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一书的生活方式问题

问题:

我最近对成为圣洁这个问题深感困惑。在你的神学立场里你写到:“在今生,由神生的人因为重生的性质,没有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的能力或在任何生活方式的意义上恨其他由神生的人。” 我的问题是:这是不是说任何声称是基督徒却犯罪的人都只是名义上的基督徒,还没有得救?基督徒犯罪吗?如果是这样的话,多少罪是太多了呢?

回答:

很高兴收到你的来信。是的,约翰一书里的教导今天常常在基督徒中被忽视,这些教导开始听起来似乎令人困惑。我在下面这个网页里对约翰一书进行了相当深入的查考:

约翰一书查经

比如约翰一书教导说:“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约翰一书 3:9-10】

有时在读这两节的中文翻译(而不是读希腊原文)时不太清楚的是,“不犯罪”和“不能犯罪”指的似乎是由神生的人绝对完全不犯罪。但其实在希腊文里,语法表明约翰说的是这个人整体的生活方式,而不是他在每一个时间点的行为。

所以,比方说,保罗写到: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哥林多前书 6:9-10】

保罗也是在生活方式的意义上这么说的。所以,比如,“醉酒的”指的不是喝醉一次酒的人,而是一个酒鬼;或关于“淫乱的”,他指的是那些把淫乱当作他们所选择的生活方式的一部分的人。换句话说,如果你检验一个人整体的生活方式,你不能给一个由神生的人帖上辱骂的、勒索的、淫乱的,等等这样的标签。那就是约翰在说:“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时的意思。

今天这一点在基督徒里通常没有得到明确解释,但如果你遇到某个人,声称是一个基督徒,但选择同性恋的生活方式,你可以肯当,直到那个时间点,他从未由神生。

所以我们不是靠我们的行为表现来得到我们的得救状态,而是由我们的行为表现显出我们的得救状态。虽然永恒的保证是真的(一朝由神生,永远由神生),但一个人怎么知道他是不是已经由神生了呢?约翰宣告,我们通过我们的行为就知道。注意所有约翰说“我们知道”或“晓得”的地方,包括上面提到的【约翰一书 3:9-10】

“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约翰一书 2:3-6】

“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约翰一书 3:14-15】

“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从此就知道我们是属真理的,并且我们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约翰一书 3:18-19】

“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约翰一书 3:24】

但为了更清楚地回答你的问题,我重述一遍:凡从神生的就不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然而是的,有些人虽然自称是“基督徒”,但却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所有人,包括那些由神生的人,都会时不时地犯罪。


问题:

如果不是的话,那么行为与结果子又有什么区别吗?

回答:

我认为行为与结果子基本上一样。一个人在因信由神生之后,就必然会给神结果子。事实上神在结果子的信徒里工作。注意以弗所书里说的次序: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以弗所书 2:8-10】

所以,一个人首先得救。那就是,他的罪得赦免(称义),神在基督耶稣里造成这个新人,为要叫他行善(成为圣洁)。

对于信徒来说,成为圣洁是必然的。在信了之后,我们就得救了,但我们得救的经历是不断积累的。我们的罪被赦免,在行为上,我们逐渐变得更像基督。我们通过饶恕已经得救,但仍保留着我们的罪性,被逐渐地从罪性中解救出来,最终在我们死和复活时,罪性被完全除去。


问题:

按照【约翰一书 3:9】,说基督徒犯罪是不是与我们已经失去了犯罪的能力矛盾?

回答:

我们已经失去了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的能力。你想知道你是不是已经由神生了吗?试着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你将发现那些由神生的人做不到。正像那些没有由神生的人发现他们以基督徒的生活方式生活不自然一样,那些由神生的人会发现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对他们来说不自然。


问题:

“退后”与“坠落”的区别是什么?

回答:

那取决于谁定义这些词和上下文是什么。你指的是圣经里的哪节经文?如果你说出来的话,我可以告诉你我对理解这个问题的观点。


问题:

真正的悔改是什么?是一个愿望还是一个行为?

