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對馬丁的一本題為“加爾文主義的實際意義”的小冊子的評論,并從一個歷史的視角,看一看加爾文主義的一些意義。
以賽亞書的例子(以賽亞書第六章)
一、它應該帶來用聖經誠實地自我省察。
二、這些教義將帶來對實際的敬虔的追求。
加爾文主義有任何應用可以排除阿民念思想嗎?我已多次問這個問題,得到的回答卻很少,或根本得不到回答。馬丁的書就是加爾文主義者嘗試回答這個問題的一個例子。這本書只有二十三頁,盡管如此,他還是很啰嗦,這本身就說明了一些問題。為什麼加爾文主義者可以搞出大部頭的太師椅神學,但在說到他們的神學的實際應用時,卻只能拿出一本小冊子呢?我并不是完全不同意加爾文主義神學,我也不是完全同意阿民念神學。
概括一下我的評論,我要說,馬丁沒能展示出加爾文主義與實際應用間的邏輯聯系。比如:馬丁指出對加爾文主義第五個觀點,聖徒的堅忍不拔,的一個應用,這也恰巧是加爾文主義中我唯一同意的觀點。這個觀點認為一個人的得救狀態必然會由他的表現顯示出來。因此,可以通過一個人的表現來衡量他的得救狀態。我是在聽說加爾文主義的很多年之前,自己在查約翰一書時得出這個結論的。
問題是因為加爾文主義者不承認一個人對得救有任何選擇,如果他通過衡量自己的表現,知道自己沒有得贖,那又有什麼應用呢?對于像我這樣的福音派來說,這樣一個結論會使我努力尋求神。我會重新省察我的信在哪�堣ㄗ活A與神合作對其加以糾正。在你加爾文主義者控告我是異端前,誰能說這樣一個反應不是神的作為呢?
按照加爾文主義,一個人被揀選到永生或永恆的定罪發生在他出生之前,而那不依賴神對將來事件的預知,比如信主。因此一個人在出生時,他的命運究竟是永恆的定罪或永恆的生命就已經定好了,他不能做任何事改變那個命運。因此,加爾文主義其實就是說得救不是因著信,而是因著發生在出生之前的揀選,而那與他的信毫無關系。因為在信基督之前,蒙揀選的人沒有進地獄的危險,因為他們的命運已經被決定了。而那個命運并不在他們信基督時發生改變。因此他們是因揀選得救,而不是因信得救。
雖然這是加爾文主義的含意,但這并不是典型的加爾文主義者的教導或實踐,因為他們是假冒為善的。加爾文主義者通常并不信加爾文主義,所以他們只是名義上的加爾文主義者。當被問到:“二位先生,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使徒行傳 16:30b】時,加爾文主義的回答是:“什麼也做不了,你的命運在你出生前就定好了,無論你做什麼都改變不了。”但加爾文主義者通常會像使徒那樣回答:“當信主耶穌,你必得救。”那就是他們假冒為善的一個例子。
馬丁說因為我們是墮落的,這是加爾文思想的第一個觀點,所以這應該使我們對我們的行為更儆醒,因為知道我們的罪性的力量。
問題是,假如沒有自由選擇,你“儆醒”是指望成就什麼呢?因為神控制著一切,沒有自由選擇,你什麼也做不了。如果你發現你墮入罪�堙A那是神控制的,神將實現他的目的,無論你靠你自己的愿望想做什麼。至少那是加爾文主義者的想法。這是從一個歸正神學資源引用的孜文立神學“孜文立對預定與天意的區別的理解,邏輯上來說,他傾向于得出這樣的結論:神是人犯罪的原因”所以加爾文主義者持有這樣一個不合邏輯的立場:神是公義的,盡管神是人犯罪的原因。加爾文主義的玩偶模型不符合聖經所講的。
