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端時代論的酵

新約中的哪些書與基督徒有關

雖然我把新約所有書都視為與基督徒有關,但有些持有“極端時代論”神學的人認為新約中的某些書不適用于基督徒。

有些人提出,對觀福音(馬太福音、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應該被刪掉。有些人更進一步,提出應該把其它一些書也從基督徒的生活中刪掉,比如希伯來書,有些人接著還要刪掉約翰和彼得所寫的,有的甚至把除了保羅書信之外的整個新約都刪掉,包括耶穌說的話。

在這篇文章�堙A我將考慮從聖經的角度來看,這樣的想法有沒有價值。我說“聖經的”,意思是看看這種想法是不是與聖經上所說的一致。我認為聖經的所有作者都不是在教假教義的異端。聖經�堥S有任何地方作者們互相指責對方是異端。相反,他們都傾向于互相肯定。

“并且要以我主長久忍耐為得救的因由,就如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照著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彼得後書 3:15-16】

有些人提議說,因為保羅同意把外邦人作為他事奉的主要對象,其他使徒把猶太人作為事奉的主要對象,所以給猶太人的信息與外邦人無關。因此彼得的書信只適用于猶太人。然而我們發現彼得在彼得後書�婸﹛G“就如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照著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彼得後書 3:15b】盡管彼得和保羅在一段時間�堭M注于不同的事奉對象,他們的基本信息是相同的。說約翰和彼得的書信與今天的基督徒無關就像說歌羅西書現在不再相關,因為那是當時,現在是現在,或者說,那是給歌羅西的基督徒寫的,與二十一世紀的基督徒無關。是的,信上的有些事情是專給收信人寫的。比如保羅給提摩太寫到:“我在特羅亞留于加布的那件外衣,你來的時候可以帶來,那些書也要帶來,更要緊的是那些皮卷。”【提摩太後書 4:13】那意思是不是說,我作為一個二十一世紀的基督徒,必須到到特羅亞去。給他把那件外衣帶去?當然不是!但那就意味著整本提摩太前書與我無關嗎?不!但是“在此并不分希利尼人、猶太人、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內。”【歌羅西書 3:11】

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區別就像仆人與自由人之間的區別,只是表面的事情。但對所有人來說,福音只有一個。是的,有些事是專門對猶太人說的,但應許是在基督�堛滿C

有另一個合法的福音嗎?

是不是有一個給猶太人的福音與傳給外邦人的福音根本不同呢?有些人說有,因為他們不能解釋耶穌的有些教導或有些使徒的教導與保羅的教導間看上去的矛盾。而我認為,他們只是誤解了保羅的信息的某些方面。猶太人稱義的方式與外邦人稱義的方式有什麼不同嗎?沒有!甚至保羅也肯定這一點。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羅馬書 1:16】

如果有誰傳的福音與保羅所傳的福音不同,保羅給他們定罪,說他們是異端。“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拉太書 1:8】因為我們假定他不認為其他使徒應當被咒詛,我們可以從邏輯上得出結論,因為他肯定只有一個福音,沒有另外的福音,所以他的福音的確與耶穌和其他的使徒的福音是相同的。

保羅只給外邦人傳道嗎?

如我們在【羅馬書 1:16】�堿搢魽A保羅的福音適用于猶太人,也適用于外邦人。彼得在彼得後書�堜蚖{,保羅的書信也與彼得的讀者相關。如果我們考查保羅書信,就會發現它們常常既對猶太人說話,也對外邦人說話,比如在羅馬書第二章和第三章�堙C實際上,使徒行傳說,保羅在進入一座城後,常常先給猶太人傳福音。但讓我們更仔細地查閱一下羅馬書,因為這本書常常看作是相當全面地介紹了保羅的福音。保羅在這本書�埵釣S有給猶太人傳一個與外邦人不同的稱義方式?沒有!

