赎状态有什么关系?
耶稣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是什么意思?
他的挽回祭对非基督徒来说意味着什么?


注释

约翰一书主题

约翰一书讲的是如何认出那些由神生的人。有些人认为约翰一书讲的主要是基督徒与神的关系的相对程度,但这封信里基本上没有使用相对的字句,而是用绝对的字句来说如何区别那些认识耶稣的和那些不认识耶稣的;那些有永生生命的和那些没有永生生命的;那些由神生的和那些没有由神生的。比如,他说:

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约翰一书 3:10】

“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约翰一书 3:14-15】

这样的经文显示了约翰一书要讲的基本道理,也就是说:

1. 这本书是关于如何认出神的儿女,如何把他们与魔鬼的儿女区分开来。

2. 因以,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人的行为与他的得救状态的关系。


理解一般现在时

约翰一书原文是用古希腊文写的,任何一个会说多种语言的人都知到,要把一种语言里的一些细微的东西用另一种语言表达出来往往是件很难的事。在古希腊文中,这样一个细微的地方就是一般现在时的用法。

一般现在时在古希腊文里可以强调一种延续性,我相信约翰在这封信里使用了这种用法。因为在古希腊文里还有另外一种被称为不定过去时的时态,这种时态被用来表示不强调延续性的场合或表示间不连续的事件。

当约翰在这里用一般现在时表示一个人从“生活方式”的意义上讲的行为。比如,“行”用来表示一个人的总的生活方式,而不是他在某一个瞬时所做的事。

所以我们在约翰一书里所读到的讲的很多是一个人总的生活方式,而不是与他的生活方式的特征不相符合的某件事。明白这一点将有助于我们对约翰一书的理解。


道成肉身

约翰一书 1:1-2 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

约翰写这封信的主要目的是告诉我们如何鉴别真正的基督徒,并把他们与异教徒区别开来。他在这封信里所提到的一个异端就是“幻影说”。这个异端否认基督的肉身的真实性。下面这一段摘译自Zondervan出版社的《圣经图画百科全书》(Pictorial Encyclopedia of the Bible):

幻影说 其错误在于否认基督的肉身。幻影说认为基督的身体不是真正的血肉之躯,而只是一个不实在的,瞬间的幻觉;基督的身体是纯粹属灵的,所以与真正人性毫不相关。这种异端以不同的形式在当时很容易地得到迅速的发展,因为当时所流行的属世的哲学强调一切物质的东西都固有地是邪恶的。因此,他们认为如果说属灵的基督有物质的肉身是对神的一种亵渎。

所以,在整个这封信里,约翰强调了耶稣道成肉身的物质性。我们还可把这封信的开始与约翰福音的开始作比较: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 1:1,14】


使喜乐充足

约翰一书 1:3-4 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使你们(有古卷作“我们”)的喜乐充足。

约翰还说:“我听见我的儿女们按真理而行,我的喜乐就没有比这个大的。”【约翰三书 1:4】也就是说,他写信给他们使他们能够按真理而行,其结果使他的喜乐充足。这也暗示他看到他们在这一点上有不足的地方。

你呢?什么能够使你的喜乐充足呢?你在这一点上与约翰相同吗?


神就是光

约翰一书 1:5 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

神就是光是什么意思呢?

1. 真理的显示

2. 圣洁

“光”在新约里是一个很常见的比喻,通常与这两个概念相联系。比如,经上说:

“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以弗所书 5:9】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哥林多后书 6:14】

耶稣说:“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约翰福音 3:19-20】


行在自欺之中

约翰一书 1:6 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

从现在起,我将在一开始分析一下一些语法细节。

“若说”里的“说”是不定过去时,主动语态。“与神相交”里“相交”现在时,主动语态。“在黑暗里行”的“行”是现在时,主动语态。“说谎话”是现在时,中间语态或被动语态。“不行真理”是现在时,主动语态。

这里,我们注意到唯一使用不定过去时的是第一个动词“说”。在希腊文里,不定过去时说的是一个瞬时的事件,可以理解为从电影中定格的某一个镜头。其余的动词都是现在时。在希腊文里,现在时说的是过程,生活方式,或特征性的行为。

