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聖經之後的教會史,特別是天主教的歷史,是由發生在耶路撒冷教會的事件所主導的。
在那�堨X現了一個墨守律法的邪教,他們在外邦人教會�堛熄Ф膜獉_了使徒保羅的注意。保羅隨後與巴拿巴、提多去耶路撒冷教會處理這件事。事情是這樣的,“有幾個人從猶太下來,教訓弟兄們說:‘你們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保羅、巴拿巴與他們大大地紛爭辯論。眾門徒就定規,叫保羅、巴拿巴和本會中幾個人,為所辯論的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使徒行傳 15:1-2】
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是其他使徒和雅各。那個雅各是主的胞弟,不是使徒雅各。使徒雅各當時已經殉道了。
路加記錄了那次見面。“惟有幾個信徒是法利賽教門的人起來說:‘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吩咐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使徒行傳 15:5】這些“信徒”身居耶路撒冷的領導層,因為保羅說:“我是奉啟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說,卻是背地�媢翵漲釵W望之人說的,惟恐我現在或是從前徒然奔跑。”【加拉太書 2:2】
我給“信徒”打上引號,是因為保羅是這麼說他們的:“但與我同去的提多,雖是希利尼人,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堛漲菪恁A要叫我們作奴仆。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加拉太書 2:3-5】因此這些人只在名義上是“信徒”,然而卻躋身于耶路撒冷教會的領導層。
的確,教會領導層的假弟兄主導了聖經之後的基督教歷史。
雖然他們沒能影響保羅,因為保羅說:“至于那些有名望的,不論他是何等人,都與我無幹。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并沒有加增我什麼,”【加拉太書 2:6】然而我認為,他們最終確實影響了福音信息。
彼得支持保羅,他說:“現在(猶太人)為什麼試探神,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外邦人)門徒的頸項上呢?我們(猶太人基督徒)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和他們(外邦人基督徒)一樣,這是我們所信的。”【使徒行傳 15:10-11】
然後雅各,雖然他不是耶穌基督的使徒,卻仿佛他是猶太人基督徒和外邦人基督徒之上的最高權威,給他們加了規矩,只是淡化降低了那幫奉割禮的人所加的規矩,而不是把墨守律法的規矩全部去掉。因為雖然他說:“所以據我的意見,不可難為那歸服神的外邦人,”【使徒行傳 15:19】回應彼得的發言�塈熅蒤茷萿k說成是軛,他把彼得的意思理解為只需降低律法規則的要求,他認為這不難做,那些規則是:“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使徒行傳 15:20】
看來雅各不明白福音。他不懂彼得關于信神的恩典的意思。他似乎不明白保羅說的信神的恩典的意思。他似乎不明白保羅說得救是因著信,在律法的工以外。雅各以為他自己是誰,可以把他挑選的規則加在福音�堙H他甚至不是使徒。或者,他與這個異端一致?是的,鑒于目前面臨的反對,他做出了讓步。但他把神的國變成了在乎吃喝,遵從猶太習俗。
這個奉割禮的異端怎麼會不但出現在那個教會,甚至出現在領導層,盡管有彼得和約翰這樣的使徒在那�堙H那怎麼會發生?我猜測:懼怕!也就是懼怕雅各和他的親信。
有意思的是保羅在加拉太書中說:“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從雅各那�堥茠漱H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加拉太書 2:11-12】
首先注意到保羅似乎把“從雅各那�堥茠漱H”與奉割禮的人,也就是那個異端聯系起來。為什麼要說“從雅各那�堥荂貝O?我認為,保羅想讓人把彼得懼怕的那幫人與雅各聯系起來。更進一步的証據可以從雅各書�堭擢_出來,我稍後將提到。雖然我不明白彼得怕的究竟是什麼,但我認為,對這幫奉割禮的人懼怕,和對他們領袖雅各的懼怕,使這個異端得以傳播。
在為這件事與彼得的對峙中,保羅說:“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拉太書 2:16】根本沒有提到雅各加在福音�堛漯k規。
然而這樣看這件事的話,保羅自己在這�堿O假冒為善的。為什麼他不反對雅各把法規加在福音上呢?保羅是怕雅各嗎?盡管保羅在他自己的講道中沒有理會雅各的法規,而且事實上保羅所講的與之相反。比如,他說:“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并聖靈中的喜樂。”【羅馬書 14:17】還有:“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麼話。”【哥林多前書 10:25】他給歌羅西人寫到:“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為什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導的。說到這一切,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歌羅西書 2:20-22】為什麼保羅沒有用同樣這些話來當面回應雅各把這些法規加給外邦人呢?