回答:

信带来悔改。如果一个人相信神恨恶罪,想让他停止犯罪,这可是带来一个想转向神的愿望,并把他从罪里救出来。这可以带来对他自己的罪性的仇恨和憎恶。但如果没有与这样一个态度相关联的行为,那么这种“信”只是徒有虚名,是死的。意思不是信加上行为使人得救,而是信会产生行为——那种质量的信才有使人得救的价值。因此信徒不是信我们的信心的应用(我们的行为),而是信圣经说的基督和基督替我们做的挽回工。但这种信必然会产生信心的“行为”。否则就只是“名义上的”。


问题:

如果有人正在与某种瘾作斗争,这种瘾可称得上是罪,那是不是标志着这个人是一个名义上的基督徒?

回答:

这是一个有意思的问题,我想一个人“正在作斗争”说明他正处于拒绝将其作为他生活方式的一部分的过程当中。所以问题就在于“生活方式的罪”只是行为本身,还是包括接受这种行为的态度。我可以说,我不完全肯定。但严重缺乏战胜罪的胜利也许表明缺乏圣灵的存在或大能。约翰写到:

“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因为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约翰一书 5:3-4】在上面引用过,例举一系列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的各种罪人的【哥林多前书 6:9-10】之后,保罗写到:“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他使用的是过去完成时,表明一个过去的生活方式,他们不再那样生活。

但从另一方面讲,所有的信徒都仍然与罪斗争,表明还没有完全胜利。但对于尚未克服的习惯性的罪,使人质疑一个人是不是已经由神生,但不能绝对地说是或不是。在看到哥林多教会里的那些罪时,保罗甚至对哥林多的基督徒说:“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也要自己试验。岂不知你们若不是可弃绝的,就有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吗?”【哥林多后书 13:5】试验什么呢?就是约翰说的那些事。意识到这种实验不限于一个人的罪,还包括其它方面,比如一个人爱其他基督徒的程度。


问题:

得救是一个过程还是发生在某个时间点的事件?

回答:

得救是白白得来的礼物,包括称义(罪的饶恕)和成为圣洁(把人的行为变得像基督,在死和复活时最终以除去罪性达到顶峰)。

称义是从一个人的罪里被救出来,成为圣洁是从一个人的罪性里被救出来。

称义发生在某一时刻,当一个人以使人得救的信信基督时。

成为圣洁是一个过程,直到在将来的某个时刻,罪性被彻底除去。

有时圣经(或基督徒)在说“得救”时,指的只是称义。所以在人们交流时,明白他们所用的词的意思很重要。


问题:

质疑或怀疑你的得救状态本身是不是证明你还没有得救?

回答:

绝对不是!这是一个常见的误解。信基督不同于信对我们得救的肯定!是实上,如果人把他们的信放在得救的肯定上来救他们,那也许表明他们没有把他们的信放在基督。把信放在“得救的肯定”是“易信主义”的一种形式。那不是福音。如我在前面提到的,甚至保罗都要基督徒省察自己的得救状态。“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也要自己试验。岂不知你们若不是可弃绝的,就有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吗?”【哥林多后书 13:5】贯穿约翰一书全文,约翰也类似地说到这一点。

顺便澄清一下,“得救的肯定”不同于“永恒的保证”的教义。的确,“一朝得救,永远得救”,但你怎么知道一个人是不是已经得救了呢?那应该有某些健康的不确定性。得救的肯定是基于对一个人的态度和行为的相对衡量。信是得救的条件。你怎么确知你真的信了呢?


问题:

在你犯罪之后如果不承认自己的罪会怎样?