从这一节,我将向你说一下对约翰一书最通常的一个误解。对整本约翰一书常常有这个误解。我尽量在这个系列里提醒大家。

问题是,关于那些非特征性地在黑暗里行的人,约翰是怎么说的呢?关于这种人,他什么都没有说。所以,我们是否应该得出结论,约翰是在说那些非特征性地在黑暗里行的人就不与神相交呢?不能,在这一节里,约翰没有那么说。

大部分对约翰一书的误解是因为希腊原文里使用的时态所含的这种意义没有能被清楚地翻译过来。这种误解对如何看待基督徒的生活有很大的影响。

比方说,有的人说约翰讲的是即使你特征性地在光明中行,但在某个时刻没有,那么你在那个时刻就失去了与神相交。然后他们又错误地把约翰一书的另一部分,事实上就在这一章,解释成回到与神相交的过程。但约翰并没在这里说这些事。

那么这一节适用于谁呢?他说“我们”,因此,他将其应用到所有基督徒。很多时候,人们说我们只应把约翰一书应用到我们自己,而不是那些在我们周围的人。但事实上在整本约翰一书里,约翰把它应用到所有基督徒的整体,而不只是某个人自己。

注意到他说的是一个假设的情形。特别地,他指的是那些特征性地在黑暗里行的人。他说的不是某一瞬时的事件。而在黑暗里行是这些人的生活方式的特征。在此,他没有解释在黑暗里行指的是什么。但圣经通常用“行”这个词来指一个人的行为。一个人可能在黑暗里行,也就是说,他不明白福音,没有得到福音的启示,或受到福音的激励,但在黑暗里行指的是这样一个人的行为。

这个人选择了行被概括为黑暗的生活方式的事情,在我看来,这是用另一种方法来说这个人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但却声称是与神相交,其实是在自欺。“说谎话”使用的是希腊文的中间语态,表明主语和宾语是相同的,也就是这谎是对自己说的。这些人不但在黑暗里行,而且没有意识到他们其实并没有与神相交。

有些人认为只要说与神相交就足够了,不应该受到质疑。如果一个人声称与神相交,但却具有在黑暗中行的特征,你算什么,来说那个人是不是与神相交呢?你不需要算什么来作这种判断。因为圣经是这么说的。这就好比有人说:“你算什么,说人可以靠信基督得救?”你不需要是什么。这不是你个人提出来得。这是圣经说的。这也许是另一个我将在约翰一书的学习里要重复的。


行在光明中

约翰一书 1:7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光明中行”的“行”是现在时,主动语态。“彼此相交”的“相交”是现在时,主动语态。“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的“洗净”是现在时,主动语态。

在这一节和第六节里,约翰不是像自由恩典神学所解释的那样,在说我们与神相交的相对程度,而是在说假装的基督徒,他们不是信徒,他们出于的本性,在黑暗中行。反之,真正的信徒出于他们的本性,在光明中行。注意到【约翰一书 1:6-7】与下面这段经文的关联: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别名)有什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哥林多后书 6:14-15】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 8:12】

这一节说的是那些具有在光明中行的特征的人。关于那些非特征性地在光明中行的人,这节说了什么呢?没有明确地说什么。但如果一个人非特征性地在光明中行,那就是说这个人的特征是在黑暗中行。虽然他没有在这里明确地说那些有在黑暗中行的特征的人,他还是暗示了这个结果,这个条件句的结论从句不适用于这样的人。否则他会说这个结论从句无论你是否有在光明中行的特征都是成立的。我们且把这当作一个推论,一个可能的解释,需要我们在进一步学习约翰一书的过程中得到证实。

那些具有在光明中行的特征的人,这类人彼此相交。再提醒一下,现在时所指的不一定是完美的行为,而是特征性的行为。虽然这在显而易见的之外没有多说什么,因为那些在黑暗中行的人似乎也与其他在黑暗中行的人相交,有点像人以群分,物以类聚的现像。但重要的是最后这一部分,他说:“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这里使用的是现在时,说的是一个正在进行的过程,但不要与罪的饶恕相混淆,他将在第九节说到其区别。这里他说的是洁净的过程,但这意味着要不断地对应罪。因此,他没有假定基督徒是完美无罪的,但从另一方面讲,他也没有把那些有在黑暗中行的特征的人包括在这个过程中,尽管他们也许声称与神相交。他只把这个洁净的过程应用于那些具有在光明中行的特征的人。

