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对马丁的一本题为“加尔文主义的实际意义”的小册子的评论,并从一个历史的视角,看一看加尔文主义的一些意义。
以赛亚书的例子(以赛亚书第六章)
一、它应该带来用圣经诚实地自我省察。
二、这些教义将带来对实际的敬虔的追求。
加尔文主义有任何应用可以排除阿民念思想吗?我已多次问这个问题,得到的回答却很少,或根本得不到回答。马丁的书就是加尔文主义者尝试回答这个问题的一个例子。这本书只有二十三页,尽管如此,他还是很啰嗦,这本身就说明了一些问题。为什么加尔文主义者可以搞出大部头的太师椅神学,但在说到他们的神学的实际应用时,却只能拿出一本小册子呢?我并不是完全不同意加尔文主义神学,我也不是完全同意阿民念神学。
概括一下我的评论,我要说,马丁没能展示出加尔文主义与实际应用间的逻辑联系。比如:马丁指出对加尔文主义第五个观点,圣徒的坚忍不拔,的一个应用,这也恰巧是加尔文主义中我唯一同意的观点。这个观点认为一个人的得救状态必然会由他的表现显示出来。因此,可以通过一个人的表现来衡量他的得救状态。我是在听说加尔文主义的很多年之前,自己在查约翰一书时得出这个结论的。
问题是因为加尔文主义者不承认一个人对得救有任何选择,如果他通过衡量自己的表现,知道自己没有得赎,那又有什么应用呢?对于像我这样的福音派来说,这样一个结论会使我努力寻求神。我会重新省察我的信在哪里不足,与神合作对其加以纠正。在你加尔文主义者控告我是异端前,谁能说这样一个反应不是神的作为呢?
按照加尔文主义,一个人被拣选到永生或永恒的定罪发生在他出生之前,而那不依赖神对将来事件的预知,比如信主。因此一个人在出生时,他的命运究竟是永恒的定罪或永恒的生命就已经定好了,他不能做任何事改变那个命运。因此,加尔文主义其实就是说得救不是因着信,而是因着发生在出生之前的拣选,而那与他的信毫无关系。因为在信基督之前,蒙拣选的人没有进地狱的危险,因为他们的命运已经被决定了。而那个命运并不在他们信基督时发生改变。因此他们是因拣选得救,而不是因信得救。
虽然这是加尔文主义的含意,但这并不是典型的加尔文主义者的教导或实践,因为他们是假冒为善的。加尔文主义者通常并不信加尔文主义,所以他们只是名义上的加尔文主义者。当被问到:“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使徒行传 16:30b】时,加尔文主义的回答是:“什么也做不了,你的命运在你出生前就定好了,无论你做什么都改变不了。”但加尔文主义者通常会像使徒那样回答:“当信主耶稣,你必得救。”那就是他们假冒为善的一个例子。
马丁说因为我们是堕落的,这是加尔文思想的第一个观点,所以这应该使我们对我们的行为更儆醒,因为知道我们的罪性的力量。
问题是,假如没有自由选择,你“儆醒”是指望成就什么呢?因为神控制着一切,没有自由选择,你什么也做不了。如果你发现你堕入罪里,那是神控制的,神将实现他的目的,无论你靠你自己的愿望想做什么。至少那是加尔文主义者的想法。这是从一个归正神学资源引用的孜文立神学“孜文立对预定与天意的区别的理解,逻辑上来说,他倾向于得出这样的结论:神是人犯罪的原因”所以加尔文主义者持有这样一个不合逻辑的立场:神是公义的,尽管神是人犯罪的原因。加尔文主义的玩偶模型不符合圣经所讲的。
这里没有应用。反倒是阿民念主义在这一点上胜出。因为他们儆醒是有目的的。在得救和成为圣洁里有选择的参与。如果选择不参与其中,为什么信基督是得救得必要条件呢?为什么信徒因事奉在神的国里会有赏赐,如果他们事奉神没有选择的参与?从罪里悔改,就其本质而言要求一个人的意愿的参与。
的确,加尔文主义者可以说他们认为人比阿民念主义者更堕落。但这样做,他们就基本上消除了他们的神学的任何应用。
造就一个依靠神的祷告也同理。如果神像加尔文主义者想的那样,做他要做的,没有我们执行神的旨意的选择参与,那么何必要祷告呢?在我看来,不但加尔文主义者关于祷告的理由较弱,而且阿民念主义者在这一点上有更充分的理由,因为从他们的观点看,因为有选择的参与,所以祷告更有必要。在加尔文主义的玩偶神学里,神在逻辑上讲,只是在向他自己祷告。
马丁还说,加尔文主义带来对神将实现他所定的一切旨意的信任依赖。但再一次地,这并不排除阿民念主义。反之,两者从不同的角度最终都走向同一结局。
所以这里没有排除阿民念思想的应用。
最后回到马丁的第一点,谦卑。我要说, 谦卑是一个人得救和恰当地过基督徒生活所要具有的最重要的品德。马丁认为加尔文主义关于人是堕落的看法会带来谦卑。如果是那样的话,加尔文主义者就往往应该比阿民念主义者更谦卑。但我发现事实并非如此。从我的经验看,我觉得越热心于加尔文主义的人,就越傲慢。我遇到的大多数加尔文者只对争论没有应用的太师椅神学感兴趣,试图弄清楚他们可以给谁帖上异端的标签。约翰·加尔文的谦卑阻止了他把一个人折磨至死吗?没有。他后来也没有悔改。关于他自己的堕落本质的启示使他对教义更谨慎了吗?加尔文参与了对再洗礼派的迫害和定罪,就好像他们是非信徒一样,仅仅尽因为他们不相信婴儿洗礼。加尔文主义者坚持把他们的神学假设读进圣经里去,更依靠其他加尔文主义者的话,而不是诚实地自己考查圣经。
致你们这些加尔文主义者,我建议你们花几年时间,把你们那些大部头的加尔文主义神学典籍放在一边,基于你的个人查经,造就你自己的信念。这才是一个应用!
