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有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
1:7 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
叫众人因他可以信。
1:8 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
1:9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1:10 他在世界,世界也是借着他造的,
世界却不认识他。
1:11 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1:12 凡接待他的,
就是信他名的人,
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
1:13 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
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
1:14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
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
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1:15 约翰为他作见证,喊着说:
“这就是我曾说:
‘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
1:16 从他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
1:17 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
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
1:18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
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
创世纪1:但是《旧约》对神的展示比较含蓄,而《新约》则表述得较为清析。
1 起初,神创造天地。
2 地是空虚混沌。
渊面黑暗。
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
3 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太初有道。而道必定存在于太初以先。因为按上面所引用的提多书,应许是在万古之先作的,所以道在太初以先就存在了。然而道在成了肉身和随之而来的传福音之前没有显明出来。道在被表达出来之前就存在。道存在于创世以先,因而不是被造的。再者第三节说明,所有的一切被造物都是借着他造的。这一事实在接下来的一句里得到更进一步的强调,“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他造的。”表明道本身不是被造的。在永恒的过去,道是神的思想。正如人一样,神也思考。因而可以说,道就是神。在创世时,道是神的具体表现,正如人的身体是人的具体表现。
1. | ο λογος εν ο θεος | “道是神” | 道与神等同 | 子=父 | |
2. | ο θεος εν ο λογος | “神是道” | 道与神等同
(与第一种相同) |
父=子 | |
3. | ο λογος εν θεος | “道是一个神” | 道是一个神
或具有神性 |
耶和华见证会 | |
4. | ο λογος εν θειος | “道具有神性” | 道是一个神
或属神的 服从于神 的另一种说法。 |
耶和华见证会 | |
5. | ο λογος θεος εν | “道神是” | 只有道具有
神的性质 |
约翰一书 4:8,16
约翰福音 17:17 希伯来书 12:29 |
|
6. | θεος εν ο λογος | “道就是神” | 只有道与
神的性质相同 |
约翰福音 1:1 |
如果约翰想要说耶稣是一个神或属神的,像耶和华见证会想让我们相信的那样的话,他就会用第三或第四种说法。因为约翰没有使用这几种说法,耶和华见证会的翻译(称为“新世界译本”)在这一节上是错误的。同样,约翰也没有说道与父相同,像第一种说法所表达的那样。形态神论者相信耶稣就是父,只不过是神的另一个形态。他们也错了。
有人说,这里“万物是借着他造的”的意思是万物是用他造的,耶稣就如:“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创世纪 2:7a】中的尘土一样。他们争辩说:“神用尘土造人,那么尘土也是神吗?”但在第3节里“借着”译自希腊文的介词“δια”,意思是行动的渠道,而不是行动所使用的原料。同样这个词还用在,比如:“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主借先知所说的话,”【马太福音 1:22】还有,“耶稣却回答说:‘经上记着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马太福音 4:4】其中“所出的”也是译自这个词。
第4节“是人的光”是指他照亮了我们的心灵和良知,用真理引导我们,与神建立起正确的关系。
第5节 黑暗指的是这个罪恶的世界,在这里人按照错误、黑暗、骗人的观念生活,因为他们的良心被罪败坏了。但光总会战胜黑暗。有人认为光与黑暗是两个势均力敌的对立面,就像阴阳的概念。有人认为神与撒旦是两个势均力敌的对立面。而事实并不如此。因为光总会战胜黑暗。黑暗的房子可以被一枝点燃的蜡烛照亮,但一点黑暗却不能遮盖满屋子的光。圣经所说的光与黑暗绝不是两个势均力敌的对立面。黑暗总被光击败,而光永远不会败给黑暗。耶稣在【约翰福音 3:19-20】里说到这个话题时说:“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
第10-11节 为什么当神变成人时世界不认识他呢?事实上,除了少数信徒以外,被神委以圣经的犹太人就不认识他。但这并不令人惊奇。因为借着所造之物,可以很清楚地看出神的存在,然而世人却拒绝把神当作神,而用其它东西来代替神。拒绝神就导致心智的败坏,而这更进一步导致失明。所以当神进入这个罪恶的世界里时,他是行走在灵里是瞎子的盲人中间。
第12节 然而有些人却信了他,他们通过与圣灵合作产生了使他们得救的、对基督的信,之后他们就被赐权柄,作神的儿女。从广义上说,所有的人都是神的儿女,但除了使徒行传第十七章以外,这种广泛的意义在《新约》里极少被采用。“神的儿子”或“神的儿女”专指信基督,并如耶稣在约翰福音第三章所说,被重生的那群人。
第13节 从神生是一个在神学里被称为单独的过程。它的完成完全独立于人的努力。建立起对基督的信是一个协作过程并且是由神生的先决条件。在一个人满足这个先决条件以后,他就被自动地、不须要人的任何努力由神而生。生与领养不同。就如肉身的出生一样,在灵里的重生是一个发生在某一时刻,一次性的过程。而在此之后,人就被称为是由神生的。重生赋予人新的本质,而这新的本质会影响人的行为。“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约翰一书 3:9-10】这与领养不同,领养仅仅改变人的身份。当然,由神生在赋予人新的本质的同时也给人以新的身份。因为儿女有资格得着父亲的基业。
第14-17节 约翰指出的关于道的基本性质是恩典和真理。“恩典”是神对不配得的人白白给予的品质。恩典不同于律法,律法使神有责任要奖励或处罚。律法包含了公义。但在恩典之下神没有这种义务。而要施行恩典,必须首先满足公义的要求。因为若没有献上合适的替代祭物就不能饶恕罪。在通过基督满足了律法的要求以后,神现在就可以白白地饶恕他所选择的人的罪。
第18节虽然以前神通过先知说话,但谁也没有像耶稣那样在那种亲密的意义上见过神。因此,人若想见到神就必须来到耶稣面前,而且所有关于神的观点都要与耶稣的观点比较。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 14:6】 还有,“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是谁。”【路加福音 10:22】
神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