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有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
1:7 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
叫众人因他可以信。
1:8 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
1:9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1:10 他在世界,世界也是借着他造的,
世界却不认识他。
1:11 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1:12 凡接待他的,
就是信他名的人,
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
1:13 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
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
1:14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
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
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1:15 约翰为他作见证,喊着说:
“这就是我曾说:
‘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
1:16 从他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
1:17 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
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
1:18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
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
创世纪1:但是《旧约》对神的展示比较含蓄,而《新约》则表述得较为清析。
1 起初,神创造天地。
2 地是空虚混沌。
渊面黑暗。
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
3 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太初有道。而道必定存在于太初以先。因为按上面所引用的提多书,应许是在万古之先作的,所以道在太初以先就存在了。然而道在成了肉身和随而来之的传福音之前没有显明出来。道在被表达出来之前就存在。道存在于创世以先,因而不是被造的。再者第三节说明,所有的一切被造物都是借着他造的。这一事实在接下来的一句里得到更进一步地强调,“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他造的。”表明道本身不是被造的。在永恒的过去,道是神的思想。正如人一样,神也思考。因而可以说,道就是神。在创世时,道是神的具体表现,正如人的身体是人的具体表现。
| 1. | ho logos en ho theos | “道是神” | 道与神等同 | 子=父 | |
| 2. | ho theos en ho logos | “神是道” | 道与神等同
(与第一种相同) |
父=子 | |
| 3. | ho logos en theos | “道是一个神” | 道是一个神
或俱有神性 |
耶和华见证会 | |
| 4. | ho logos en theios | “道俱有神性” | 道是一个神
或属神的 服从于神 的另一种说法。 |
耶和华见证会 | |
| 5. | ho logos theos en | “道神是” | 只有道俱有
神的特征 |
约翰一书4:8,16
约翰福音17:17 希伯来书12:29 |
|
| 6. | theos en ho logos | “神就是道” | 道只俱有
神的特征 |
约翰福音1:1 |
如果约翰想要说耶稣是一个神或属神的,象耶和华见证会想让我们相信的那样的话,他就会用第三或第四种说法。因为约翰没有使用这几种说法,耶和华见证会的翻译(称为“新世界译本”)在这一节上是错误的。同样,约翰也没有说道与父相同,象第一种说法所表达的那样。形态神论者相信耶稣就是圣父,只不过是神的另一个形态。他们也错了。
vs 4 “是人的光”是指他照亮了我们的心灵和良知,用真理引导我们,与神建立起正确的关系。
vs 5 黑暗指的是这个罪恶的世界,在这里人按照错误的、黑暗的、骗人的观念生活,因为他们的良心被罪败坏了。但光总会战胜黑暗。有人认为光与黑暗是两个势均力敌的对立面,就象东方的阴阳概念。有人认为神与撒旦是两个势均力敌的对立面。而事实并不如此。因为光总会战胜黑暗。你可以在房子里放许多没有点燃的蜡烛,但只要有一枝点燃的蜡烛就能胜过所有其它的。圣经所说的光与黑暗绝不是两个势均力敌的对立面。黑暗总被光击败,而光永远不会败给黑暗。耶稣在约翰福音3:19,20里说到这个话题时说:“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
vs 10-11 为什么当神变成人时世界不认识他呢?事实上,除了少数信徒以外,被神委以圣经的犹太人就不认识他。然而这并不令人惊奇。因为借着所造之物,可以很清楚地看出神的存在,然而世人拒绝把神当作神,而用其它东西来代替神。拒绝神就导致心智的腐败,而这更进一步地导致失明。所以当神进入这个罪恶的世界里时,他是行走在精神上的盲人中间。
vs 12 然而有些人却信了他,他们通过与圣灵合作产生了使他们得救的、对基督的信,之后他们就被赐权柄,作神的儿女。从广义上说,所有的人都是神的儿女,但除了使徒行传第十七章以外,这种广泛的意义在《新约》里极少被采用。“神的儿子”或“神的儿女”专指信基督的并如耶稣在约翰福音第三章所说,被重生的那群人。
vs 13 由神生是一个在神学里被称为单独的过程。它的完成完全独立于人的努力。建立起对基督的信是一个协作过程并且是由神生的先决条件。在一个人满足这个先决条件以后,他就被自动地、不须要任何人的努力地由神而生。生与领养不同。就如肉身生产一样,从灵生产是一个发生在某一时刻,一次性的过程。而在此之后,人就被称为是由神生的。它赋予人会影响其行为的新特性。(约翰一书3:9,10)这与领养不同,领养仅仅改变人的身份。当然,由神生在赋予人新的特性的同时也给人以新的身份。因为儿女有资格得着父亲的基业。
vs 14-17 约翰指出的关于道的基本特征是恩典和真理。“恩典”是神的、对不配得之人白白给予的品质。恩典不同于律法,律法使神有责任要奖励或处罚。律法包含了公义。但在恩典之下神没有这种义务。但要施行恩典,必须首先满足公义的要求。因为若没有献上合适的替代祭物就不能饶恕。但在通过基督满足了律法的要求以后,神现在就可以白白地饶恕他所选择的人的罪。
vs 18 虽然以前神通过先知说话,谁也没有像耶稣那样在那种亲密的意义上见过神。因此,人若想见到神就必须来到耶稣面前,而且所有关于神的观点都要与耶稣的观点比较。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还有“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是谁。”路加福音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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