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 從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職任以下受律法,
倘若借這職任能得完全,
又何用另外興起一位祭司,
照麥基洗德的等次,不照亞倫的等次呢?
7:12 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須更改。
7:13 因為這話所指的人本屬別的支派,7:15 倘若照麥基洗德的樣式另外興起一位祭司來,
那支派�堭q來沒有一人伺候祭壇。
7:14 我們的主分明是從猶大出來的,
但這支派摩西并沒有提到祭司。
我的話更是顯而易見的了。
7:16 他成為祭司并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
乃是照無窮之生命的大能(“無窮”原文作“不能毀壞”)。
7:17 因為有給他作見証的說:7:18 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
“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詩篇 110:4】)
7:19 (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加拉太書 3:21】)
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
7:21 至于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
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因為那立他的對他說:
“主起了誓決不後悔,你是永遠為祭司。”
7:22 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
7:24 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
他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
7:25 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
他都能拯救到底,
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7:28 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
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是立兒子為大祭司,
乃是成全到永遠的。
希伯來書 7:11-14 從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職任以下受律法,倘若借這職任能得完全,又何用另外興起一位祭司,照麥基洗德的等次,不照亞倫的等次呢?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須更改。因為這話所指的人本屬別的支派,那支派�堭q來沒有一人伺候祭壇。我們的主分明是從猶大出來的,但這支派摩西并沒有提到祭司。
成為基督徒必須要接受的一個對猶太人來說困難的概念就是利未人祭司──的確,摩西律法本身──是不足的,而只有在基督�堣H才能得完全。是的,猶太人也許會拒絕接受耶穌基督為祭司,因看到他來自猶大支派,而不是利未支派,這是摩西律法下對祭司職任的要求。但事實上基督是不同的等次,不同的律法,一個新的約定的祭司。與這個新約相隨的律法不同于摩西的舊約律法,作者將在後來述及。祭司的職任也不同。
比如在新約的律法之下,那些按照摩西律法不可饒恕的罪可以得到赦免:“所以弟兄們,你們當曉得,赦罪的道是由這人傳給你們的。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使徒行傳 13:38-39】得救是通過信祭司(耶穌),在摩西律法之下則不是這樣。後來作者將提到在摩西律法之下祭司用動物獻祭,而在新約之下,耶穌,我們的大祭司,把自己獻上為祭。還有在舊約之下必須獻許多的祭,而在新約之下我們都因耶穌一次將自己獻上為祭而稱義。
希伯來書 7:15-17 倘若照麥基洗德的樣式另外興起一位祭司來,我的話更是顯而易見的了。他成為祭司并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乃是照無窮之生命的大能(“無窮”原文作“不能毀壞”)。因為有給他作見証的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利未祭司職位是基于族譜,已顯出其不足。這種祭司職位不能超過人的一生。在前任死的時候就得換位。但新約�堛熔膝q,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是永恆的。因為耶穌勝了死亡,將永恆地活著。他的祭司職位是基于生命。
希伯來書 7:18-19 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
律法作為一套規則和條例對于改變人的行為來說是無用的。同樣保羅寫到:“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為什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導的。說到這一切,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欲上是毫無功效。”【歌羅西書 2:20-23】這對摩西律法來說也是這樣。
律法對于使人稱義也是無能為力的。律法只給人定罪。“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馬書 3:20】“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加拉太書 3:21b】律法是不能救人的。但是“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羅馬書 8:3】
律法是沒有指望的,事實上律法把我們帶到一個絕望的地方。但在新約指下我們有一個更美的指望。基督“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以弗所書 2:15a】“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馬書 8:4】
希伯來書 7:20-22 再者,耶穌為祭司并不是不起誓立的!至于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因為那立他的對他說:“主起了誓決不後悔,你是永遠為祭司。”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
在摩西律法下祭司的職位是按命令,用條例立的。與之相隨的沒有保証。事實上神殺了亞倫的兩個兒子,因為他們沒有按祭司當做的去做。神還在其它幾個情況下這樣做。但基督作了一個保証。這是新約所作的保証的一個方面,與新約相隨的還有其它保証。
神保証那些在新約之下的人有永生的生命,被重生,接受神的靈,“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原文作“質”),直等到神之民(“民”原文作“產業”)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贊。”【以弗所書 1:14】“那在基督�堸磼T我們和你們,并且膏我們的,就是神。他又用印印了我們,并賜聖靈在我們心�塈@憑據(原文作“質”)。”【哥林多後書 1:21-22】
希伯來書 7:23-25 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來多,是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他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在摩西律法之下,沒有保証說你將得救。新約�埵野禱磲澈O証。那些通過基督來到神的人將完全徹底地得救,極度地得救,永恆地得救。耶穌說:“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約翰福音 10:9a】“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使徒行傳 2:21】“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借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羅馬書 5:10】因此,“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傳 16:31】
希伯來書 7:26-28 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是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遠的。
靠同是罪人的人替你向神說話有什麼益處呢?難怪那些宗教精英──祭司和諸如此類的──變得高傲,因為他們漸漸錯誤地以為由于他們替別人禱告所以比別人更高貴。我們所需要的是一個救主,一個能被神接受的中保,這意味著他必須是無罪的。“因我們的大祭司并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希伯來書 4:15】
雖然利未祭司周期性地獻上許多動物為祭,但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獻上他自己為祭,足以贖所有的罪。“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受苦”有古卷作“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彼得前書 3:18】“也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帶著牛羊的血進入聖所(“牛羊的血”原文作“不是自己的血”)。如果這樣,他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象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并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希伯來書 9:25-28】
天主教徒特別要懂得這一點。天主教教士職位是以利未祭司職位作為模型的。天主教每個禮拜有一個被稱為“彌撒聖祭”的儀式,其間天主教教士魔術般地使基督變成一塊餅,然後他們把基督重釘十字架。下面幾段譯自天主教網站:
彌撒聖祭不只是獻上贊美和感恩,或單單記念在十字架上所獻的祭。它是為活人和死人獻上的至高無上的祭,為罪的重新發作和罪所招至的懲罰,作為對罪和其它需要的補償。
在髑髏地,這個獻祭的敬拜是帶血的,因十字架造成基督肉身的死亡,而在彌撒�堙A以不帶血的方式,耶穌獻上他自己為祭,因為他現在已得著榮耀,是不死的,不能再以他肉身的自己受苦或死亡。
在彌撒�堙A同樣那位曾在髑髏地獻上他自己的耶穌基督現在把他自己獻在壇上。
會眾也是這個儀式的主動參與者,他們說:“用我們的手接受這個祭。”
這是天主教所繼承的許多異端之一。與此相反,聖經說:“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希伯來書 10:11-12】
天主教徒必須決定是把他們的信放在天主教教士職位和彌撒聖祭上,還是他們的信放在耶穌基督和他一次所獻的祭上。
關于天主教的其它問題,請見“一個曾為天主教的人對天主教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