雖然雅各加的那些法規與猶太基督徒和外邦基督徒的交往條件有關,但很難那樣去讀使徒行傳�堛漕漕Ё兢`。我認為當時保羅屈服于雅各的律法主義。正如保羅所說:“那些有名望的,并沒有加增我什麼,”【加拉太書 2:6b】他未能親自為這件事當面與雅各對抗。為什麼因為彼得的行為所暗示的某些事當面公開斥責彼得,卻不反駁明確地把法規作為得救的條件加進福音的雅各呢?為什麼對彼得生氣而不是對雅各生氣?
也許保羅當時懼怕雅各,為那件事後悔,他對自己那樣做非常生氣,以至在他在加拉太書�堜M對彼得的語氣上反映出來。
雅各通過一封信使對福音的邊緣化在外邦人教會�媔Ф翩A這令人不安。信上說:
“我們聽說有幾個人從我們這�堨X去,用言語攪擾你們,惑亂你們的心。(有古卷在此有“你們必須受割禮,守摩西的律法”)。其實我們并沒有吩咐他們。所以我們同心定意揀選幾個人,差他們同我們所親愛的巴拿巴和保羅往你們那�堨h。這二人是為我主耶穌基督的名不顧性命的。我們就差了猶大和西拉,他們也要親口訴說這些事。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愿你們平安。”【使徒行傳 15:24-29】
注意雅各使用的修辭手法,“我們”指的不是保羅和巴拿巴。第24節說到“有幾個人,從我們這�堨X去”。誰是“我們”呢?是耶路撒冷教會。我可以想象,盡管保羅不情愿地帶著這封信和其信使去外邦人教會,証明奉割禮的異端沒有得到授權,然而從他所信的看來,他個人并不認可那封信的內容。在加拉太書�堙A他甚至根本沒有提到那封信。我想,雅各錯誤地援引了聖靈的支持來給這封信一些份量,這特別讓保羅個人感到困擾。
無論保羅是出于什麼原因,我相信無論是這封信,還是保羅通過暗示支持這封信使他的福音授到損害,都不是出于聖靈。如過保羅在那次見面時當面反對雅各,就像他後來對彼得做的那樣,教會的歷史可能會更好,既使那意味著教會的分裂,甚至與其他使徒分手。
我想,如果保羅站出來反對雅各,彼得和約翰就會看到他的膽量,就會受到聖靈的激勵,站在保羅一邊,結果天主教作為那幫奉割禮的邪教的衍生,就不會有一個律法的依據。
雖然保羅從未公開承認,這反映在他的語氣和對奉割禮的異端的強烈反對,比如在加拉太書提一章�堙G“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借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那并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拉太書 1:6-8】
也許保羅告訴雅各這個,如果雅各堅持把他“不可少的”法規加到福音�堙A那麼他可以下地獄。
也許保羅當時在像搞政治的人一樣,考慮他的事奉或多或少有賴于耶路撒冷教會的支持。然而在加拉太書第二章�堙A他否認了這一點。他是言不由衷嗎?他甚至有沒有認識到他在做什麼呢?我想,當彼得停下與外邦人基督徒一起吃飯時,他沒有意識到他在做什麼,在加拉太書第二章�堙A保羅要求他解釋。那麼保羅自己証明一個耶穌基督的使徒也會犯錯的,在那件事�堿O彼得。但保羅自己向雅各屈服到這種程度,他是不是也犯錯了呢?
