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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一书 2:28-3:24

从义的行为里所看到的证据

从对将来的圣洁的盼望看到的证据

2:28 小子们哪,你们要住在主里面。
  这样,他若显现,我们就可以坦然无惧。
  当他来的时候,在他面前也不至于惭愧。

2:29 你们若知道他是公义的,
  就知道凡行公义之人都是他所生的

3:1 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
  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我们也真是他的儿女。
  世人所以不认识我们,是因未曾认识他。

3:2 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
  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
  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

3:3 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他洁净一样。

从不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看到的证据

3:4 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
3:5 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并没有罪。

3:6 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
  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

3:7 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
  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
3:8 犯罪的是属魔鬼,
  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
  神的儿子显现出来,
  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

3:9 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
  因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
  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

从爱其它基督徒看到的证据

3:10 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
  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
  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

3:11 我们应当彼此相爱,
  这就是你们从起初所听见的命令。

3:12 不可像该隐,他是属那恶者,杀了他的兄弟。
  为什么杀了他呢?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兄弟的行为是善的。

3:13 弟兄们,世人若恨你们,不要以为希奇。【约翰福音 15:18-19】
3:14 我们因为爱弟兄
  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

3:15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
  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

3:16 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
  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

3:17 凡有世上财物的,
  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
  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

3:18 小子们哪,
  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
  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

3:19 从此就知道我们是属真理的,
  并且我们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

3:20 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
  神比我们的心大,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

3:21 亲爱的弟兄啊,
  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就可以向神坦然无惧了。

3:22 并且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他得着。
  因为我们遵守他的命令,
  行他所喜悦的事。


3:23 神的命令就是
  叫我们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
  且照他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


3:24 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
  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


问题讨论

根据这一段,如何能够看出一个人是不是由神生的?
第28节 如果基督突然显现,你将会自信还是惭愧?
你要如何改变自己的生活,才能使你在他回来时不至于惭愧?
第3节 我们洁净自己应该以什么为动机?
在3:4-9节里是不是有些话与你对基督教的理解相有所不同?为什么?
第9节 为什么信徒不能够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
这是不是你真实的经历呢?
在天堂里还有没有犯罪的自由意识呢?
第10节 人是不是要么是神的儿女,要么是魔鬼的儿女,有没有第三种可能呢?
行义是什么意思?
第12节 为什么恨他的弟兄的就是杀人的呢?
你有没有因为是基督徒而被人恨恶呢?
第15节 延伸约翰的论点,我们如何能够通过衡量我们的心来看是不是有永生存在我们里面?
圣经里所说的爱与世人关于爱的概念有什么不同?
如何区别所需和贪欲?所需有哪些例子?
从耶稣的经历来看,爱别人总是令人愉快的事吗?
第17节 人们如何避免“看见弟兄穷乏”呢?
第18节 爱在行为上的例子有哪些?诚实在这里是什么意思?
一旦信了主,基督徒是不是不可避免地要彼此相爱?
什么样的行为会有助于使我们的祷告得到回答?为什么?
基督给基督徒的两个主要命令是什么?


注释

坦然无惧的信

约翰一书 2:28 小子们哪,你们要住在主里面。这样,他若显现,我们就可以坦然无惧。当他来的时候,在他面前也不至于惭愧。

“住在”是现在时,主动语态。“显现”是不定过去时,被动语态。“我们就可以坦然无惧”这句话里的动词是“εχω”,意思是“有”,是现在时,主动语态。(这句话直译过来就是“我们就可以有坦然无惧”。)“惭愧”是不定过去时,被动语态。

如前面提到的,这个“住在”指的是得救。这是与第24节相同的命令。

在他来的时候惭愧退后表明一个人没有得救,如经上说:“因为还有一点点时候,‘那要来的就来,并不迟延。只是义人必因信得生(“义人”有古卷作“我的义人”),他若退后,我心里就不喜欢他。’我们却不是退后入沉沦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至灵魂得救的人。”【希伯来书 10:37-39】

耶稣说:“凡在这淫乱罪恶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当作可耻的,人子在他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马可福音 8:38】

