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 那些人是法利赛人差来的(或作“这那差来的是法利赛人”)。
1:25 他们就问他说:
“你既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亚,也不是那先知,为什么施洗呢?”
1:26 约翰回答说:
“我是用水施洗,但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是你们不认识的,
1:27 就是那在我以后来的,
我给他解鞋带也不配。”
1:28 这是在约但河外伯大尼(有古卷作“伯大巴喇”),约翰施洗的地方作的见证。
看哪,神的羔羊
“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负’)世人罪孽的。
1:30 这就是我曾说:
‘有一位在我以后来,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
1:31 我先前不认识他,如今我来用水施洗,
为要叫他显明给以色列人。”
1:32 约翰又作见证说:
“我曾看见圣灵,仿佛鸽子从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
1:33 我先前不认识他。只是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对我说:
‘你看见圣灵降下来,
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
1:34 我看见了,就证明这是神的儿子。”
事件的顺序:鉴于约翰在此提供了事件的逐日记录,释经的人得出结论说这些事发生在耶稣受洗和四十昼夜在旷野受试探之后。
第19-23节 施洗约翰不是字面意义上的以利亚,而是按照天使所说,有以利亚的心志能力:“他必有以利亚的心志能力,行在主的前面,叫为父的心转向儿女,叫悖逆的人转从义人的智慧。又为主预备合用的百姓。”【路加福音 1:17】但在说到祭司和利未人所暗指的预言,“看哪,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亚到你们那里去。”【玛拉基书 4:5】时,耶稣说施洗约翰:“你们若肯领受,这人就是那应当来的以利亚。”【马太福音 11:14】
“那先知”是指申命记里:“耶和华你的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像我,你们要听从他。”【申命记 18:15】所说的那“一位先知”。那先知原来就是耶稣,如彼得在使徒行传里所断言的那样:“摩西曾说:‘主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们兴起一位先知像我,凡他向你们所说的,你们都要听从。凡不听从那先知的,必要从民中全然灭绝。’”【使徒行传 3:22-23】
如此说来,祭司和利未人认为以利亚要按字面上讲的那样在基督以前到来,并认为摩西所说的那位先知与基督不同是错误的。穆斯林现在认为穆罕默德就是摩西所说的那位先知也明显是错误的。
第24-28节他对他们质问他为什么要施洗的回答基本上是——“这比起将要发生的算不了什么。”对观福音更进一步地说明了这一点,说耶稣,“他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洗。”【马太福音 3:11】约翰的施洗是悔改的施洗,而基督的施洗是重生的施洗。一个是用水,一个是用圣灵与火。所以要明白,圣经里在说施洗时,不一定是指用水施洗。
第29-34节 “神的羔羊”是指摩西律法里的献祭,人的罪孽被动物祭祀所遮盖。而这些只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所献的赎罪祭的象征性预兆,只有基督在十字架上所献的赎罪祭实质上除去世人的罪。注意到他所说的是世人而不仅仅是以色列人。所以,从一开始福音就不只是关于神与犹太人的关系,而是神与全人类的关系。我认为在这里“罪孽”之所以使用单数是要表达一个总的范畴,因而包括了所有的罪孽。
我不是太清楚约翰说:“我先前不认识他,”是什么意思,因为约翰是他的表兄,而且他的母亲以利沙伯在耶稣还在马利亚的腹里时就称耶稣为主。“我主的母到我这里来,这是从哪里得的呢?”【路加福音 1:43】并且在胎中的约翰也对主耶稣的出现有所感应,“因为你问安的声音,一入我耳,我腹里的胎,就欢喜跳动。”【路加福音 1:44】还有在马太福音里,约翰表明在这些征兆显示出来以前就认识他。“约翰想要拦住他,说:‘我当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这里来吗?’”【马太福音 3:14】也许约翰的意思是说,虽然他自己知道他是基督,但还没有以客观观察为基础,正式认出他是基督。在这里,“认识”一词不是用来表示关系知识的“γινωοκω”,而是用来表示由感观得来的知识“ειδω”。虽然在胎中他就认出了基督,但还没有在外在征兆的基础上认识他。正是在基督受洗时,他正式宣告了耶稣是基督——受膏者——以神所给的征兆作为依据,并且用与先知膏抹王类似的方式,他用施洗膏抹了这个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