關于割禮的教義,保羅說:“一點面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來。”【加拉太書 5:9】就此,耶穌說:“你們要防備法利賽人的酵,就是假冒為善。”【路加福音 12:1b】然而保羅自己的假冒為善和其他使徒的假冒為善使得福音被雅各邊緣化,結果整個教會被敗壞了上千年。
在耶路撒冷的使徒,盡管有聖靈,仍然具有對外邦人抱有偏見的特徵。
考慮使徒行傳第六章
“那時,門徒增多,有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向希伯來人發怨言。因為在天天的供給上忽略了他們的寡婦。”【使徒行傳 6:1】
為什麼這些寡婦被忽略了呢?因為她們曾經與外邦人結婚。這表現出會眾中的偏見。使徒們的回應也表現出偏見,他們說:“我們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飯食,原是不合宜的。”【使徒行傳 6:2b】然而耶穌曾這樣教導他們:
“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對他們說:‘我向你們所作的,你們明白嗎?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得不錯,我本來是。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仆人不能大于主人﹔差人也不能大于差他的人。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約翰福音 13:12-17】
他們沒有效法耶穌的榜樣。他們的借口是他們不能既使奉神的道,又“管理飯食”,這個說法明顯是貶義的,表現出他們對這種卑微勞動的蔑視。然而他們選擇了司提反來做這件事,司提反既事奉了神的道(如他在使徒行傳第七章�堜猁穛{出的那樣),又“管理飯食”。我相信他們看不見他們對外邦人的偏見,這造成了他們的假冒為善。
耶穌不得不給彼得一個異象,讓他去與哥尼流分享福音。可是很顯然,在哥尼流得救之後,彼得沒有想到邀請他去耶路撒冷教會!為什麼呢?因為去外邦人那�堙A與一個外邦人哥尼流分享福音,彼得受到了批評。從此我們看出,偏見是很明顯的。
與那�堛漕銗L使徒一道,雅各在此扮演了假冒為善。他寫到:“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若有一個人帶著金戒指,穿著華美衣服,進你們的會堂去。又有一個窮人,穿著骯臟衣服也進去。你們就重看那穿華美衣服的人,說:‘請坐在這好位上,’又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堙A’或‘坐在我腳凳下邊,’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嗎?”【雅各書 2:1-4】然而雅各似乎在信�堳蠾陸儘ㄐA區別對待猶太人和外邦人,把猶太人的法規強加給外邦人。他也不邀請外邦人來他的教會。我要問雅各,如果你把把富人換成“猶太人”,把窮人換成“外邦人”,你做得怎麼樣呢?你難道不是在用惡意斷定人嗎?的確,他確實扮演了外邦人的審判官,把他挑選的法規加在他們身上。
至于斷定雅各,雅各自己不是寫到:“我的弟兄們,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雅各書 3:1】雅各不就是在作師傅嗎?經上不是說庇哩亞因為檢驗保羅而賢于帖撒羅尼迦的人嗎?(【使徒行傳 17:11】)
耶路撒冷教會的敵意是教會順應他們周圍世界的一個例子。因為那個文化對外邦人是充滿敵意的。當保羅來到耶路撒冷時,經上寫到:“眾人聽他說到這句話,就高聲說:‘這樣的人,從世上除掉他吧!他是不當活著的!’”【使徒行傳 22:22】哪句話?就是說到“外邦人”的那句(“主向我說:‘你去吧。我要差你遠遠地往外邦人那�堨h。’”【使徒行傳 22:21】)然而所有那段時間,彼得和約翰一直在那�堛滷郱|�堙C為什麼他們沒有像保羅那樣受到逼迫呢?因為他們有意無意地認可了這種對外邦人的偏見。他們懼怕雅各和他的親信,很可能是怕支持一個宣告外邦人不用成為猶太人就能成為基督徒的福音。
關于在耶路撒冷的會面,另一件值得考慮的事就是如保羅在加拉太書第二章提到的:
“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磯法、約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叫我們往外邦人那�堨h,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堨h。”【加拉太書 2:9b】
首先,他們是誰,竟敢做出這樣的決定?耶穌基督告訴使徒們:“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証。”【使徒行傳 1:8】他還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馬太福音 28:19b】這�堙坏薄角@詞譯自希臘文“εθνος,這個詞共出現164次,其中93次在欽定譯本中被譯做“gentiles”(外邦人)。還有,“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萬民”原文作“凡受造的”)。”【馬可福音 16:15b】
首先,彼得和約翰從作外邦人的使徒退下來,把他們的事奉限制于猶太人是未經授權的。他們沒有權力做這樣的決定來取代耶穌的命令。他們也沒有權力讓保羅從作猶太人的使徒退下來,把他的事奉僅限于外邦人。耶穌給保羅的使命是:“他是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并以色列人面前宣揚我的名。”【使徒行傳 9:15b】雖然保羅也沒有對這種擅自讓他退出提出異議,但他沒有理會。注意到,比如:“保羅為道迫切,向猶太人証明耶穌是基督。”【使徒行傳 18:5b】(當著你的面,雅各!)
之前,當使徒們在選人取代猶大時,他們就篡權了。在使徒行傳第一章�堙A雖然耶穌告訴他們等候聖靈,他們卻毫不猶豫地做了一個行政決定,那并不是一件火急的事,也不是他們該做的決定。使徒是耶穌基督親自選擇的。可是使徒們卻擅自選了兩個人,然後讓主從兩個人中選出一個。我想,主對此感到很受侮辱。他們對選擇猶大的替代者很冒昧,主卻選擇了保羅,一個使徒們永遠不會選擇的人。(那樣用保羅,是主用他的方式說:“當著你的面!”)