回答:

那是对【约翰一书 1:9】的一个常见的误解。事实上,虽然我在成为基督徒后不久就记住了这节经文,但直到很多年后才真正弄懂。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约翰一书 1:8-10】

第9节听上去几乎像天主教。若要使某个具体的罪被饶恕,我们是不是一定要承认那个具体的罪呢?如果我们至死都没有承认那个罪会怎样?我们的那个罪就不会被饶恕?有些人甚至发明出炼狱的概念来解决这样的问题。其他人把这节经文看作指的是发生在我们祷告接受基督的某个时间点的事件。然后所有的罪,甚至将来的罪,都被饶恕了。

但问题是约翰在说“认自己的罪”时,他使用的是希腊文的现在时,指的是生活方式,而不是发生在莫个时间点的事件。我想,他的意思是,如果认罪是你的生活方式的一个普遍特征,这表明在你实践与基督同行时,已经由神生了(他在第7节里提到这一点)。所以,如果你已经由神生,你所有的罪都已经被饶恕,“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里,“洗净”说的是成为圣洁,“不义”说的是罪性。

注意这节经文的上下文,他给出了“唯名主义”的标志:如果我们声称自己无罪或自己没有犯过罪。

回答你的问题,如果一个人拒绝承认罪,那就是他还没有由神生的证据。但这种衡量必须要看这个人总体的生活方式,而不是以只看某个时间点的方式。


问题:

对罪是什么的无知是借口吗?

回答:

无知是犯罪的借口?“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约翰福音 9:41】但通常发生的是罪败坏了我们的良心,以致于我们对罪不再敏感。在成为圣洁的过程中,我推测,神逐渐向我们展现我们的罪性,这样我们就可以一次只处理一件事。但我想可以说我们中的大多数,如果不是所有人的话,都对我们的罪性“无知”或不了解。

当然,如果一个人不知道,那么他也不能承认。但要明白,约翰说的是承认我们所知道的,而我们所不知道的,就是“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所讲的。


问题:

婴儿或其他从来没有听到这个信息的人自动下地狱吗?

回答:

我不确定,但我不赌人在听见和信福音之外得救。如果人未曾听见福音时就得救,那就最好不要给他们传福音。因为我们将他们的“救赎”置于危险之中。但我要说,圣经既没有明确这样说,也没有这样暗示。

圣经只说了基于行为的义和通过信基督得到的义。但是,“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罗马书 10:14】“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马书 10:17】

我可以想象,也许神会破例,但从未具体说明。有些人提出,神拯救婴儿不是通过信基督,而是通过婴儿洗礼的仪式。圣经没有那么教。事实上,他们试图把在水里的洗礼等同于割礼,因此落入那帮奉割礼的人的教义,保罗视那帮奉割礼的人为福音的敌人,他在加拉太书里与他们斗争。

有些假教义和错误的实践来源于绝望的尝试过于圣经所记,试图更改福音,引入自己想要的。考虑中世纪的加尔文主义者。他们充满仇恨,甚至谋杀“再洗礼派”的人,只因为他们信婴儿洗礼,而再洗礼派的人不信。这对福音的传播有什么影响呢?这种认为听见福音不重要,而一个人是不是被神以任意的标准“拣选”才重要的观念大大妨碍了福音的传播。的确,甚至今天,加尔文主义者都相信由神生先于信基督,与【约翰一书 1:12】【以弗所书 1:13】说的相反。要当心假神学,尽管它们也许很受人欢迎。圣经,唯有圣经,才是正确教义的基础。人们如果只学圣经,而不是学“神学家”,他们会更好。不要假定职业的或像我这样的非职业基督徒给你讲的理念和解释一定是符合圣经的真理。要用圣经检验它们。

“这地方的人,贤于帖撒罗尼迦的人,甘心领受这道,天天考查圣经,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使徒行传 17:11】


问题:

虽然很多这些问题听上去可能很荒谬,但它们就是我要问的问题。只求你原谅我的无知,这些问题看起来也许太过简单或幼稚。为了清楚起见,如果你可以逐一回答这些问题,我将非常感激。我深感不安,因为我一直相信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我得到的印象是你相信得救的试验是你是否犯罪。是这样吗?

回答:

在生活方式的意义上犯罪,是的,根据约翰一书,那是对一个人得救状态的试验。

在基督里,

艾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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