“弟兄們,我心�堜珘@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我可以証明他們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羅馬書 10:1-4】

“猶太人和希利尼人并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馬書 10:12-13】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証: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并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羅馬書 3:20-24】

舊約�堛爾t徒是靠遵行律法稱義,
還是也在恩典之下?
舊約與基督徒有關嗎?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拉太書 2:16】(這�堙A保羅作為一個猶太人在與同是猶太人的彼得說話。)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加拉太書 3:11】(引用【哈巴谷書 2:4】,但將其應用到所有人,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

“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堙A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堙A使我們因信稱義。”【加拉太書 3:21b-24】(保羅在這�婸﹛A從來就沒一個能叫人得救的律法,能夠使人稱義,所以在舊約�堙A從來就沒有人因遵行律法稱義。)

誰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只有猶太人基督徒是?
外邦人基督徒也是?

“并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堻ㄕ足陘@了。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加拉太書 3:28-29】

“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惟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羅馬書 9:6b-8】

上面加拉太書�堛熙o兩節經文不但包括猶太人基督徒,也包括外邦人基督徒。而且事實上,它把不信的猶太人排除在亞伯拉罕的後裔之外。這�堛滌洇O不是猶太人與外邦人,而是信徒與非信徒。在看誰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時,猶太人與外邦人的區別是無關的。這就是聖經教的。還有【羅馬書 9:6】不但把亞伯拉罕的後裔等同于信徒(無論種族背景),而且將此等同于“以色列人”。

這一點特別重要,雖然時代論者認為有些信息是給“以色列人”的,與基督徒無關,只有保羅所寫的與基督徒有關,但保羅自己把所有基督徒看作是“以色列人”,無論他們的種族背景是什麼!

但保羅說到“應許”,并將之應用到基督徒,這應許是什麼?

基督徒在神與亞伯拉罕立的約之下嗎?

保羅在加來太書�堭紫蛬﹛G

“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弟兄們,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雖然是人的文約,若已經立定了,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并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我是這麼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于虛空。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加拉太書 3:14-18】

基督徒在神與亞伯拉罕立的約之下。神與亞伯拉罕立的這個恩典的約從來就沒有廢棄。這個約先于摩西律法,在摩西律法之下的猶太人的時代就存在,今天仍然存在。這個約有什麼不同呢?這個約只是已經被更加充分地揭示了。保羅所傳的恩典的福音揭示了這個一直有效的約。我將細說這些概念,但我的觀點是,即使是在舊約�堙A得救實際上是也是因著信。

保羅是不是宣告舊約(猶太人)聖徒是因信稱義?

事實上在說明因著信得救時,保羅舉了一個舊約�媯S太人的例子──大衛王,說:“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馬書 4:6-8】事實上,如果我們讀下一節:“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羅馬書 4:9a】顯然,在保羅的心�堙A問題不在于舊約�堛爾t徒是不是因信稱義,而是這個原則是不是適用于外邦人。極端時代論者提出的,曾經有個時候,猶太人是靠遵行律法稱義,是沒有根據的。保羅接著用亞伯拉罕作為一個外邦人也是因信稱義的例子。

猶太人與外邦人的區別是什麼?

沒有地位的不同,只有角色的不同!保羅自己是猶太人,他稍微澄清了這一點。

“這樣說來,猶太人有什麼長處?割禮有什麼益處呢?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神的聖言交托他們。”【羅馬書 3:1-2】

猶太人是教會的一個象徵性縮影。他們就像戲�堛犖t員,象徵著更大的事。在歷史上,神的聖言交托給了他們,直到彌賽亞的到來。他們提供了一個環境,在這個環境�堙A彌賽亞可以完成他的使命。神與他們的互動也包含了被看作是神所顯現的道。

但神其實是通過猶太人向所有人說話。特別地,神對以色列人的應許與基督徒是有關的。是的,我們在從舊約得出應用時,要考慮文字的意義的問題。正如戲劇是象徵性的,不能將其字面意義應用到觀眾(教會),而要應用其靈�堛熒N義。新約�埵釩雃h這樣的例子。