有些人聲稱,雅各是十二位使徒之一。不太像。名叫雅各的使徒有兩位。一位是約翰的兄弟,他在使徒行傳第十二章�堻Q殺。寫雅各書的不是他。還有一位是亞勒腓的兒子雅各,被稱位小雅各,可能是為了把他與另一位使徒雅各區分開來。他顯然不是耶穌的弟兄雅各,約瑟的兒子。還有,小雅各的母親,雖然也叫“馬利亞”,但不是耶穌的母親馬利亞。(【馬可福音 15:40】)耶穌與小雅各既不同父,也不同母。所以使徒雅各(也就是小雅各)不是耶穌的弟兄。還有,如果小雅各是耶穌的弟兄,為什麼不把他稱為耶穌的弟兄雅各呢?那些把兩者看作是同一個人的無法解釋這個稱乎的改變。
考慮“進了城,就上了所住的一間樓房。在那�埵釧摹o、約翰、雅各、安得烈、腓力、多馬、巴多羅買、馬太、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奮銳黨的西門和雅各的兒子(或作“兄弟”)猶大。這些人,同著幾個婦人和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并耶穌的弟兄,都同心合意地恆切禱告。”【使徒行傳 1:13-14】
注意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又稱作小雅各,有些人認為他是耶穌的弟兄,還出現在這些經節�堙A以區別他與耶穌的弟兄。
還有“因為連他的弟兄說這話,是因為不信他。”【約翰福音 7:5】那基本上可以給這個問題下定論了。在約翰福音第七章�堙A他的弟兄不信他。但小雅各信。所以小雅各不是耶穌的“弟兄”。
至于有些人認為“弟兄”的意思是“表弟”或“堂弟”,并不影響上面的論証。但事實上耶穌的弟兄雅各是耶穌同母異父的弟兄。注意:“‘這不是那木匠嗎?不是馬利亞的兒子,雅各、約西、猶大、西門的長兄嗎?他妹妹們不也是在我們這�媔隉H’他們就厭棄他。(“厭棄他”原文作“因他跌倒”)。”【馬可福音 6:3】在舊約和新約�堙A每當說世上弟兄(而不是“信�堛漣怚S”)的上下文�堨峔魽壯怚S”,并說到一位母親時,指的總是親生兄弟,而不只是親戚。還有,在新約希臘文�堙A有一個專門的詞來指〝親戚”或“表弟”或“堂弟”,為什麼翻譯時沒有用那個詞呢?因為翻譯的人知道那樣翻譯不對。
那麼,既然雅各是耶穌的弟兄,不是使徒,雅各認為他是誰呢?我在一個查經班�堸摀o個問題,有人回答說:“他是主的弟兄。”問題就在這!裙帶關系!世人認為,只要是家庭成員,就使人享有特殊的待遇。但在神的國卻不是這樣。
有一次,耶穌的家人,包括他的母親,說他癲狂了,并要因此把他從事奉中拉走。
“耶穌進了一個屋子,眾人又聚集,甚至他連飯也顧不得吃。耶穌的親屬聽見,就出來要拉住他,因為他們說他癲狂了。”【馬可福音 3:20-21】如果我們繼續到第31節,他們到那�堮氶A經上說:“當下,耶穌的母親和弟兄來站在外邊,打發人去叫他。有許多人在耶穌周圍坐著,他們就告訴他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在外邊找你。’耶穌回答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就四面觀看那周圍坐著的人,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馬可福音 3:31-35】
耶穌沒有偏袒他的家人。甚至對于馬利亞,他也時常批評,像對待其他人一樣。“耶穌正說這話的時候,眾人中間,有一個女人大聲說:‘懷你胎的和乳養你的有福了。’耶穌說:‘是,卻還不如聽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路加福音 11:27-28】
裙帶關系的概念是天主教把馬利亞視作“天後”的原因。我想那也是雅各被當作教會的頭對待的原因,他隨意地把法規加給教會。一件有意思的事是,優西比烏,一位基督教史學家,記述了發生在第四世紀早期的一件事,當時的羅馬皇帝圖密善以為教會是君主制,想要除掉教會的皇帝,就尋到了主的家人的後代,也就是猶大的後人。猶大與雅各是耶穌的同母異父的弟兄。優西比烏說:“輕蔑地對待他們,把他們看作傻子,命令把他們放了,頒部法令,命令停止對教會的迫害。”但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優西比烏接下來寫到:“被釋放後,他們統治教會,既作為見証人,又作為主的親戚。”
僅因為他們是親戚就統治。那是裙帶關系。天主教的開始是由主的親戚統治的君主制。那不是耶穌認可的。就像雅各隨意把人造的法規加給教會,天主教教會也一樣。他們敗壞了福音,以至“教會”在領導層和會眾�堻ㄔR斥著假弟兄。
雅各起的頭。保羅沒能充分反對。其結果就是數千年�堙A福音在很大程度上消失和被邊緣化了。“統治者”除了家譜以外,不允許基于其它任何東西的檢驗。
裙帶關系導致任人唯親。僅僅因為“職位”和教會政治,不允許像庇哩亞人那樣檢驗領袖。教會領袖免受檢驗,直到宗教改革。然而作為例証,天主教和東正教今天仍然堅持和繼續雅各和那些奉割禮的人的錯誤的。