还有,“坦然无惧”译自希腊文“παρρησια”,这个词有“自由地说,无保留地讲”的意思,就如耶稣说的:“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马太福音 10:32-33】

因此,能够使人得救的对基督的信不是“秘密”的信,比如约翰福音十四章里说到的长官:“虽然如此,官长中却有好些信他的,只因法利赛人的缘故,就不承认,恐怕被赶出会堂。”【约翰福音 12:42】反之,使人得救的信是坦然无惧地承认基督的信。

圣经没有保证那些不住在基督里的人将得救。

住在

住在主里面就是持守在他里面。同样这个词“μενω”还用在【约翰一书 2:19】关于那些离开这个信的人。约翰在那里揭示了这个原则:“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同样这个词“μενω”还用在那里。这个原则对应于约翰福音第十五章耶稣关于葡萄树和枝子的比喻。

“凡属我不结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约翰福音 15:2a】

“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 15:5b】

“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约翰福音 15:6】

因此,“住在”对应于一个人的得救状态。也对应于一个人是不是多结果子。这与我们在约翰一书里所学到的原则相一致,也就是说,一个人的行为,结果还有一个人是否多结果子,与一个人的得救状态是有关联的,这是因为重生的性质。事实上如果我们看一下【约翰一书 3:9】,我们会注意到同样这个词“μενω”还用在那一节里。“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

下面是一个相反的例子。如我在前面说过,约翰在这里所教的影响我们如何理解很多耶稣讲的寓言。关于撒种的寓言,我们读到:“撒在石头地上的,就是人听了道,当下欢喜领受。只因心里没有根,不过是暂时的。及至为道遭了患难,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马太福音 13:20-21】或如路加福音,耶稣说:“那些在磐石上的,就是人听道,欢喜领受,但心中没有根,不过暂时相信,及至遇见试炼就退后了。”【路加福音 8:13】这些人“信了”一段时间。在一段时间内,他们曾是“信徒”。但他们没有持守。他们没有继续。他们没有住在里面。这不是说他们失去了他们的救赎,而是质疑他们是否曾经得救。虽然说他们曾信了一段时间,但不是每种信都能使人得救。

由于上个世纪里福音是如何被传递的,有很多人对什么样的信能够使人得救有误解。使人得救的信是确实的信。这种信不是在因为神的道而遇到困难和逼迫时就离去的信,因为具有使人得救的信的人已经考虑了信意味着什么,已经决定了无论遭遇什么都要信。

这就是“住在”这个命令的涵意。作出一个决定,无论遭遇什么都持守这个信。这不只是一个看法,而是确实的信。在约翰福音第十五章里耶稣保证说:“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 15:4a】


胎记

约翰一书 2:29 你们若知道他是公义的,就知道凡行公义之人都是他所生的。

“你们若知道他是公义的”里“知道”是完成时,主动语态;“是”是现在时。“就知道凡行公义之人都是他所生的”里“知道”是现在时,主动语态;“行””是现在时,主动语态;“是……所生”是完成时,被动语态。

在我们从基督接受一个义的位置,也就是罪得赦免的同时,还有义的行为,神的儿女的特征。什么是义的行为呢?就是做在神的眼里看来是义的事。的确,大部分人做在他们自己的眼里看来是义的事,如箴言说:“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为正,”【箴言 21:2a】但做在神的眼里看来是义的事却是另一会事。因为,“愚妄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为正直,惟智慧人肯听人的劝教。”【箴言 12:15】如何知道我们所做的事在神的眼里看来是义的呢?通过神的道与圣灵的合作,与神的子民相交。

这里说行义是那些由神生的人的生活方式的特征。这不是说这样的人从不非特征性地犯罪。

“是……所生”是完成时,表明义的生活不只是在这个时刻的状态,而是一个人从过去一直持续到现在的状态。这对比于那些把“由神生”看作是按照一个人的行为,状态随时变化的观点。


神的儿女

约翰一书 3:1 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
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
我们也真是他的儿女。
世人所以不认识我们,
是因未曾认识他。
【约翰福音 1:10b】