我与加尔文主义间的一个主要神学问题就是加尔文主义让人为他们无法控制的事负责。
加尔文主义的应用意味着极端加尔文主义。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真正把加尔文主义思想付之于应用,我们就得到极端加尔文主义的应用。这种应用主导着加尔文神学的历史。虽然加尔文主义的太师椅神学家坐着辩论他们的神学,然而是极端加尔文主义者将其付之于应用。
无法的基督教是极端加尔文主义的一种表现形式。简单地说:如果没有选择的参与,为什么不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说到底,如果神控制着一切,无论我做什么,那一定都是神的旨意。此外,我既然是完全堕落的,为什么要努力呢?还有,我们是靠恩典得救,为什么还要工作呢?有些人甚至走向极端,说那些勤奋努力地过基督徒生活的人不是信徒,因为他们勤奋努力地过基督徒生活。
威廉·克理是一位最早的现代差传,他的长老会牧师告诉他,如果神想要那些印度的异教徒得救,神不需要他的帮助就能做到。因此几个世纪以来,差传都受到这种哲学的阻碍。这与“有限赎罪”的概念一致。这也与我在前面提到的,加尔文主义意味着一个人在出生之前,由神独自拣选得救,这种拣选与人的信无关,因此这是靠蒙拣选得救,而不是因信得救。这是宿命主义,因此可以解释为什么自这些概念的始作俑者奥古斯丁以来,差传就基本上被忽视了。
如果神掌控一切,那么无论谁担任教会领袖都是神的选择,因此他们的话就应该被当作神的道。我听到过关于神学的受欢迎程度的类似观点。如果一个神学“受欢迎”,那么这个神学就是正确的,无论圣经说的是什么,因为什么受欢迎是神掌控的。然而,无论是从我对历史的观察,还是从圣经里的例子,我都发现受欢迎的基督教很少是符合圣经的基督教。
在加尔文的时代,大多数加尔文主义者成为基督徒都不是通过信基督,而是因为他们是基督徒的儿女,就被认为自动得救,因此在婴儿时就受洗。信被排除在外。“信和悔改不需要总是发生在受洗之前。”加尔文。当然,加尔文主义思想,始于约翰·加尔文自己之前。他明确了这种思想。加尔文对婴儿受洗的理由有两点。第一,它很方便地适合与“没有人的选择”这种拯救机制契合。第二,既然假定神不是基于预知人将做什么决定拣选被救赎的人,而是按照他自己的异想天开的不确定的旨意,那何必不假定神拣选基督徒的儿女得救呢?第二点有很多问题,但主要是它没有圣经的依据。事实上,它与福音相反。你是谁,说神肯定要拣选受过洗的婴儿呢?加尔文主义者假冒为善地通过编造神没有说过,也没有做过任何应许过的得救的方法把他们自己放在神的位置上。但这与我前面说的关于极端加尔文主义者的应用的一致。再者,神选择哪一类人将被赎。神在圣经里揭示了那个选择。神拣选那些信基督的人,以信心的质量可以被神接受的信。是的,也许有神没有说到的其他类别和例外。但我们算什么,来假定哪些类别是或不是呢?
