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這是沒有人能夠做到的,所以基督給我們提供了獲得永生的另一道路,通過罪得赦免,而不是通過完美的行為,如經上所記: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証: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并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羅馬書 3:20-24】但用假設的說法,耶穌說按律法承受永生的回答也是正確的。對那些需要羞辱才能認識到自己的罪的人,他經常這麼做。因為律法的目的,按如上羅馬書所說,本是叫人知罪。
可是,用律法師典型的方式,這個人試圖繞過律法,把律法變得更合自己的胃口。如果律法說要愛鄰舍的話,也許我們可以限定“鄰舍”的意義,這樣就可減少我們的責任。這看上去很可笑,但我發現這種“讓我來按我所選擇的生活方式來解釋聖經”,而不是從聖經得出我們的生活方式的態度,在基督徒中很普遍,甚至到了很嚴重的程度。這就是耶穌講這個寓言的上下文。
祭司和利末人代表宗教精英。這些人的特點是傲慢和假冒為善。他們歧視那些在他們看來低人一等的人,比如撒瑪利亞人。撒瑪利亞人當時受人歧視。因為他們雖然信猶太教,但不是純粹的猶太人。他們是血統上和神學上的混血兒,而當時的猶太宗教精非常歧視外族人。耶穌樂于羞辱自高的,升高謙卑的,這是他的特點,所以他在這個寓言�堨峇F撒瑪利亞人。
但耶穌對祭司和利末人的描繪并非夸張。聽眾,還有這個律法師都知道這一點。我可以想見,在他們看見這樣一個不幸的人時,這個祭司和利末人都會問他們自己這個律法師所問的同樣的問題(“誰是我的鄰舍?”)。我可想見,他們會在他們的頭腦�媔i行一個小型神學辯論,急切地想從聖經�堿陞L們不停下來幫助這個人找出“根據”。果然,憑著多年的苦讀,他們為把自己從這個責任�媔}脫出來找到了借口。
有些人(當然不是所有人)學習聖經,甚至去神學院,只是為了繞過聖經所說的。他們看到所需,但運用他們的神學不去予以滿足。在這樣做的過程中,這種人往往試圖把律法的義降低到他們可以達到的水平。這樣,因為認識不到自己的罪性,他們就沒有因罪得赦免而得來的,恩典的義。
回來想一下這個行義的人所做的。
耶穌意在使人知道律法的要求是多麼高。這樣就使人做好准備,即使是自以為是的人,去接受恩典的福音。因為恩典的福音包含著律法以外的義,這個義通過信耶穌基督由神而來到所有信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