“看”是第二不定过去时,主动语态。第二不定过去时与通常的“第一”不定过去时意义相同。两者的唯一的区别就是希腊词的拼写形式。“赐给”是完成时,主动语态。“得称为”是不定过去时,被动语态。“不认识”是现在时,主动语态。“未曾认识”是第二不定过去时,主动语态。

基督为我们的罪而死,使我们与神和好,这已经是足够的恩慈,但神的慈爱不止于此,他还赐给我们儿女的名份。当然儿女的名份只限于信基督耶稣的人。“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加拉太书 3:26】“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 1:12】

“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罗马书 8:17a】

然而,正如世界不认识神的儿子耶稣,世界也不认识神的儿女们。但约翰一书的主题就是,在认识父之后,我们可以认出那些由神生的。而且这个原则不只限于看出你自己的得救状态。

同样,你将发现假基督徒错误地辨认谁已经由神生了。我们看到穆斯林把他们自己看作是义的,而把基督徒看作是不义的。

“祸哉!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以赛亚书 5:20】

因此,当你感到别人错误地把你当作是还没有得救的时,你不但要在这件事上省察自己,(“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也要自己试验。岂不知你们若不是可弃绝的,就有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吗?”【哥林多后书 13:5】),还要看一看他们。因为那些没有由神生的人错误地看由神生的人并不是不符合他们的特征。


洁净的动力

约翰一书 3:2-3 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他洁净一样。

“现在是”是现在时。“将来如何”是将来时。“显明”是不定过去时,被动语态。“知道”是完成时,主动语态。“显现”是不定过去时,被动语态。“必要”是将来时。“必得见”是将来时,中间异向语态。“有这指望”的“有”是现在时,主动语态。“洁净自己”的“洁净”是现在时,主动语态。

彼得同样写到:“亲爱的弟兄啊,你们既盼望这些事,就当殷勤,使自己没有玷污,无可指摘,安然见主。”【彼得后书 3:14】在说到圣经上的保证:“‘我要作你们的父,你们要作我的儿女。’这是全能的主说的。”【哥林多后书 16:24】之后,保罗说:“亲爱的弟兄啊,我们既有这等应许,就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神,得以成圣。”【哥林多后书 7:1】

基督是我们将要变成的样子的模式和图像。

应用:

  1. 如果你想受到激励寻求成圣,心里就要想着你最后的归宿。
  2. 如果一个人不洁净自己,那也许表明他不信。(换句话说,一个人是否已经由神生的另一个标志就是他是否洁净自己。)“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加拉太书 5:24】

更好的是回到【约翰一书 2:28】,在主回来时不至于惭愧,自问一下,如果基督现在就回来,你会为什么惭愧呢?你一直在做的什么使你惭愧呢?有什么被你忽视了而没有做呢?


还继续犯罪吗?

约翰一书 3:4-6 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并没有罪。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

“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的“犯”是现在时,主动语态;“违背”是现在时,主动语态。“违背律法就是罪”的“是”是现在时。“知道”是完成时,主动语态。“显现”是不定过去时,被动语态。“除掉”是不定过去时,主动语态。“在他并没有罪”的“没有”是现在时。“住在”是现在时,主动语态;“就不犯罪”的“犯”是现在时,主动语态。“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的“犯”是现在时,主动语态;“看见”是完成时,主动语态。“认识”是完成时,主动语态。

约翰在这里清楚地把犯罪与某种行为——也就是违背律法——联系起来。而基督的显现除掉了我们的罪,那些住在他里面的就洁净自己,不再犯罪。如果一个人继续犯罪,那表明他从来就不认识基督。这是一个人是否由神生的标志。

但要明白约翰的意思是整个生活方式或一个人总的特征。他在这里使用的是希腊文的现在时,我在前面提到。他说的不是一个人不时地可能做什么。他在这里说的不是完美无罪。然而,我们可以从整个这一章看到,这个特征是可以衡量的。它是我们可以看到的,并在相对的程度上确定的。