圣经教导说:“因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罗马书 9:6b】还说:“这就是说,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罗马书 9:8】然而加尔文主义者,继续那帮保罗在加拉太书里与之争辩的奉割礼的人,把义当做是取决于肉身。他们认为从一个基督徒的肉身出生就使人成为基督徒,与信无关。
加尔文不但提倡婴儿受洗,还给不提倡婴儿洗礼的人定罪。“我们谴责所有不让婴儿受洗的狂热分子。”约翰·加尔文 “我们谴责再洗礼派,他们否认信徒的新生儿应该受洗。”布林格的瑞士信条(1561)但注意这正像加拉太书所说的:“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加拉太书 4:29】在当时,那些虽然生来是犹太人,但不信的人逼迫真正的信徒;在圣经之后的基督教历史上,那些热心提倡婴儿受洗神学的人逼迫合法的信徒。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约翰一书 3:15】“无论谁认为杀异端和亵渎者是不公的,将明知并自愿招致同样的罪。”约翰·加尔文
今天,很少有人能够否认,因婴儿受洗的问题,加尔文主义者参与了谋杀数以万计的合法基督徒。这让我很困惑。但无论如何,我不能否认这是今天和过去的很多加尔文主义者的特征,包括加尔文本人。这使我想起耶稣的时代的犹太人,他们以为自己在教义上是正确的,结果却把基督钉在十字架上。自认为有智慧,却无法讲道理。这是为什么呢?他们的神学不是应该使他们爱其他基督徒,使他们谦卑吗?让我给你举一个例子,有一个名叫米格尔·塞尔韦特的人,因为不支持婴儿受洗,被加尔文活活烧死在火刑柱上。在这件事发生的七年之前,加尔文在一封信里写到:“如果他(指塞尔韦特)来(日内瓦),我决不会让他活着出去,如果我的权威还有份量的话。”约翰·加尔文。我不同意他不承认三位一体的立场,但我不赞成因之把人折磨致死。关于一个在这件事上同情加尔文的人的叙述,我参考了这篇文章:“塞尔韦特遭受火刑:加尔文的疤痕”,我很吃惊加尔文的某些支持者的评论:
“在他受刑的最后时刻,他说出了这些话:‘耶稣,永生神的儿子,怜悯我!’这个说法体现了他关于三位一体的错误本质,因为到最后,他仍然坚持耶稣的存在始于他在世上被怀上,和出生--对他来说,只有神,而不是耶稣,是永恒的。”这个人被活活烧死,求告耶稣作为永生神的儿子怜悯他。多么异端?难道加尔文就是这样说服人吗?难道这就是他如何传福音吗?评论员接着说:
“如果我们以与日内瓦对待塞尔韦特相似的方式对待人今天在三位一体上的异端,我们需要把某些传道人绑在即将发射的航天飞机上。塞尔韦特的错误更接近正统,比许多被认为是可以接受的老牌、自由派,甚至今天的灵恩派或五旬节派教会表达得更精心。愿我们重新获得代表了约翰·加尔文一生的,对真理的爱、怜悯,和牧者的同情心。所以,如果加尔文谋杀了这个按照今天的标准更正统的人,你觉得他会对现代的灵恩派做什么!然而加尔文主义者认为加尔文是爱、怜悯和和牧者同情心的榜样!所以加尔文主义者往往采取与被他们看作是他们神学的“先父”类似的态度。(另见“谋杀塞尔韦特”。)
通过把他们自己称为“加尔文主义者”,他们就把自己放在特殊的一类里。他们有其他基督徒没有的,来自神的特殊启示。然后很多会重新定义福音,这样就使其只包含“加尔文主义者”。因此非加尔文主义者就被看作是异端,假弟兄,披着羊皮的狼,要用他们的非加尔文主义的福音吞食羊群。在加尔文的时代,这种人常常被处死,这在当时是合法的。
此外,历史上受欢迎的加尔文主义造成了私刑暴徒心态,在某些情况下造成现实的后果。但现在随着加尔文主义渐渐不再受欢迎,加尔文主义者受到挑战,要求对他们的想法作出解释,他们在回答的时候很差劲。他们仍然回到发出愚蠢的威胁,宣告其他人是“异端”,但在这样做的同时显示出他们自己神学的浅薄,结果在关闭的门后,抱着越来越小的团。
严格来说,这些不是“加尔文主义”,而是加尔文主义的含意,人们以“加尔文主义”的名义做的。加尔文主义有很少的直接应用,而阿民念思想则有很多直接应用。为什么这些不被称为“极端阿民念主义”呢?因为他们与阿民念思想没有什么关系。他们实质上是加尔文主义。
我写这篇文章是为了回应一个加尔文主义者的要求。我问他加尔文主义有什么应用,他答不上来,但要我读马丁的书。我发现这是加尔文主义者的典型做法,他们似乎不能参与须要理性思考的讨论。如果你问人一个问题,他们答不上来,但把你指向另外一个人,说那个人也许有答案。(再重复一遍,加尔文主义者其实不信加尔文主义。)因为如果他们明白并且相信,他们就会告诉你。如果我们声称信什么,却不能表达出来,那么我们其实并不信。
我这么说是因为我厌倦了那些假装自己在某些方面有信念,而实际上没有信念的人;和假装懂,但却不能表达他们所谓的“信念”的人。一个深信的人从来不会因问题或疑问感到吃惊,因为这样一个人已经问过自己必要的和逻辑上的问题,已经经历了争战,自己在心里和灵里在这些想法上挣扎过,因此已经为事奉做好准备,如保罗写到:“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哥林多后书 10:5】
简单地说,若要试图说服别人你声称你相信的事,与其告诉别人读读本书或听听某个传道人,不如你自己那么做,然后告诉他们你的理解,和你所形成的信念。
艾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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