關于雅各書,首先要明白,雅各不是耶穌基督選的使徒。他的那封信還有猶大的那封信,(猶大是他的弟兄),之所以被歸入正典很可能是由于裙帶關系,因為是耶穌基督同母異父的弟兄(這對基督來說算不得什麼)。
雖然雅各確實在他的信�奡ㄔX了一些正確的觀點,比如使人得救的信是意在將其本身付之于應用的信,這其實就是真正的信的定義,可是雅各顯然偏離了這個正確的觀點,把行為當作稱義的條件。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無可夸。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創世紀 15:6】)”【羅馬書 4:2-3】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羅馬書 4:5】
對比雅各的話: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并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創世紀 15:6】)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雅各書 2:21-23】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雅各書 2:24】
雖然有很多人試圖調和這些說法,但這些說法是不可調和的。這些說法是互相排斥的。注意保羅在【羅馬書 4:2-3】的論點取決于【創世紀 15:6】是在創世紀第十五章�堭o到應驗的,而在【雅各書 2:23】�堙A雅各的論點取決于【創世紀 15:6】是直到亞伯拉罕在創世紀第二十二章�堛漲甈乾氻~得到應驗。如果雅各是對的,保羅就是錯的﹔如果保羅是對的,雅各就是錯的。
天主教和新教在接受雅各時都犯了錯誤。天主教通過用雅各所說的來解釋保羅來處理這個矛盾﹔新教則通過用保羅所說的來解釋雅各個來處理這個矛盾。但兩邊都不愿接受馬丁﹒路德所接受的真理,那就是雅各在這�堜珨〞瘍蒫M是錯誤的。保羅是使徒,雅各不是。雅各沒有權力也沒有權柄與保羅爭論。
這是有些人如何誤讀雅各書的。比如:“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雅各書 2:24】有些人認為應該把這讀作:“你可以用行為看出人稱義,不是單因著信。”意思就是行為是看出稱義的方法,而不是靠行為稱義。比如,彼得在使徒行傳�塈撋�行邪術的西門說:“我看出你正在苦膽之中,被罪惡捆綁。”【使徒行傳 8:23】將其改寫成:“我用苦膽看出你被罪惡捆綁”,好像彼得是充滿了苦毒的人!
要反駁這種荒謬的翻譯,只需讀一下【雅各書 2:24】之後的一節,那節說:“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雅各書 2:25】如何重寫這一節使其與對第24節的粉飾保持一致呢?那就得這麼編:“你不也一樣是用行為看出妓女喇合稱義的嗎?”這�堿あ颩n把原文�堨豪茖S有的“看”這個詞加進去,使這句話變的臃腫。“不也是一樣”變成“你不也一樣是用……看出”。
而且你還得對第21節耍同樣的把戲:“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雅各書 2:21】這節沒有說:“你用行為看出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稱義……”揮動魔杖,使其變成:“你不也一樣是用行為看出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稱義……”
另一種粉飾說雅各用“稱義”一詞的意思其實是“表明”,雅各用省略的方式來說表明所聲稱的信。所以,保羅和雅各所說的“稱義”有完全不同的意思。你不得不忽略上下文,又把話塞進雅各的嘴�堙A但這幾節就成了:“亞伯拉罕稱義豈不是因行為表明的嗎?”喇合夜同樣。
但雅各這一段以說得救開始(【雅各書 2:14】),還說:“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各書 2:16】所以,他說的不只是在人前表明稱義。保羅(在羅馬書第四章)和雅各都引用了【創世紀 15:6】,証明他們所說的“稱義”都是同一個意思,但他們彼此矛盾。
盡管有這些可能性,雅各說亞伯拉罕是在什麼時候被算為義的?(以保羅所說的同樣的意義)。保羅和雅各在說亞伯拉罕被算為義時都引用了【創世紀 15:6】。注意到,“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創世紀 15:6】)”【雅各書 2:23a】經上所說的是在什麼時候被應驗的呢?亞伯拉罕是在什麼時候被算為義的呢?按照雅各,亞伯拉罕不是在【創世紀 15:6】�堻Q算為義的,雅各將其看作是一個預言。雅各說亞伯拉罕是在創世紀第二十二章�塈漭L兒子以撒獻在壇上時才被算為義。
