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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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太人使用二個日歷:
民歷: 用于王朝, 生育, 及合同
神歷: 用于計算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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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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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當于公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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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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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歷年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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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歷年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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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士瑞
海息萬
基斯流
提別
舍百特
亞達
尼散
艾雅
西彎
譚馬
亞波
* 以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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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至十月
十月至十一月
十一月至十二月
十二月至一月
一月至二月
二月至三月
三月至四月
四月至五月
五月至六月
六月至七月
七月至八月
八月至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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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29 or 30
29 or 30
29
30
29 or 30
30
29
30
29
30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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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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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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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猶太月每月有30天或29天。
他們的年, 比公歷短, 有354天。
因而大約每三年(每十九年有七次)有一個二十九天的潤月,
稱做韋達加在阿達與尼散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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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太天是從日落到日落, 分為八個相等的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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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時
第二時
第三時
第四時
第五時
第六時
第七時
第八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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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至晚上九點
下午九點至午夜
午夜至臨晨三點
臨晨三點至日出
日出至上午九點
上午九點至正午
正午至下午三點
下午三點至日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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