這�堥S有應用。反倒是阿民念主義在這一點上勝出。因為他們儆醒是有目的的。在得救和成為聖潔�埵鹵嚝靰滌捋P。如果選擇不參與其中,為什麼信基督是得救得必要條件呢?為什麼信徒因事奉在神的國�媟|有賞賜,如果他們事奉神沒有選擇的參與?從罪�堮洹鵅A就其本質而言要求一個人的意愿的參與。
的確,加爾文主義者可以說他們認為人比阿民念主義者更墮落。但這樣做,他們就基本上消除了他們的神學的任何應用。
造就一個依靠神的禱告也同理。如果神像加爾文主義者想的那樣,做他要做的,沒有我們執行神的旨意的選擇參與,那麼何必要禱告呢?在我看來,不但加爾文主義者關于禱告的理由較弱,而且阿民念主義者在這一點上有更充分的理由,因為從他們的觀點看,因為有選擇的參與,所以禱告更有必要。在加爾文主義的玩偶神學�堙A神在邏輯上講,只是在向他自己禱告。
馬丁還說,加爾文主義帶來對神將實現他所定的一切旨意的信任依賴。但再一次地,這并不排除阿民念主義。反之,兩者從不同的角度最終都走向同一結局。
所以這�堥S有排除阿民念思想的應用。
最後回到馬丁的第一點,謙卑。我要說, 謙卑是一個人得救和恰當地過基督徒生活所要具有的最重要的品德。馬丁認為加爾文主義關于人是墮落的看法會帶來謙卑。如果是那樣的話,加爾文主義者就往往應該比阿民念主義者更謙卑。但我發現事實并非如此。從我的經驗看,我覺得越熱心于加爾文主義的人,就越傲慢。我遇到的大多數加爾文者只對爭論沒有應用的太師椅神學感興趣,試圖弄清楚他們可以給誰帖上異端的標簽。約翰﹒加爾文的謙卑阻止了他把一個人折磨至死嗎?沒有。他後來也沒有悔改。關于他自己的墮落本質的啟示使他對教義更謹慎了嗎?加爾文參與了對再洗禮派的迫害和定罪,就好像他們是非信徒一樣,僅僅盡因為他們不相信嬰兒洗禮。加爾文主義者堅持把他們的神學假設讀進聖經�堨h,更依靠其他加爾文主義者的話,而不是誠實地自己考查聖經。
致你們這些加爾文主義者,我建議你們花幾年時間,把你們那些大部頭的加爾文主義神學典籍放在一邊,基于你的個人查經,造就你自己的信念。這才是一個應用!
我與加爾文主義間的一個主要神學問題就是加爾文主義讓人為他們無法控制的事負責。
加爾文主義的應用意味著極端加爾文主義。也就是說,如果我們真正把加爾文主義思想付之于應用,我們就得到極端加爾文主義的應用。這種應用主導著加爾文神學的歷史。雖然加爾文主義的太師椅神學家坐著辯論他們的神學,然而是極端加爾文主義者將其付之于應用。
無法的基督教是極端加爾文主義的一種表現形式。簡單地說:如果沒有選擇的參與,為什麼不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說到底,如果神控制著一切,無論我做什麼,那一定都是神的旨意。此外,我既然是完全墮落的,為什麼要努力呢?還有,我們是靠恩典得救,為什麼還要工作呢?有些人甚至走向極端,說那些勤奮努力地過基督徒生活的人不是信徒,因為他們勤奮努力地過基督徒生活。
威廉﹒克理是一位最早的現代差傳,他的長老會牧師告訴他,如果神想要那些印度的異教徒得救,神不需要他的幫助就能做到。因此幾個世紀以來,差傳都受到這種哲學的阻礙。這與“有限贖罪”的概念一致。這也與我在前面提到的,加爾文主義意味著一個人在出生之前,由神獨自揀選得救,這種揀選與人的信無關,因此這是靠蒙揀選得救,而不是因信得救。這是宿命主義,因此可以解釋為什麼自這些概念的始作俑者奧古斯丁以來,差傳就基本上被忽視了。
如果神掌控一切,那麼無論誰擔任教會領袖都是神的選擇,因此他們的話就應該被當作神的道。我聽到過關于神學的受歡迎程度的類似觀點。如果一個神學“受歡迎”,那麼這個神學就是正確的,無論聖經說的是什麼,因為什麼受歡迎是神掌控的。然而,無論是從我對歷史的觀察,還是從聖經�堛漕狺l,我都發現受歡迎的基督教很少是符合聖經的基督教。
