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他國裏挑出來丟在火爐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馬太福音 13:41,42】所以,現在可見的教會是一個混合。當你到一個機構化的教會裏去時,沒有保証說那裏所有稱自己是“基督徒”的人都已經真正地由神所生。但由神生的與沒有由神生的之間沒有模糊地帶,而是有一個分明的界限: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翰一書 5:12】你要麼是好的,要麼是不好的,沒有半好半壞的,就如馬太福音25裏所說,在審判日綿羊與山羊將被分開,沒有綿羊與山羊的雜交。
我想耶穌講這個寓言是要糾正這樣一個自以為是的想法,猶太人曾有這個想法(後來基督徒也有這個想法),就是說,只要聯合在一個機構之下,比如猶太教,或一個基督教機構,就意味著這個機構裏所有的成員都得救了。這是不對的。有些人把他們屬于可見的教會作為他們自認已經得救的根據,耶穌講這個寓言是要使他們感到不安。但盡管耶穌的教訓,在聖經之後,這一課歷來在受歡迎的基督教裏似乎總是沒有學到。經上還這樣說到耶穌在此所說的審判:
“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為業。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兒子。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 【啟示錄 2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