虽然现在有反律法的神学声称有一种人,他们认识了基督,然而仍然继续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第6节排除了这个可能性。因为凡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的人就未曾认识基督。这里使用的完成时表明约翰说的不只是在这个时刻的状态,而是从过去直到现在的状态。

在这里住他里面等同于认识他。那些认识基督的人就住在他里面。如我在前面的某一课里曾提到,关于那些不住在他里面的人圣经是怎么说的呢?“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约翰福音 15:6】因此,住在里面是与一个人的得救状态联系起来得。这一点也被“住在”(“μενω”)这个词在“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约翰一书 2:19】“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约翰一书 3:9】里的使用所肯定。

“在他并没有罪”并不是说他不会受到我们们所受到的试探,那是人的本性。“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希伯来书 4:15】基督道成肉身。(顺便说一下,“肉身”译自希腊文“σαρξ”一词,《新国际版NIV》常把这个词译成“sinful nature”(“罪性”)。)在取得了人的性质之后,耶稣就像我们一样经历试探,但他没有为试探所动。这样他就没有罪。耶稣的人性在将成为第四章的一个议题。


不要被欺哄

约翰一书 3:7-8 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

“诱惑”是现在时,主动语态。“行义”的“行”是现在时,主动语态。“是义人”的“是”是现在时。“主是义的”的“是”是现在时。“犯罪的是属魔鬼”里“犯”是现在时,主动语态;“是”是现在时。“魔鬼从起初就犯罪”里“犯”是现在时,主动语态。“显现”是不定过去时,被动语态。“除灭”是不定过去时,主动语态。

正像以前的一课那样,新约里有很多关于不要在这件事上受骗的警告。在早期教会和现在都有很多基督徒受骗,相信一个人的行为与他的得救状态不必有任何联系。圣经警告说: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哥林多前书 6:9-10】

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加拉太书 6:7】

因为你们确实地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不要被人虚浮的话欺哄。因这些事,神的忿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以弗所书 5:5-6】

对不信的人,耶稣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翰福音 8:44】

神的儿女就反映出他们的天父的特征,同样,魔鬼的儿女也反映出他们的父魔鬼的特征。下一节还要更详细地说到这一点。

但我首先要指出,在你通读约翰一书时,可以把不认识神与特征性地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联系起来。

在这里,注意到:

“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约翰一书 3:6b】

“犯罪的是属魔鬼,”【约翰一书 3:8a】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第6节的“认识他”指的不是真正的基督徒与神相交的程度,好像有不认识神的真正的信徒存在,而是指一个人是不是已经由神生。

魔鬼做的工也由魔鬼的儿女来做。


为什么你不能够犯罪

约翰一书 3:9 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

“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里“生”是完成时,被动语态;“犯”是现在时,主动语态。“存在”是现在时,主动语态。“他也不能犯罪”里“不能”是现在时,异相中间语态;“犯罪”是现在时,主动语态。“因为他是由神生的”里“生”是完成时,被动语态。

虽然对这一节有多种不同的解释,但其中只有一个是对的。在分析了每一个观点之后(见http://www.bcbsr.com/books/1jn3_9.html),我的结论是约翰在这里说的还是一个人总的生活方式或其态度和行为的总的特征。

那些由神生的人就已经失去了按罪的生活方式生活的能力。“他也不能犯罪”里的“不能”一词译自希腊文“δυναμαι”,指的是一个人的能力。这是由神生的一个结果。由神生会影响一个人的自由意识,以至于由神生的人不可避免地会表现出神的儿女的特征。如果神的儿女试图以罪的生活方式去生活,他们会发现他们做不到,就如那些没有由神生的人发现他们不能以基督徒的生活方式生活一样。由此我们就有了可以区别这两者的原则。

还有,种子存在我们的心里不由个人的努力或愿望决定。考虑最后一句话:“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是由神生的”用的希腊文的完成时,被动语态。由神生是一个被动的事件,而不是主动的事件。(“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 1:13】)一个人不能使自己由神生。由于过去在一个人身上发生的那件事,这个人现在就丧失了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的能力。这就是使徒约翰对为什么一个由神生的人不能继续犯罪的解释。顺服不是原因,而是显示出一个人有没有由神生的标志。