按照雅各,亞伯拉罕是在創世紀第二十二章才有行為的,在那之前,亞伯拉罕有信但沒有行為。如他所說:“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各書 2:17】還說:“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雅各書 2:14b】他是在說,亞伯拉罕的信在創世紀第二十二章之前是死的,沒有得救。
對比保羅關于【創世紀 15:6】所說的:“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無可夸。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羅馬書 4:2-3】保羅說,亞伯拉罕在做任何工之前,就在【創世紀 15:6】單因信得救了。他特別強調那一點,進一步說:“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羅馬書 4:5】
所以,即使我們假定雅各說的“稱義”指的是“表明人所聲稱的信”,我們所得到的結果仍然是,按照雅各,得救不是單因著信。只有在行出信心的行為時才能得救。這是一個與保羅的福音相反的命題。
用寫計算機語言的方式,可以這麼寫:
雅各:信需要行為才算數,否則信不能使人稱義
if(行為)then
if(信)then
稱義
end if;
end if;保羅:信是稱義的唯一條件。行為顯示出人的信。
if(信)then
稱義
print “行為”
end if;
雅各的福音說得救的條件是信加上行為。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人信了基督,他還必須行出信心的行為之後才能得救。
保羅的福音說,得救是“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馬書 3:28b】“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于行為,免得有人自夸。”【以弗所書 2:8-9】
這兩個福音互不相容。其不同不能靠誠實地理解雅各書來解決。問問你自己,有信的人在做任何信心的行為之前能不能已經得救?你站在哪一邊?保羅還是雅各?
更多的証據可以從雅各使用“使人自由之律法”這個短語看到,這個短語只有雅各使用,可見于【雅各書 1:25】和【雅各書 2:12】。
上下文表明他說的是完美地遵守摩西律法,就不會受到神的忿怒,(這就是為什麼他稱之為使人自由之律法(【雅各書 1:25】)──你必須完美地遵守才能稱義),但是“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各書 2:10】然後他引用摩西律法的條款,接著使用“使人自由之律法”這個短語。
保羅提出了類似的觀點:“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羅馬書 2:13】這與雅各說的很像:“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雅各書 1:22a】保羅也說,神對于“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羅馬書 2:7】的確,保羅在那一段�婸〞漪O靠行為,靠律法的工得救。
所不同得是,保羅得出完全不同的結論: “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羅馬書 3:20b】而且,“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拉太書 2:16】 他接著說:“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加拉太書 3:11a】
保羅拒絕雅各的福音。雅各主張試圖靠律法稱義,但保羅說:“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拉太書 5:4】“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羅馬書 3:23-24】
保羅將雅各的“使人自由之律法”歸為奴役。關于耶路撒冷教會的律法主義,保羅寫到:“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堛漲菪恁A要叫我們作奴仆。”【加拉太書 2:4】同樣,在加拉太書第五章�堙G“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仆的軛挾制。”【加拉太書 5:1】彼得在使徒行傳第十五章的會議�婸﹛G“現在為什麼試探神,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使徒行傳 15:10】他指的是摩西律法�堛滷矕琚A然而雅各卻把律法的條款加給外邦人。
