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s 5-8 约翰表扬该犹接待同工。这无疑是保罗在罗马书16:32里提到的同一个该犹“那接待我,也接待全教会的该犹,问你们安。”该犹来自特庇并一度与保罗同行。他在以弗所受到逼迫,据使徒行传19:29“满城都轰动起来。众人拿住与保罗同行的马其顿人该犹和亚里达古,齐心拥进戏园里去。”但据使徒行传20:4,此后该犹继续与保罗同行。
这么说来该犹有客旅传道的经历,这也许能解释他对接待这些人的热心。但约翰还是提醒他为全职的基督工人提供经济上的帮助。我怀疑因为保罗是造帐篷的传道人(自谋职业,不需要经济资助),而且保罗还常常不鼓励为尽职份收受钱财,该犹大概在此之前没怎么想到这种资助。 他被问及的这件事本身表明他有世俗的职业,或较富有。
还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人拒绝从外邦人那里寻求资助。为什么他们还是得到了外邦人的资助呢? 如今有些急需钱的福音传教人和牧师向基督教以外甚至非基督教的人那里寻求资助。但约翰暗示这是不对的。因为他赞扬只接受基督徒资助的弟兄。
vs 9-11 “丢特腓”直译过来就是“宙斯养育的”。当时的习惯是在成为基督徒时放弃做非基督教时所用的名子,但丢特腓不这么做。约翰表明他不相信丢特腓认识神,称他的行为为“恶”。这是他写在 约翰一书3:10“从此就显明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 的一个应用。丢特腓做错了些什么呢?
约翰一书4:6“我们是属神的。认识神的就听从我们。不属神的就不听从我们。从此我们可以认出真理的灵,和谬妄的灵来。”
有些“基督徒”自称信耶稣,但否认使徒的大部分写作。事实上,连穆斯林都那么做。 这种人不是从神来的。
vs 12 “众人”大概不包括丢特腓。人只能猜测为什么约翰选出丢特腓来定罪。如果这是使徒行传19:24,38里的同一个丢特腓那就有意思了。更奇怪的事情都发生过,比如保罗的转化。
vs 13-14 如约翰二书,他再次强调亲自面对面地与人接触的价值, 正如耶稣所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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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ion: Monday, 12-Apr-2004 20:08:18 E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