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爾文主義的異端

雖然加爾文主義者把加爾文主義看作是解釋聖經的標准,而不是允許加爾文主義的信條受到聖經的檢驗,但很多我們有庇哩亞態度的基督徒卻不是這樣,這些人用聖經來檢驗一切。“這地方的人,賢于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使徒行傳 17:11】所有觀點和所謂鼓舞人心的想法都要受到檢驗。“至于作先知講道的,只好兩個人,或是三個人,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哥林多前書 14:29】神召我們,不是要像某些人那樣為了效忠機構而偏袒。無論過去或現在的某些聖經之後神學家的名人地位如何,無論某人的受歡迎程度或某些神學概念的受歡迎程度如何。“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于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約翰一書 4:1】

我研究過加爾文主義及其在奧古斯丁神學�堛滌臕式C我與加爾文主義者討論過,辨論過這些想法。我相信我在這篇文章�堶蓐T地陳述了加爾文主義。但如果有加爾文主義者有不同看法,請他們說出來。我挑戰加爾文主義者証明我將在此陳述的他們的神學異端是符合聖經的。

加爾文主義的不公義的“神”

加爾文主義的一個主要假定是神讓人為他們沒有控制的事負責,把罪責歸咎給無辜的人,這是不公,與聖經說的神的品德相反:“神既是公義的,”【帖撒羅尼迦後書 1:6a】

例一:加爾文主義者認為神將亞當的罪歸咎給每個人。如果把罪責歸咎于沒有犯罪的人是不公,那麼加爾文主義者把神描繪成不公,因為這不是公義,而是偏見。

支持証據:加爾文主義的原罪概念主要源于奧古斯丁。比如,奧古斯丁在他的第一本書第四十六章�婸﹛G“兒女很有可能不但參與了第一對的罪責,還參與了他們直系父母的罪責。”然而聖經說:“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申命記 24:16】類似地,比如一個更現代的加爾文主義者,約翰﹒吉爾,在解釋【羅馬書 5:18-19】時說:“雖然亞當的後人是習慣性的罪人,也就是,從亞當延襲了敗壞的屬性,然而這不是這�堛熒N思﹔而是說他們成為有罪責的,通過把他的罪責歸咎到他們﹔因為另一個人的不順從,使他們成為罪人,這必然是因為把那個不順從歸咎到他們﹔除了歸咎罪責,沒有其他解釋,因為他被算作是他們的頭和代表,他們被算作是在他�堶情A因此在他�堶悼リF罪。”

另一種解釋:在這個問題上,一個非加爾文主義的觀點是,人不是生來就有亞當的罪責,而是有一個罪性,一個犯罪的傾向。人不需要為他們的人性負責,但要為他們的行為負責。雖然人的罪性把人包裹在一個受誘惑犯罪的環境�堙A一個人只有在順從那個罪性采取行動時才有罪責。

例二:加爾文主義者們認為神把罪責加給耶穌基督,雖然耶穌基督并沒有犯這些罪。

支持証據:約翰﹒吉爾(加爾文主義者)論【哥林多後書 5:21】:“歸咎罪責使他成為罪本身﹔所有他的子民的罪被轉到他身上,記在他的帳上﹔他支撐他們,承擔了他們的罪﹔承載著他們,為他們的罪受指控,為他們的罪負責,公義的神待他就如他不但是一個罪人,而且是個罪孽深重的人。”因此,他們誤讀那一節經文和其他經文,他們說神似乎把基督當作在他其實沒有犯的罪上是有罪責的,因此把基督釘在十字架上。但聖經說那些把基督釘十字架的人因這樣做是不法之人,“你們就借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使徒行傳 2:23b】但如果殺害基督是一個公義的舉動,聖經為什麼說他們是不法之人呢?加爾文主義者把神說成是扮演不法之人的角色,把無辜的人折磨至死。

另一種解釋:神是公義的,因此他要補償無辜受害的人。“神既是公義的,就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帖撒羅尼迦後書 1:6-7a】“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什麼可夸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彼得前書 2:20-21】雖然基督被不法之人公開地稱作罪人,但他是無辜的受害者,不公地遭受患難,因此公義要求他得到補償,用那份補償,他還清了我們的債。因為他,“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太福音 20:28b】

按照加爾文主義基督的死是不相關的

因為按照加爾文主義,神是不公的,基督不需要死。因為基督的死是為了滿足神的公義性,就像聖經說的那樣,但如上面証明的那樣,按照加爾文主義,神沒有公義的性質,那麼基督何必要死呢?