保羅寫到:“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加拉太書 3:10】雖然雅各承認被定罪的可能說:“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各書 2:10】然而他把律法稱為使人自由的律法。從不犯罪,你就不會遭受神的忿怒。與基于你對基督的信受審判不同,雅各寫到:“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雅各書 2:12】雅各的福音沒什麼用!雅各的福音是稻草福音。
雅各本末倒置的神學進一步反映在他所說的:“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各書 2:26】雅各在這�堭N身體對應于一個人的信,而靈魂對應于行為。那是本末倒置。一個人的信是內在的。一個人的行為,就像他的身體一樣,是其內在東西的表現。在這個類比中,信應該對應于一個人的靈,行為對應于其身體。比如屬靈的人盡管身體也許死了,但仍然活著,是的,你可以說人是在行為以外單因信稱義,正如保羅宣告的那樣,亞伯拉罕在【創世紀 15:6】稱義(向神活著),而雅各認為亞伯拉罕直到創世紀第二十二章都是死的。保羅說:“基督若在你們心�堙A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羅馬書 8:10】身體死,因為與雅各的福音不同,一個人的稱義不把他的行為(身體)算在其中。所以,雖然雅各可以說:“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行為沒有信心也是死的。”或者“正如靈魂離開身體仍能活著(【哥林多後書 5:6】),人的信沒有行為也可以是活的信。”,但他不能說他所說的。
| 保羅 | 雅各 | |
| 身體 | 行為 | 信 |
| 靈 | 信 | 行為 |
雖然聖雅各的信為古人所拒,我贊它,認為它是一本好書,因為它沒有樹立任何關于人的教義,而是大力推行神的律法。然而,要說我自己對它的看法,雖然沒有對任何人的偏見,我不把它看作是一個使徒所寫的,我的原因如下。
首先,它堅決反對聖保羅和聖經的其它部分,把稱義歸因于行為(【雅各書 2:24】)。它說亞伯拉罕稱義是因為他把兒子以撒獻在壇上的行為(【雅各書 2:20】)﹔與此相反,聖保羅在【羅馬書 4:22-22】�堭郋伒”�伯拉罕稱義是在行為以外,單單因他的信,在他把兒子以撒獻祭之前,并用摩西在【創世紀 15:6】所寫的來証明。雖然有可能妝點這�堙A對這�堭N稱義歸因于行為作一個正確的解釋,以“挽救”這封信,但無法否認它說摩西在創世紀第十五章�堜珨〞滿]那�婸〞漱ㄛO亞伯拉罕的行為,而是他的信,正如保羅在羅馬書第四章�媊藺�的那樣)指的是亞伯拉罕的行為。這個缺陷証明這封信不是任何使徒的手筆。
再者,它的目的是教導基督徒,但在這冗長的教導中卻只字未提基督的愛、復活或靈。他有幾次提到基督的名,但只泛泛地說到對神的信。教導基督的愛和復活和使命,奠定對基督的信的基礎,不正是一個真正使徒的職責嗎?基督自己說:“你們也要作見証,”【約翰福音 15:27a】所有真正的聖書都同意這一點,它們都宣講和諄諄教誨關于基督的事。那是對所有書的真正檢驗,看它們是不是教誨人關于基督的事。因為所有聖經都向我們顯明基督,(【羅馬書 3:21】),所以使徒保羅曾定了主意,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哥林多前書 2:2】)不教導關于基督,就還不是使徒,甚至使徒彼得或使徒保羅都這樣教導。無論誰教導基督,都是在盡使徒的職責,即使是猶大、亞那、彼拉多和希律這樣教,也如此。(同上)。
但這位雅各除了強調律法及其行為之外什麼也沒有做。此外,他把東西亂七八糟地堆在一起,在我看來,他一定是個虔誠的好人,從使徒們的門徒那�堮章L一些話來,拋在紙上。要麼這封信可能是其他人基于他的講道寫出來的。他把律法稱作“使人自由之律法”(【雅各書 1:25】),而保羅稱之為叫我們作奴仆的,忿怒的,死的,和罪的律法。
還有,他在【雅各書 5:20】�堣犍峇F彼得,“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得前書 4:8】又在【雅各書 4:10】�堙G“所以你們要自卑,服在神大能的手下,”【彼得前書 5:6a】還引用了使徒保羅:“聖靈和情欲相爭。”【加拉太書 5:17b】而當時,使徒雅各已經被希律殺害(【使徒行傳 12:2】),在使徒彼得之前。所以,這封信的作者應該在使徒彼得和使徒保羅之後。
一言以蔽之,他想防止那些依靠信的人沒有行為,但卻在靈�堙A思想上和言語上無法勝任這項任務。他曲解聖經,結果站到了保羅和整個聖經的對立面。他試圖靠糾纏律法來做到這一點,而不是像使徒們那樣用愛來激勵人。所以,我不能將他包括在主要的書�堙A雖然我不會因此禁止任何人如果愿意的話,把他包括在�堶惟恞棷郊L,因為他也說了很多很好的話。即使在世俗事務中,一個人的力量都微不足道﹔僅憑這一個人,怎麼能對抗保羅和整本聖經。