在加爾文的時代,大多數加爾文主義者成為基督徒都不是通過信基督,而是因為他們是基督徒的兒女,就被認為自動得救,因此在嬰兒時就受洗。信被排除在外。“信和悔改不需要總是發生在受洗之前。”加爾文。當然,加爾文主義思想,始于約翰﹒加爾文自己之前。他明確了這種思想。加爾文對嬰兒受洗的理由有兩點。第一,它很方便地適合與“沒有人的選擇”這種拯救機制契合。第二,既然假定神不是基于預知人將做什麼決定揀選被救贖的人,而是按照他自己的異想天開的不確定的旨意,那何必不假定神揀選基督徒的兒女得救呢?第二點有很多問題,但主要是它沒有聖經的依據。事實上,它與福音相反。你是誰,說神肯定要揀選受過洗的嬰兒呢?加爾文主義者假冒為善地通過編造神沒有說過,也沒有做過任何應許過的得救的方法把他們自己放在神的位置上。但這與我前面說的關于極端加爾文主義者的應用的一致。再者,神選擇哪一類人將被贖。神在聖經�奡戎雂F那個選擇。神揀選那些信基督的人,以信心的質量可以被神接受的信。是的,也許有神沒有說到的其他類別和例外。但我們算什麼,來假定哪些類別是或不是呢?
聖經教導說:“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羅馬書 9:6b】還說:“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羅馬書 9:8】然而加爾文主義者,繼續那幫保羅在加拉太書�婸P之爭辯的奉割禮的人,把義當做是取決于肉身。他們認為從一個基督徒的肉身出生就使人成為基督徒,與信無關。
加爾文不但提倡嬰兒受洗,還給不提倡嬰兒洗禮的人定罪。“我們譴責所有不讓嬰兒受洗的狂熱分子。”約翰﹒加爾文 “我們譴責再洗禮派,他們否認信徒的新生兒應該受洗。”布林格的瑞士信條(1561)但注意這正像加拉太書所說的:“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加拉太書 4:29】在當時,那些雖然生來是猶太人,但不信的人逼迫真正的信徒﹔在聖經之後的基督教歷史上,那些熱心提倡嬰兒受洗神學的人逼迫合法的信徒。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堶情C”【約翰一書 3:15】“無論誰認為殺異端和褻瀆者是不公的,將明知并自愿招致同樣的罪。”約翰﹒加爾文
今天,很少有人能夠否認,因嬰兒受洗的問題,加爾文主義者參與了謀殺數以萬計的合法基督徒。這讓我很困惑。但無論如何,我不能否認這是今天和過去的很多加爾文主義者的特徵,包括加爾文本人。這使我想起耶穌的時代的猶太人,他們以為自己在教義上是正確的,結果卻把基督釘在十字架上。自認為有智慧,卻無法講道理。這是為什麼呢?他們的神學不是應該使他們愛其他基督徒,使他們謙卑嗎?讓我給你舉一個例子,有一個名叫米格爾﹒塞爾韋特的人,因為不支持嬰兒受洗,被加爾文活活燒死在火刑柱上。在這件事發生的七年之前,加爾文在一封信�媦g到:“如果他(指塞爾韋特)來(日內瓦),我決不會讓他活著出去,如果我的權威還有份量的話。”約翰﹒加爾文。我不同意他不承認三位一體的立場,但我不贊成因之把人折磨致死。關于一個在這件事上同情加爾文的人的敘述,我參考了這篇文章:“塞爾韋特遭受火刑:加爾文的疤痕”(The Burning of Servetus: The Scarring of Calvin),我很吃驚加爾文的某些支持者的評論:
“在他受刑的最後時刻,他說出了這些話:‘耶穌,永生神的兒子,憐憫我!’這個說法體現了他關于三位一體的錯誤本質,因為到最後,他仍然堅持耶穌的存在始于他在世上被懷上,和出生--對他來說,只有神,而不是耶穌,是永恆的。”這個人被活活燒死,求告耶穌作為永生神的兒子憐憫他。多麼異端?難道加爾文就是這樣說服人嗎?難道這就是他如何傳福音嗎?評論員接著說:
“如果我們以與日內瓦對待塞爾韋特相似的方式對待人今天在三位一體上的異端,我們需要把某些傳道人綁在即將發射的航天飛機上。塞爾韋特的錯誤更接近正統,比許多被認為是可以接受的老牌、自由派,甚至今天的靈恩派或五旬節派教會表達得更精心。愿我們重新獲得代表了約翰﹒加爾文一生的,對真理的愛、憐憫,和牧者的同情心。所以,如果加爾文謀殺了這個按照今天的標准更正統的人,你覺得他會對現代的靈恩派做什麼!然而加爾文主義者認為加爾文是愛、憐憫和和牧者同情心的榜樣!所以加爾文主義者往往采取與被他們看作是他們神學的“先父”類似的態度。(另見“謀殺塞爾韋特”。)
通過把他們自己稱為“加爾文主義者”,他們就把自己放在特殊的一類�堙C他們有其他基督徒沒有的,來自神的特殊啟示。然後很多會重新定義福音,這樣就使其只包含“加爾文主義者”。因此非加爾文主義者就被看作是異端,假弟兄,披著羊皮的狼,要用他們的非加爾文主義的福音吞食羊群。在加爾文的時代,這種人常常被處死,這在當時是合法的。
此外,歷史上受歡迎的加爾文主義造成了私刑暴徒心態,在某些情況下造成現實的後果。但現在隨著加爾文主義漸漸不再受歡迎,加爾文主義者受到挑戰,要求對他們的想法作出解釋,他們在回答的時候很差勁。他們仍然回到發出愚蠢的威脅,宣告其他人是“異端”,但在這樣做的同時顯示出他們自己神學的淺薄,結果在關閉的門後,抱著越來越小的團。
嚴格來說,這些不是“加爾文主義”,而是加爾文主義的含意,人們以“加爾文主義”的名義做的。加爾文主義有很少的直接應用,而阿民念思想則有很多直接應用。為什麼這些不被稱為“極端阿民念主義”呢?因為他們與阿民念思想沒有什麼關系。他們實質上是加爾文主義。
我寫這篇文章是為了回應一個加爾文主義者的要求。我問他加爾文主義有什麼應用,他答不上來,但要我讀馬丁的書。我發現這是加爾文主義者的典型做法,他們似乎不能參與須要理性思考的討論。如果你問人一個問題,他們答不上來,但把你指向另外一個人,說那個人也許有答案。(再重復一遍,加爾文主義者其實不信加爾文主義。)因為如果他們明白并且相信,他們就會告訴你。如果我們聲稱信什麼,卻不能表達出來,那麼我們其實并不信。
我這麼說是因為我厭倦了那些假裝自己在某些方面有信念,而實際上沒有信念的人﹔和假裝懂,但卻不能表達他們所謂的“信念”的人。一個深信的人從來不會因問題或疑問感到吃驚,因為這樣一個人已經問過自己必要的和邏輯上的問題,已經經歷了爭戰,自己在心�堜M靈�埵b這些想法上掙扎過,因此已經為事奉做好准備,如保羅寫到:“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哥林多後書 10:5】
簡單地說,若要試圖說服別人你聲稱你相信的事,與其告訴別人讀讀本書或聽聽某個傳道人,不如你自己那麼做,然後告訴他們你的理解,和你所形成的信念。
艾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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