在此,不需要把太多的读进去,因为这种事将是惯穿约翰一书的一个通常的主题。


自称无罪

约翰一书 1:8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

这里,“说”是不定过去时,主动语态。“无”是现在时,主动语态。“自欺”是现在时,中间语态。“不在”是现在时。

这是约翰一书里被有些人错误地说成是与约翰在后面说的“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相矛盾的两节之一。他们声称,因为这是一个矛盾,因此需要从一个完全不同的意义上解释约翰一书,也许从某种模糊深奥神秘的意义上。

但这里声称完美的行为与说行为的特征是一回事吗?说那些由神生的不特征性地犯罪不同与声称完全无罪,或完美无罪。因此这一节不需要我们模棱两可地去读,这个所谓的矛盾是不存在的。

那些声称他们已经达到了无罪的境界的人是在自欺。虽然“说”是不定过去时,说的是一个事件,但这个结论从句却是现在时,因此不只是指那个事件或那个时刻,而是对那个人的特征作了一个更广泛的结论。因为如果一个人在某个时刻声称是完美无罪的,就像在某个时刻排的X光片子,显示出那个人有病的特征。我曾多次遇到这样的人。我算什么来说这样一个人是说谎的呢?我需要与他们深交或每时每刻到处跟着他们看他们所声称的是否是真的呢?不用!圣经是这样说的。圣经说他们是说谎的。那就足够了。


承认自己的罪

约翰一书 1:9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认……罪”是现在时,主动语态。“是”是现在时。“赦免”是不定过去时,主动语态。“洗净”是不定过去时,主动语态。

这节也许是新约里最被误解的经文之一,因为翻译时没有把所用的动词时态的重要意义翻译过来。比如说,“认罪”看上去很像是不定过去时,指某个事件。但其实不然。“认罪”指的不是某个事件,而是生活方式,因为用的是现在时。不是不定过去时。这指的不是一个人认罪的那个事件。这个条件从句指的是生活方式。它指的是一个人具有承认他的罪的特征。这并不是说那些由神生的人有犯罪的特征。事实上,根据【约翰一书 3:9】和其它地方,这种人的特征是不犯罪。把那些由神生的人不犯罪的特征这个事实包括进来,这可读作:“我们若特征性地承认我们非特征性地所犯的罪……”从这种意义上讲,我们的生活有承认罪的特征与我们的生活有不犯罪的特征之间没有矛盾,如果我们的确是由神生的话。

接下来,那些具有承认自己的罪的人会怎么样呢?

首先,他提到神是信实的和公义的。对什么“信实”呢?而就什么而言“公义”呢?他在此使用了省略的说法,因为答案是明显的。信实是在保证时起作用的。因此这与神对那个人的保证有关,而我推断他说的是新约的保证。“公义”与司法的事有关。罪不是关于与我们所经历的与神的关系的相对程度。认罪不只是为踩到神的脚而道歉。罪是如此的严重,人因它而进地狱。罪是如此的严重,神不得不把他自己的儿子派来作挽回祭,把罪除掉。当基督徒犯罪时,那是一个司法的事。

“赦免”和“洗净”是不定过去时,指的是某个事件。在第七节里,那个“洗净”是现在时,指一个过程。他在那里没有提到赦免。然而在这里,“赦免”和“洗净”都是不定过去时,指一个单独的事件。问题是,那个事件发生在何时呢?

那些错误地把“认罪”读作不定过去时的人,一个常见的错误,假定“赦免”和“洗净”相对于那件事。其实不然。如我们已经说过,这里“认罪”指的不是某一个事件。注意到,比如说,这里说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而不是某次认罪所承认的某个不义。据此,人不必为他不知晓或搞忘的罪担心。沃雷斯(《希腊语法进阶》的作者)提到不定过去时可用来强调肯定性和不可避免性。

“不定过去时可用来描述一件尚未发生的事,似乎它已经完成了,以表达这件事的确定性,比如“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马书 8:30】(沃雷斯)

因此我们有:“如果我们在生活中有承认我们的罪的特征,因为神对他新约的保证是信实的,公义地为我们的罪献上挽回祭,我们可以肯定,我们的罪将不可避免地被饶恕,我们一切的不义都将被洗净”这有助于使我们相信约翰一书的主题是关于得救的保证。这与前后那些关于那些不承认他们的罪,因而自欺的人形成对比。因为如果我们没有承认我们的罪的特征,就没有把握认为我们得救了。