玩偶神學──加爾文主義否認自由意識

按照加爾文主義,人基本上就是玩偶。加爾文主義認為,“因為神的主權,人全然敗壞永久地沒有自由意識”http://en.wikipedia.org/wiki/Calvinism它是一種強硬形式的決定論神學。http://en.wikipedia.org/wiki/Theological_determinism“支持強硬決定論神學最著名的神學家也許就是約翰﹒加爾文……它聲稱不存在自由意識,神對個人的行為有絕對的控制。”對于加爾文主義者來說,人出于他們的自由意識做任何事都將會奪走神的主權,因此加爾文主義者否認自由意識。他們的“神”造不出有自由意識的被造物,他沒有能力這麼做。而因為他們的“神”是不公義的,他們就對神把罪責歸咎給這些玩偶,把他們投入地獄沒有任何問題。的確,加爾文主義的“神”是一個虐待狂。按照加爾文主義,人不得不犯罪。他們沒有選擇,只能犯罪。而如果選擇只有一個,那就其實就等于說沒有選擇。

加爾文主義的“神”很奇特。他用祈使語氣說話,對他的玩偶們下很多命令,而他的玩偶們顯然沒有能力執行這些命令。然後他就讓他們為他們所做的和不能做的負責。加爾文主義的“神”簡直瘋了。但看上去,加爾文主義者似乎同樣是瘋了。他們有沒有想過他們的教義意味著什麼?他們難道就是一群無腦的教派喪尸,(或者我說,“玩偶”?)如此被灌輸異端成這樣了?想一想,如果人只是像加爾文主義說的玩偶一樣,那麼犯罪的是誰呢?加爾文主義者在那個范疇會否認他們的“神”的主權嗎?

加爾文主義關于揀選的異端

考慮揀選,加爾文主義的一個異端就是神并不想讓所有人得救,而只希望各種各樣的人得救,就像他挑選玩偶那樣。按照他們的教義,當他們傳福音時,他們不能說:“神愛你,想讓你有永生。”事實上,按照加爾文主義,他們應該說:“神也許恨你,也許預定了你將被永恆地定罪,你做什麼都沒用。”比如加爾文主義者的組織,行動二十九的創始人之一,馬克﹒德�奡筋儥蜓﹛G“神垂看世人,說:‘我恨你,你是我的仇敵,我要粉碎你。’”有意思的是神命令我們要愛我們的敵人,沒有偏見,但加爾文主義卻把神看作是恨人,充滿偏見。的確,加爾文主義的“神”甚至在人還沒有出生前就預先判定人。鑒于他們的神的概念,加爾文主義者經常會怎麼樣,就不令人吃驚了。

還有,按照加爾文主義,基督不是為普天下人的罪而死,而只是為被揀選的人的罪。與此相反,聖經說:“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翰一書 2:2】

加爾文主義關于重生的異端

按照聖經,“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翰福音 1:12】也就是說,人在信基督之前,沒有被賜予作神兒女的權柄。“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加拉太書 3:26】但加爾文主義者將此倒過來了。按照加爾文主義,一個人只有從神生後才能信。他們顛倒了信和重生的次序。

嬰兒洗禮和把信看作是一件小事

雖然有些人會說嬰兒洗禮的異端不是加爾文主義的一部分,事實上嬰兒洗禮在很大程度上是加爾文神學的一部分。在加爾文的時代,加爾文主義者把不相信嬰兒洗禮的基督徒處死。如果今天的很多所謂的“加爾文主義者”穿越到那個時代,會被他們的神學先父殺掉。

嬰兒洗禮是加爾文主義的一個應用。還沒有信基督的嬰兒,在信基督以外,受洗到信�堙A被看作是教會的一員。這個異端與保羅在加拉太書提到的奉割禮的異端沒有什麼不同。的確,加爾文主義借鑒奧古斯丁的著作,把洗禮比作割禮,割禮是在嬰兒八天時做的。這個做在嬰兒肉身上的儀式被解釋為反映出嬰兒在神面前義的地位,與嬰兒的信無關。

這些把重生和揀選放在信之前的例子,和這個嬰兒洗禮的異端反映出加爾文主義者貶低信的重要性。的確,“信”對于加爾文主義者來說只是一個禮物,只是得救的一個副產品,而不是得救的條件。但聖經說:“我們既因信稱義,就借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羅馬書 5:1】

還有,引用一個加爾文主義者:“對于加爾文來說,約定下的嬰兒受洗基本上與成人受洗的原因一樣──我們假定他們是信徒。換句話說,嬰兒洗禮其實就是信徒的洗禮。”加爾文對那些反對他關于嬰兒洗禮觀點的人懷有強烈的仇恨,詛咒不讓他們的嬰兒受洗的人。“神將復仇凡鄙視將約的象徵銘刻在他的嬰兒上的人(【創世紀 17:15】),這種蔑視是一種拒絕,和放棄所賜的恩典。”他暴力地實施了這種仇恨,他說:“神給了我們其他武器來壓制他們的愚蠢。”砍掉人的頭,用火燒所謂的異端──這些就是神給他的武器。

加爾文主義非救贖的異端

按照加爾文主義,人不是得救或沒有得救。而是蒙揀選的,或者是沒有蒙揀選的,他們是否蒙揀選在他們出生之前就預定了。因此,即使在他們出生的時候,蒙揀選的人就從來不是沒有得救的。按照加爾文主義,蒙揀選的人的得救狀態與他們的信沒有關聯。

加爾文主義雙重預定的異端

《基督教要義》第二十一章。

關于永恆的揀選,神據此預先命定有些人得救,有些人滅亡。(加爾文起的名)

“不是所有人都是同樣被造的,有些人預先命定得永恆的生命,有些人預先命定被永恆定罪。”

“神通過預定,把某些人接受到生命的盼望�堙A判決其他人到永恆的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