圣经学者郝瓦德·马尔绍(Howard Marshall )也论到【约翰一书 3:9】里所使用的完成时的意义,他说:“完成时不但强调了出生这个单一事件,而且强调了其继续不断的效果。”Linguistic Key To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By Fritz Rienecker & Cleon Rogers, pp. 790-791, Zondervan Corporation Grand Rapids, Michigan, 1980)因此,在这里使用完成时,约翰再次肯定了永恒的保证的教义。因为他说的不只是一个人在某个时刻的状态,而是他从过去某个时刻起直到现在的状态。


明显的标志

约翰一书 3:10 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
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
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

“显出”是现在时。“行”是现在时,主动语态。“属”是现在时。“爱”是现在时,主动语态。

“显出”译自希腊文“φανερος”,意思是可以被明显地认出来。这一节与许多节一样,告诉我们如何明显地看出基督徒里的一个人是不是已经由神生,或者是不是还仍然是魔鬼的儿女。

这两个明显的标志就是:

  1. 他是不是做在神的眼里看来为义的事
  2. 他是不是爱基督徒弟兄

一个逻辑的原理可以用来理解约翰在这里说的。也就是说:

如果非甲或非乙则非丙
在逻辑上等同于
如果甲和乙则丙

因此,用另外一个方式来说约翰所说的就是:

凡行义并且爱弟兄的就是属神的。

注意到只有其一而没有另一个则不足以作结论说一个人是由神生的。事实上,如果一个人的行为特征缺少其中的任何一个就表明这个人不是由神生的。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人是由神生的,这两个属性是必不可少的。而事实上,第9节解释了为什么这种行为对由神生的人来说是必然的。

试想一个人爱他的“弟兄”,但除此之外,他的行为没有行义的特征,这样一个人还没有由神生。事实上这两样是紧密相联的,其一的缺失意味着另一个的缺失。


该隐的记号

约翰一书 3:11-12 我们应当彼此相爱,这就是你们从起初所听见的命令。不可像该隐,他是属那恶者,杀了他的兄弟。为什么杀了他呢?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兄弟的行为是善的

“相爱”是现在时,主动语态。“就是”是现在时。“听见”是不定过去时,主动语态。“他是属那恶者”的“是”是未完成时。“杀”是不定过去时,主动语态。“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里的“是”是未完成时。

在该隐谋杀他兄弟之前,关于他的作为的唯一记录就是:

“有一日,该隐拿地里的出产为供物献给耶和华。亚伯也将他羊群中头生的和羊的脂油献上。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该隐就大大地发怒,变了脸色。”【创世记 4:3-5】

该隐是一个信教的人,就像许多自称为“基督徒”的人。然而,该隐所献的祭里显然有恶。经上说:“亚伯因着信献祭与神,比该隐所献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称义的见证,就是神指他礼物作的见证。”【希伯来书 11:4】

虽然在摩西律法里可以用谷物献祭,但必须要用血作赎罪祭一同献上。这在现代相当于试图不靠耶稣基督献上的血祭,而与神建立虚假的关系。那是想不从门,而从别的什么地方进入神的家。

该隐是在从事一项宗教活动,从外表上荣耀神,但实际上他所做的是恶。这在基督的时代和现在也同样,那些反对神的儿女最激烈的往往是那些热心地从事虚假崇拜的人。那些属于恶者的人,他们不管自己的罪,却往往指责那些行为正当的人。

约翰一书用到“兄弟”时,前面往往有“他的”一词。我相信约翰的这种用法表明他是在一般的意义上说“兄弟”,就如给“兄弟”加上引号一样。有人说约翰是在用“兄弟”这个词说明这些人是神的子民。但你可以从这个例子看到,虽然该隐是亚伯的兄弟,但约翰说“他是属那恶者”,也就是属魔鬼。类似地,在约翰一书里,每当用到“他的兄弟”时,总是从一般的意义上说的,不要假定这样的的人是真正的信徒。