關于猶大書,沒人能否認它是彼得後書的摘錄或副本,所有的詞語都非常相似。在【猶大書 1:17】�堙A他像在使徒之後的一個門徒一樣說到使徒們,并引用在聖經�堥銗戌a方都找不到的事件和話(【猶大書 1:9】,【猶大書 1:14】)。這使得早期的先父們將這封信排除在聖經的主體之外。還有,據說使徒猶大沒有去說希臘文的地方,而是去了波斯,所以他沒有用希臘文寫信。因此,雖然我珍視這本書,但不需要把它列入作為我們信仰基礎的主要書中。
考慮天主教在稱義的問題上是如何選擇站在雅各一邊,而不是站在保羅一邊的。
教會法第九條:如果任何人說,罪人是單因信稱義﹔就是說,不需要滿足任何其它要求就能得到稱義的恩典,他不需要憑自己的意愿預備和采取任何行動,讓他成為詛咒。
將此與保羅說的比較:“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羅馬書 4:5】因此,天主教教會詛咒使徒保羅。
教會法第二十條:如果任何人說,稱義和無論多麼完美的人,無需遵受神和教會的誡命,只需信﹔似乎福音是一個赤裸裸的、毫無保留的承諾,不以遵守誡命為條件﹔讓他成為詛咒。
比較,“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馬書 4:6-8】或者,“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証: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并沒有分別﹔”【羅馬書 3:20-22】
教會法第二十四條:如果任何人說,在神面前得到的義不是通過善工來維持或增加,那些善工只是稱義的果子和標志,而不使其增加﹔讓他成為詛咒。
天主教不把善行看作是人稱義的結果,而是稱義的原因。他們相信稱義是靠信加上行為。
教會法第三十條:如果任何人說,在接受稱義的恩典後,對于每個悔罪的罪人,罪過會被赦免,永恆懲法的債將被抹去,在進入天國的門(向他)倘開前,無論在這個世界還是下一個在煉獄�堙A不再有任何待償還的暫時懲罰的債﹔讓他成為詛咒。
將其與【羅馬書 4:6-8】和耶穌所說的比較:“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翰福音 5:24】
天主教拒絕聖經關于饒恕的概念,主張人為了得救必須為他們的罪受到懲罰。
正如雅各的福音,天主教與保羅的福音相反。的確,天主教在多個層面與聖經說的基督教相去甚遠,令人不禁要問,難道天主教能被稱為“基督教”的一個教派嗎?
這是聖經之後最早的異端之一。
迦太基的西普良(公元253年)
“如果先前向神犯了很多罪的罪魁在信了之後,他們的罪都可以被赦免,他們可以接受洗禮和恩典,那麼新近出生的嬰兒,除了他一出生就從亞當在肉身感染了這種死的傳染病之外,還沒有犯罪,就更能接受這些。因為這個原因,他(一個嬰兒)更容易接受罪的赦免:因為被赦免的罪不是他自己犯的,而是其他人犯的。”
如你看到的,嬰兒洗禮的異端與歸咎罪責的異端吻合。
保羅是這樣表述福音的:
“你若口�婸{耶穌為主,心�堳H神叫他從死�奡_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堿菻H,就可以稱義﹔口�堜蚖{,就可以得救。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猶太人和希利尼人并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羅馬書 10:9-14】
因此,這些嬰兒不能按照這個福音得救。他們受洗與他們的信無關。他們還沒有信。他們還沒有求告主名,所以按照福音,他們還沒有得救。
嬰兒洗禮意味著一個不同的福音──一個與信無關的福音。那是一個靠宗教儀式得救的福音。所以,到第三世紀似乎被放棄,取而代之的是一個聖禮神學的福音──一個靠儀式得救的福音──一個行為的福音。
然而,歸咎罪責的異端與嬰兒洗禮的異端延續了下來,甚至在歸正神學�堙C歸咎罪責是一個褻瀆神的想法,認為神讓人為他們其實沒有犯的罪負責──這其實是不公正的定義。這種神學把神描繪成不公義的。
基督的福音被拋棄了,異端接管了教會,在接下來的幾個世紀�堙A異端的增加就毫不令人吃驚。
我可以很容易想象為什麼這些異端會得到發展。所謂的“基督徒”父母想讓他們的孩子不靠聽福音和信福音得救,因此他們很快就接受了嬰兒洗禮。機構化教會想要他們在人之上的權柄,所以他們讓得救取決于儀式。後來天主教搞出了各種各樣的儀式把人們奴役在他們的機構�堙C
歸咎的罪責意味著你不需要把自己看作是實際上犯了罪,只是神不公義地讓你為其他人的罪負責。所以,你可以把你自己看作是好人,被神誣陷,替別人承擔罪責。
關于相關的教派東正教,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