保羅把摩西律法應用到基督徒

比如,在加拉太書�堙A雖然保羅強烈否認任何人可以靠遵行摩西律法稱義,但是他卻從摩西律法得出應用,并將其應用到基督徒。(是的,甚至應用到外邦人基督徒!)其中一個例子是他兩次引用了【申命記 25:4】,并將其應用到基督徒:

“就如摩西的律法記著說:‘牛在場上踹谷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難道神所挂念的是牛嗎?”【哥林多前書 9:9】

“因為經上說:‘牛在場上踹谷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提摩太前書 5:18】

在這些情形�堙A他將其應用到基督徒因基督徒的事奉得到報酬。他還回到創世紀,將其應用到與合宜的男女性別關系相關的經文�堙C(【提摩太前書 2:11-14】﹔【哥林多前書 14:34】。)整部聖經與基督徒都是有關的。

保羅認為神在律法�婸P以色列的互動與基督徒有關

保羅從出埃及記和民數記得出應用,將其應用到基督徒。(是的,甚至應用到外邦人基督徒。)

“弟兄們,我不愿意你們不曉得,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云下,都從海中經過。都在云�堙B海�堥�洗歸了摩西。并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于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但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鑒戒,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的。”【哥林多前書 10:1-6】

“劇”還在繼續嗎?
(血緣上的以色列人現在和將來的角色是什麼?)

不信的猶太人是按著血氣生的,不在新約之下,而在律法的約之下。作為不信的人,他們“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22 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
23 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
24 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約是出于西乃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
25 這夏甲二字是指著亞拉伯的西乃山,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
26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
27 因為經上記著:‘不懷孕,不生養的,你要歡樂﹔未曾經過產難的,你要高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
28 弟兄們,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如同以撒一樣。
29 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
30 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是說:“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加拉太書 4:22-30】

自主之婦人所生的不只包括信主的猶太人,還包括所有信徒,如上下文表明的。(他這封信的收信人主要是外邦人。)

那麼信主的猶太人呢?他們融入了基督徒中,在重要問題上,猶太人與外邦人是沒有區別的。

還有,在將來有一個時刻,大群不信的猶太人將成為信徒,承受新約的應許。

“弟兄們,我不愿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秘,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羅馬書 11:25-27】

在羅馬書�堙A我們看到保羅在兩種不同的意義下說“以色列”。前面我提到保羅說“以色列”相當于教會。但這�堙A他是從種族的意義上說以色列,所說的是血緣上的猶太人。(硬心的那部分是不信的猶太人。)“以色列全家”指的不是歷史上所有的以色列人,而是生活在某個時刻的所有猶太人──基督再來的時候──都將信主。

信主的猶太人應該遵守摩西律法嗎?這有點屬于灰色地帶,但我認為使徒保羅就是一個很好的榜樣,因為他不但是一個猶太人,還是猶太人中最嚴格的教派,法利賽人,并且在一個著名的猶太教教師迦瑪列門下學習猶太教。他是這麼做的:

“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哥林多前書 9:20-21】

那些通過錯誤的神學企圖把聖經的很多部分作為與基督徒的生活無關而排除在外的人背後的動機是什麼?

當然,在我們說動機時,我們就進入了推測的范疇,必須當心,不要誹謗。然而,我的觀察是,持這種觀點的有兩種人。一種是極端律法主義者。他們通常與被保羅定罪的那群奉割禮的人一致,認為保羅是異端,但通常接受對觀福音,卻拒絕約翰和保羅所寫的,對其它書信的立場則很含糊。

另一些人是自由恩典易信主義的極端時代論加爾文主義者(不是所有加爾文主義者,而是其中的一部分)。他們通常拒絕任何意味著得救與行為有關聯的經文。他們主要接受保羅所寫的和約翰福音,但僅此而已。自然地,當保羅自己說到得救與行為的關聯時,(比如【哥林多前書 6:9-10】,)還有約翰一書,對此事非常明確,他們就坐不住了。因為這個原因,有些人也拒絕約翰一書。如果他們接受這些章節,他們就試圖用一些奇怪的解釋來繞過去,完全不顧合理的解經原則。

