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尼哥底母根据什么得出耶稣是由神来的?
第3-6节 从肉身生和从灵生有何相似之处?
第8节 我们通过风的效果来察觉风。那么我们通过什么来察觉那些由神生的呢?
第10-12节 第十节说的是“明白”,而第十二节说的则是“信”。信和明白有什么关系呢?为什么耶稣要给尼哥底母讲他知道尼哥底母不能明白的事情呢?
第14节 耶稣在这里所引用的是旧约里的哪件事?它如何类比于耶稣将要在十字架上做的?
第16节 从他与我们在这一段里所分享的,我们可以得出他所说的永生是什么意思?它仅仅是永恒的存在吗?当人指着世人的各种罪恶问你神是如何爱世人的,你将如何答复?
第17-21节 一个人永恒的命运取决于什么?
为什么它取决于人对基督的态度?
你的行为是如何反映出你对福音的接受程度的?
举一个按真理而行的例子。
第2节 尼哥底母夜里来以避开众人,这样做也许是为了避免公开表明对耶稣的立场。然而他用“我们”一词说明他不是唯一一个认为耶稣是由神那里来的。更重要的是他得出这一结论的根据。他确信的根据是耶稣所行的神迹。
有人问: "我怎知神曾说话?"
读读他的话, 我非戏言。 叫死人复活, 医治瞎子。 你将要发现, 证据颇多。 当着成千人, 有友有敌。 不隐且不密, 你可知否。 因神若说话, 他很明白。 我们需证椐, 话出他口。 |
第3-6节 重生
这里“水”是什么意思呢?一种解释就是他在对比从肉身生和从灵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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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
发生在水里 是个不可逆过程 发生在某一时刻 可以直接看到 从黑暗到光明 从束缚到自由 第一次呼吸到空气 新的视野 |
从灵生的就是灵
发生在人的灵里 是个不可逆过程 发生在某一时刻 可以通过效果看到 从黑暗到光明 从束缚到自由 第一次呼吸到新的生命 新的见解 |
这是一个对比的解释,其中第一个元素,也就是这里的水与第一次生相联系。注意到虽然他在第6节和第8节里说从灵生,但他没有提到水,表明水不参与到这样的重生。属物的,比如水,不带来重生,因为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约翰一书 5:1】还是没有提到水。
有人认为这里提到“水”指的是在水里受洗是得救的一个条件,或指的是受洗重生。但这不符合福音的灵。福音在于信,不在于肉身的絮节,肉身的也不能使人的灵重生。然而,他指的也可能是在水里受洗所象征的,也就是洗涤人的良心——“这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借着耶稣基督复活,也拯救你们。这洗礼本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彼得前书 3:21】
其它与第二个思路相关的经文有:
“并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身体用清水洗净了,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希伯来书 10:22】
“现在你为什么耽延呢?起来,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使徒行传 22:16】
“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提多书 3:5】
神的国
见神的国查经。
有时耶稣在说进神的国时是指现在。 “我实在告诉你们,税吏和娼妓倒比你们先进神的国。”【马太福音 21:31】而且基督徒已经在神的国里了。“他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他爱子的国里。”【歌罗西书 1:13】但有时他又指在将来的审判之后。“于是王要向那右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马太福音 25:34】或更普遍地是指人死了以后。 “弟兄们,我告诉你们说,血肉之体,不能承受神的国。必朽坏的,不能承受不朽坏的。”【歌林多前书 15:50】 那么他在约翰福音第三章这里说“见”或“进”神的国是指的哪种意义呢?因为他所用的是现在时态,我认为他指的是作为神的国的教会。
“见”神的国是指通过感觉获取的知识。因为他在此使用的是意指这种知识的“οιδα”一词。更切实际地讲,其意思是说一个人必须自己先由神生才能够感知到神的其他儿女。这种感知能力是在进入神的国时获得的。这也被他在第八节说从圣灵生的不能从物质的意义上看出来,而只能通过其效果看出所印证,这同时也与约翰一书相一致。
然而这种感知并不是使人得救的信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为对基督的信是进入神的国的先决条件。【约翰福音 1:12】说的次序是先要信基督,然后才被赐予成为神的孩子的资格。获得圣灵是在信了之后还被【以弗所书 1:13】和【加拉太书 3:2】所肯定。贯穿于使徒行传,我们看到许多人受圣灵的洗,也就是重生,都是发生在他们信了基督之后,而不是在之前。感知到由神生的属于神深奥的事,如保罗写道:
“如经上所记:‘神为爱他的人所预备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神借着圣灵向我们显明了,因为圣灵参透万事,就是神深奥的事也参透了。除了在人里头的灵,谁知道人的事?像这样,除了神的灵,也没有人知道神的事。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神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神开恩赐给我们的事。并且我们讲说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或作‘将属灵的事讲与属灵的人’)。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歌林多前书 2:9-14】保罗在这里所说的是高深的概念——神深奥的事。他接下来对歌林多的基督徒说:“弟兄们,我从前对你们说话,不能把你们当作属灵的,只得把你们当作属肉体,在基督里为婴孩的。”【歌林多前书 3:1】 所以要掌握这样的概念不仅需要是由神生的,还需要在基督里比较成熟,而不只是婴孩。永恒的保证和圣徒的坚韧不拔的概念大致就属于这个范畴。
没有圣灵住在他们里面是神不给还没有由神生的人直接启示的原因之一,福音是通过使徒的见证向他们展示的。使徒所见证的不只是信息,还有在具体的历史环境下的神迹,并且是用属物质的书的形式传递,而不是纯粹地通过直觉交流的。因为未经重生的直觉与良心一样是堕落的,所以人只内在地寻找神是徒劳的。神是通过他的话展示自己的。
你是不是有时觉得给别人讲神的深奥的事很难呢?发现别人就是搞不懂?你是不是有时觉得圣经很难懂呢?其原因要么可能是在基督里的成熟程度,要么可能是那人还没有由神生。但要明白,如【约翰福音 1:12-13】清楚地指出那样,由神生不是由人决定的事情。在那些还没有由神生的人最终信了基督后,他们就能明白基督徒生命中更深奥的概念。
“我们是属神的,认识神的就听从我们。不属神的就不听从我们。从此我们可以认出真理的灵和谬妄的灵来。” 【约翰一书 4:6】第8节 看见和感知。人看不见别人是不是由神生的,但可以感知(见约翰一书查经)。反律法主义神学认为属灵的东西不需要有任何可被感知的效果,那是错误的。就像说没有动静的风一样,是自相矛盾的。
第9-13节虽然耶稣用地上的事作比喻来讲解由神生这个概念,尼哥底母还是理解不了,因为他还没有由神生。那么耶稣明明知道尼哥底母搞不懂为什么还要给他讲这些呢?尼哥底母是教师,所以他的“信”在当时可能只局限于思想上的认可。就像他想了解耶稣,但并不真正地想切身地认识耶稣。信不单单是懂。他当时也许就像神学院的老师一样,想要能清楚地在神学的意义上描述和解释耶稣所教的,而同时自己却不真正接受。耶稣如何对待这样的人呢?尽管尼哥底母是主动来找他的,并对进行神学讨论较为开放,耶稣对待他就像对待所有的宗教领袖一样。他羞辱他。他这么做以使他谦卑。因为骄傲会阻碍人建立起对基督的信。可贵的是,与大多宗教领袖不同,尼哥底母回应得好,并最终达到了使人得救的信。
“我们”是谁?
耶稣说到“我们”。“我们知道”实际上用的是οιδα一词,指的是感知,在第三节里被译为“见”。而“我们见过”明确地指实际上看见或通过经验而熟知。这一词还用在“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约翰福音 1:18】这里说的是耶稣,我认为【约翰福音 3:13】也是在暗指耶稣。同一词还用在【约翰福音 1:34】 “我看见了,就证明这是神的儿子。”这是施洗约翰所作的见证。有鉴于此和第三章是如何结尾的,我认为这里所说的“我们”指的是他自己和施洗约翰,如果有人觉得应包括圣灵,我也能够理解,如【约翰一书 5:6】所肯定的那样。
第14节 耶稣说的是民数记第二十一章里的一件事,在旷野里徘徊的以色列人怨讟神。神就把毒蛇放在他们中间来杀他们。这时他们悔改了,于是神就让摩西制了一条铜蛇挂在杆子上,并告诉他们说,凡被蛇咬的人,一望这铜蛇,就必得活。后来果真如此。这是十字架上耶稣的一个比喻。因为“神使那无罪的(“无罪”原文作“不知罪”),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歌林多后书 5:21】还有“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彼得前书 2:24】美国救护车后面有个标符,一条蛇挂在杆子上,背后是十字架,这符号就是从约翰福音第三章的这一节来的。蛇代表罪的效果,包括它致使腐败堕落的效果和它所招致的神的愤怒。耶稣从象征意义上成为那被钉死的蛇,使我们免于神的愤怒,并医治由罪的腐败堕落给我们带来的创伤。“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他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或作“他受欺压却自卑不开口”)。他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因受欺压和审判他被夺去。至于他同世的人,谁想他受鞭打,从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过呢?他虽然未行强暴,口中也没有诡诈,人还使他与恶人同埋。谁知死的时候与财主同葬。耶和华却定意(或作“喜悦”)将他压伤,使他受痛苦。耶和华以他为赎罪祭(或作“他献本身为赎罪祭”)。他必看见后裔,并且延长年日,耶和华所喜悦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以赛亚书 53:5,10】
第15节 在说明他所说的“信”是什么意思时,耶稣指出民数记第二十一章里关于挂在杆子上的铜蛇的例子。信的目标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赎工。而在这个比喻里还隐含着认罪的必要性。人需要认识到他们的确已经被蛇咬了。十字架,就像铜蛇一样,它只对那些认识到自己的罪,并希望悔改,以从神的愤怒和罪的腐败中被救出来的罪人起作用。这与机械地看着十字架或理解这个理论是不同的。但为什么要与尼哥底母分享这个例子呢?