同样的用法可见于:“但如今我写信给你们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哥林多前书 5:11】保罗接下来说:“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哥林多前书 5:13b】他还说:“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哥林多前书 6:9a】因此这个人虽被称作“弟兄”,但事实上还尚未得救。


如果世界恨你

约翰一书 3:13 弟兄们,世人若恨你们,不要以为希奇。

“恨”是现在时,主动语态。“以为希奇”是现在时,主动语态。

耶稣说:“世人若恨你们,你们知道(或作“该知道”),恨你们以先,已经恨我了。你们若属世界,世界必爱属自己的。只因你们不属世界,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所以世界就恨你们。”【约翰福音 15:18-19】他还预言说:“并且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马太福音 10:22】

为什么世人恨耶稣呢?耶稣对他不信的弟兄说:“世人不能恨你们,却是恨我,因为我指证他们所做的事是恶的。”【约翰福音 7:7】如果你是由神生的,那么你不要因为世界恨你而感到奇怪。世界为什么恨你呢?其原因与世界恨耶稣的原因一样,因为你指证他们所做的事是恶的。

世界不愿被定罪。事实上,如果你向属世的人指出他的罪,他的反应往往是声称你恨他。基督徒中的假弟兄也是如此。如果别的基督徒因为非法的原因恨你,那么不要因为到头来发现他们其实是魔鬼的儿女而感到吃惊。该隐是一个信教的人,他给神献祭。但他因宗教的事妒忌他的弟兄。这对约翰一书的主题意味着什么呢?

登山宝训

“人为人子恨恶你们,拒绝你们,辱骂你们,弃掉你们的名,以为是恶,你们就有福了。当那日,你们要欢喜跳跃,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他们的祖宗待先知也是这样。”【路加福音 6:22-23】

“人都说你们好的时候,你们就有祸了,因为他们的祖宗待假先知也是这样。”【路加福音 6:26】

在耶稣最后的一个祷告里,他为他的门徒祷告说:“我已将你的道赐给他们。世界又恨他们,因为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约翰福音 17:14】


爱与杀人

约翰一书 3:14-15 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

“爱弟兄”的“爱”是现在时,主动语态。两个“晓得”都是完成时,主动语态。“出死入生”是完成时,主动语态。“没有爱心的”直译过来就是“不爱弟兄的”,而“爱”是现在时,主动语态。“住在”是现在时,主动语态。“恨”是现在时,主动语态。“是杀人的”的“是”是现在时。“没有”是现在时,主动语态。“存在”是现在时,主动语态。

那些已经由神生的人就已经出死入生了。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翰福音 5:24】

约翰在这里说一个人已经真正地信基督,因而就已经出死入生的证据就是爱基督徒弟兄。恨基督徒弟兄就像谋杀一样——约翰提到的该隐就是这种人的先例。

杀人的,以及许多其他类的罪人,都没有永生。比如,“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启示录 21:8】类似的列子还可见于【哥林多前书 6:9-10】【以弗所书 5:5-6】【加拉太书 5:19-21】

这里有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如果杀人的没有永生,我们可以对一些参与过谋杀的著名教会领袖或神学家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呢?比如归正运动的约翰·加尔文,他因为非法的原因杀害了基督徒弟兄,而且毫不后悔,(见谋杀瑟维特)。还有些人提倡谋杀,比如马丁·路德,他有很多反犹太人的言论,他曾说:“我建议禁止他们的拉比讲道,否则他们将遭受丢掉性命和肢体之痛。


什么是爱?

约翰一书 3:16-17 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

“主为我们舍命”的“舍”是不定过去时,主动语态。“知道”是完成时,主动语态。“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的“舍”是现在时,主动语态。“凡有世上财物的”的“有”是现在时,主动语态。“看见弟兄穷乏”的“看见”是现在时,主动语态;“穷乏”是是现在时,主动语态。“塞住”是不定过去时,主动语态。“存在”是现在时,主动语态。

耶稣说:“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约翰福音 15:13】我们被召,正是为了这大爱。圣经里所讲的爱不仅仅是“感到”喜爱,而是愿意主动地去满足他人真正的需要。因此,圣经所讲的爱是用你在多大程度上满足那些你所“爱”的人的真正需要来衡量的。