他們主張使人得救的信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信仰與行為之間不需要有任何聯系。對他們來說,如果一個人“禱告接受基督”,或在某些情形�堙A比如“恢復運動”(守望者倪柝聲的那群人),只要一個人說“哦,主耶穌”,他就被看作是得救了,無論他是否持續在信�堙A或是否繼續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

關于使人得救的信和如何成為基督徒等等,我已經寫了很多。但在這�堙A讓我們看一看約翰和保羅寫的關于這個問題幾節經文,他們不能輕易拋在一邊:

使人得救的信是能夠持守的信。

“并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哥林多前書 15:2】

“但如今他借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只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至被引動失去(原文作“離開”)福音的盼望。”【歌羅西書 1:22-23a】

人的行為與他的得救狀態是有關聯得。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哥林多前書 6:9-10】(事實上,第11節表明他們的確在得救後改變了他們的行為。)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堙Q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約翰一書 3:9-10】(從希臘文的時態可以看出約翰是在生活方式的意義上這麼說的。)

我想問極端時代論者,約翰所講的在什麼時代?難到今天的基督徒就不是這樣了嗎?是的,他們還是這樣!

那些對這些概念的理解還不成熟的人也許會相信,這些經文說是以行為為基礎的拯救,而實際上,這些經文說的不是獲得得救的狀態,而是顯示出得救的狀態。(“從此就顯出”與說:“這就是我們如何獲得”,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意思。)簡單地說,人一但由神生,他就必然會在信�堳蠾u,并且以與那個信相稱的生活方式生活。是的,一朝得救永遠得救是真的,因為經上寫到:

“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
若是屬我們的,(一朝得救)
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永遠得救)
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
【約翰一書 2:19】

這�媮棡〞漪O,必然有外在的行為,比如持守信和堅持在基督徒中過基督徒的生活,這顯出誰是由神生的。

服從神的命令是由神生的人必然的外在行為,比如約翰說:“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并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約翰一書 5:3-4a】如果你沒有勝過世界,你就還沒有由神生。

然而這些對于“自由恩典”之類的人來說是異端。因為他們把這些看作是律法主義的福音。他們用惡眼議論他們不明白的事。


聖約神學

聖約神學說,縱觀歷史,神與人立了兩個約:恩典的約和律法的約。歷史上,兩個約都存在,但隨著歷史的進程,以不同的程度和不同的方式顯現出來。(作為附注,約不同于合同。合同是以利益為導向的,約是以關系為導向的。)

律法的約從來沒有實際上使任何人稱義,但神用其使人認識到罪,目的是為了把人引導到恩典的約。因為這個原因,律法的約常常與恩典的約一起講。比如在羅馬書的前幾章�堙A保羅說到律法的約,以使人認識到罪,為讀者聽恩典的約做准備。耶穌也是如此,比如在【路加福音 18:18+】�埵^答那個富足的官時。這就解釋了極端時代主義者讀進這些經文�堛澈雃h所謂矛盾。

新約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路加福音 22:20】

“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馬太福音 26:28】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哥林多前書 11:25】

從希伯來書的上下文,顯然這是希伯來書中提到的新約。在希伯來書書中寫給猶太人基督徒的話也適用于外邦人基督徒。因為唯一的區別是人的種族背景,這對于得救來說并不重要。

“所以主指責他的百姓說(或作“所以主指前約的缺欠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希伯來書 8:8】

“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堶情A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希伯來書 8:10-12】

這個約現在對所有信徒都有效──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在耶穌再次到來時,這個約將對所有猶太人有效,因為那時所有猶太人都將成為信徒。與恩典的約以前的形式不同,這個約不但包括罪的饒恕(稱義),還包括潔淨(人內在的轉變,對外在的行為帶來影響),和與神的個人關系。

潔淨:“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堶情A寫在他們心上﹔”

個人關系:“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

稱義:“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

這些對于信基督的人來說都是如此。這是用基督的血立的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