第16节 如果将第一个分句理解为“神是如此地爱世人”就不够准确。在此所用的是希腊文“ουτο”一词,这个词指的不是程度而是方式方法。它的意思是“以这种方式”或“这样”。所以这个分句可更准确地理解为“神是用这种方式爱世人的”,还有它所修饰的其实是第十五节而不是第十六节的后半部。而“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里的“甚至”(“ωστε”)一词的确有程度的意思,也就是说“如此……以至”。
人们怨讟神不爱他们,正如以色列人在旷野里遇到困难时就怨讟一样。他们问“神爱我们吗?”圣经的回答是:“神是这样爱世人的,他把永生的生命给予那些信基督所做的救赎工的人。他是如此地爱世人,以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第17-18节 这并不是说人将不被定罪,而是指出他到世上来的目的就像第一章里所说的那样,不是来定世人的罪,而是恩慈地通过他的救赎工打开一条使罪得到赦免的路。然而在他第二次到来时将对那些没有被那羔羊的血遮盖的人带来审判和愤怒。人的罪已经被定了,因为他们都犯了罪。神没有义务要把人从他将要发出的愤怒里救出来。然而,他恩慈地让耶稣到世上来作为满足公义的赎罪祭,以使罪可得赦免。但这个罪的赎价并没有归到每个人的名下。神以他的主权决定将这赎价只归到那些信基督的人的名下。如此说来,那些不信的人被定罪不只是因为他们的不信,而更是因为他们的罪没有得到赦免。那些信的人得救不只是因为他们的信,而更是因为他们的罪得到赦免。得救不是因为信自己的信,而是因为信基督,信基督才能够使罪得到赦免,同时不可避免地治愈人固有的罪性及其所带来的恶果。
第19-21节 被定罪就“在此”,指的是前面所说的信神的独生子。为什么人得救或被定罪取决于他们对神独生子的态度呢?因为他们对基督的态度反映出他们所爱的是黑暗还是光明。但这里就像第一章里一样有点模糊。他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他指的是所有的人吗?因他接下来又说:“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表明的确有这样的人存在。第一章里说:“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凡接待他的……”这又是一个佯谬,因为他自己的人就是犹太人,而他们中的有些人的确接待他。理解这个佯谬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将每一句的第一个分句理解为“一般说来”。那么就有,一般说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一般说来,“世人不爱光,倒爱黑暗”,而这些都有例外,这就是那些来信基督的。例外还包括悔改的,就是那些曾一度爱黑暗,但悔改了就来爱光明,之后他们就信了基督。施洗约翰所传的悔改后的好行为,其实就是人从罪里悔改以后的,外在的表现。这样的好行为就是以神的名而行的例子。而耶稣所讲的不光是好的行为。因为许多不信的人会做在世人眼里是“好的”事。耶稣所讲的是做符合圣经所展示的真理的好事。
那些拒绝福音的人不是因为证据不足,而是因为他们的良心被罪扭曲。他们不愿从他们的罪里悔改。所以,“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路加福音 16:31】我们可以由耶稣的一生看到斥责那些喜欢黑暗的人的结果,如箴言所说:“指斥亵慢人的,必受辱骂。责备恶人的,必被玷污。”【箴言 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