有些人抱怨说神没有爱他们。但神虽然没有按他们所喜好的方式来表达对他们的爱,“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马书 5:8】同样,在你通过满足他人的真正需要来表你的基督徒的爱的时候,有人会抱怨说你没有按他们所喜好的方式来“爱”他们。如果当你爱他们的时候世人反到恨你,不要吃惊。


得救的保证

约翰一书 3:18-20 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从此就知道我们是属真理的,并且我们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神比我们的心大,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

“相爱”是现在时,主动语态。两个“知道”都是现在时,主动语态。“我们是属真理的”的“是”是现在时。“安稳”是将来时,主动语态。“责备”是现在时,主动语态。

我们怎么知道自己是不是属真理的呢?通过看你的爱究竟只是在言语和口头上,还是在行为和诚实上。看看耶稣,他以行动去医治疾苦,并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他用真理来教导我们。基督徒应该以行动去满足他人的真正需要,同时给人传授真理来爱他人。如果你只是满足了他人的实际需要,那么你还没有照耶稣的样子去做。

很少有人会反对你去满足他们的实际需要,但如果你给他们传授真理,他们却会做出敌对的反应。鉴于这一事实,很多基督徒选择只做其一,而回避其二,或甚至传讲错误的观点。他们这样做,“无非是怕自己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加拉太书 6:12】

我们的心会不时地责备我们——无论是因为合法或非法的原因。但我们应该像保罗所写的那样去省察自己:“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也要自己试验。岂不知你们若不是可弃绝的,就有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吗?”【哥林多后书 13:5】,如果我们发现我们的爱是真诚的,约翰告诉我们说,这个事实可以使我们感到有得救的保证。

得救的保证不单单是基于我们是不是声称有信心。而是基于由神生的可以衡量和不可避免的效果,比如对基督徒弟兄真诚的爱。

然而基于“感觉”的保证是不可靠的。感觉对于客观事实来讲是第二位的。在这个后现代的世代,感觉和主观的观点被哄抬到高于客观事实的位置,这一点需要重复。


满怀信心地祷告

约翰一书 3:21-22 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就可以向神坦然无惧了。并且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他得着。因为我们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悦的事。

“责备”是现在时,主动语态。“求”是现在时,主动语态。“得着”是现在时,主动语态。“遵守”是现在时,主动语态。“行”是现在时,主动语态。

相信神会听我们的祷告,并愿意做我们所求的,这种信不在于我们是不是有自信的感觉,也不在于简单地从字面上读经上关于祷告会得到回答的保证,比如:“你们祷告,无论求什么,只要信,就必得着。”【马太福音 21:22】这种保证的前题是你遵守神的命令,做神所喜悦的事。所以,我们的祷告是不是能够得到回答取决于我们是不是按照神的意愿去生活。

按照神的旨意行将带来自信。


关于圣灵的保证

约翰一书 3:23-24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里“是”是现在时;“信”是不定过去时,主动语态。“且照他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里“赐给”是不定过去时,主动语态;“爱”是现在时,主动语态。“遵守”是现在时,主动语态。三个“住在”都是现在时,主动语态。“知道”是现在时,主动语态。“是因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里“赐给”是不定过去时,主动语态。

这里,“信”是不定过去时,这很有意思。虽然事实上在这封信的其它地方,他在说到信基督时使用了现在时,指一个人的行为特征。比如,“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约翰一书 5:1】但在这里,约翰显然在我们第一次来到对基督的信这个意义上强调“信”。“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传 16:31b】这一节里“信”也是不定过去时。但虽然进入信是发生在某个时刻的事,爱基督徒同伴则是一个正在进行的过程。

神把他的圣灵赐给我们。“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加拉太书 3:2】我们一但信了神的儿子耶稣基督,就接受了圣灵。“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马书 8:9】而且,“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马书 8:16】但不能孤立地看关于圣灵的证据。必须将其与承认信基督,服从他的命令,以及爱基督徒同伴的证据结合起来。


2021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