还有,关于“认罪”的“认”,这个字译自“ομολογεω”,表示宣告。它表示宣告,承认自己的罪。这个词在约翰一书里使用了五次,(【1:9】【2:23】【4:2】【4:3】【4:15】),每次都被译成“认”。我说这个是因为承认我们的罪不同于说:“神如果我在哪里冒犯了你,饶恕我。”那不是承认我们的罪。不但这不是承认罪,而且在新约里,“ομολογεω”从来就没有相应于祈求饶恕。宣告自己的罪才是其意义所在。类似地,在人与人的关系里,如果你特征性地说:“对不起,如果你感到我冒犯了你”,那其实是侮辱多于认错。因为你基本上是在告诉那个人,他因为某种站不住脚的原因感到被冒犯了,因而把责任归咎到那个人身上。


道不在心里

约翰一书 1:10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若说自己”的“说”是不定过去时,主动语态。“犯过罪”是完成时,主动语态。“以神为”的“以……为”是现在时,主动语态。“不在”是现在时。

这是在重复第八节所说的。虽然这里“犯过罪”是完成时,说的是过去发生的事,是这个人在说他从来没有犯过罪。你可以说这样一个人是说谎的,原因是圣经说他们事实上都犯了罪。“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马书 3:23】还有“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传道书 7:20】

真理不在这样一个人的心里是说他不把圣经放在心里。这个概念将在第四章再次出现。


我们有一位中保

约翰一书 2:1 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

“写”是现在时,主动语态。“叫你们不犯罪”里“犯罪”是不定过去时,主动语态。“若有人犯罪”里“犯罪”是不定过去时,主动语态。“我们有一位中保”里“有”是现在时,主动语态。

这是约翰把不定过去时用于行为的不多的几次之一。虽然那些由神生的人的生活方式没有犯罪的特征,但他们不时地会非特征性地犯罪。一棵好树偶尔会非特征性地结不好的果子。

因此,在说:“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时,约翰使用了不定过去时,也就是在某个时刻犯罪,他表明他愿他们根本就不犯罪。虽然,如他在【约翰一书 1:8】里所说的,那些声称已经达到了完美无罪的境界的人是在自欺。条件句“若有人犯罪”使用的又是不定过去时,不是现在时,因此只限于那些不特征性地犯罪,但不时地会非特征性地犯罪的人。这些人有一个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


平息神的愤怒

约翰一书 2:2 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作”是现在时。

基督是为全世界的罪死的。作为不公地遭受苦难的受害者,耶稣应得到补偿。但考虑到他是谁和他的价值,那个补偿足以付清全世界的罪。尽管经上说:“一个也无法赎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将赎价给神,叫他长远活着,不见朽坏;因为赎他生命的价值极贵,只可永远罢休。”【诗篇 49:7-8】因为耶稣远超过人,远超过天使。因此基督的神性是福音所必须的,否则如果基督若只是一般的人,神看上去似乎就过多地赔偿了基督。

但这并不是说所有的人都将得救。因为虽然提供了足够的赎价,在用到任何一个人之前,他要求那个人信他。那么有人就会说,如果是那样的话,神似乎就不公了,因为基督为全世界的人死了,但全世界的人并不将都得救。因为得救并不只是公义的问题,它还在于恩典。比方说,我可以买许多房子,把房子作为礼物白白送给信我的人。而把房子留下,不给那些不满足这个条件的人并非不公义,因为这是恩典的问题,不是公义的问题。公义的要求已经得到满足。耶稣得到了赔偿,将其用作罪的赎价。他如何使用那个赔偿是他的选则。那是恩典的问题。

但有些人认为基督的死只是为某些人,而不是所有的人。他们认为神并不爱每个人,神恨大多数人,事先预定他们将遭受地狱之火。如果他们诚实地传道,他们就不能说:“神爱你,并愿你得救。”反之,他们只能说:“基督也许,也许没有为你的罪而死。神也许爱你,也许不爱你。神也许,也许没有预定你要进地狱。你对此什么也做不了,因为神已经定好了你的命运。”这听上去与使徒们在圣经里所说的福音大相庭径。“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哥林多前书 15:3】听上去他没有提到任何例外。


2021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