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把这种在耶稣身上看到的顺从态度结合到我们的基督徒生活当中。让我们效法耶稣和那些使徒的样子,就像经上所说的那样:“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歌林多前书11:1这种顺服会带来启示。“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翰福音14:21这种行为对信的人来说是不可避免的。“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约翰福音14:12 然而顺从需要有我们在耶稣基督身上看到的那种谦卑。所以让我们放下自己的雄心、抱负、行事的方法,跟随主。
“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 以弗所书2:1-6他在歌罗西书里说:
“你们既受洗与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与他一同复活,都因信那叫他从死里复活神的功用。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神赦免了你们(或作“我们”)一切过犯,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 歌罗西书2:12,13在灵的复活里包含着罪的赦免,罪阻隔了我们与神的正确关系。
耶稣还说了肉体的复活。在第二十节和第二十一节他说到行比治好瘸腿人更大的神迹。他所说的就是他要使从肉体上说死了的人复活,约翰福音十一章里他使拉撒路复活就是例子之一。
还有在将来要发生的另一种肉体的复活,届时所有的死人都要在最后的复活时从他们的坟墓里出来,接受审判。我认为这包括第一次和第二次复活。第一次复活在歌林多前书15和帖撒罗尼迦前书4:13里提到,已死的信基督的人将在活着的信徒被提后紧接着复活。这就是那些耶稣说的:“行善的复活得生”的人。
与经不起推敲的免费恩典神学所说的相反“凡从神生的就不在生活方式的意义上犯罪”(约翰一书3:9的意译)。顺从对于那些由神生的来说是自然的,这是胜过世界的必然结果。(约翰一书5:3,4)从生活方式的意义上讲,约翰还写到:“行善的属乎神。行恶的未曾见过神。”约翰三书1:11所以,一朝得救永远得救是真的;同时,一朝得救人就不可避免地、永远地变成新的被造物,结果他的行为就会与神的孩子相一致。耶稣所说的灵的重生不光包括罪的赦免,还包括行为的改变,这最终使人在身体的复活时成为彻底无罪的,届时罪性本身也将被去掉。第一次复活还在启示录20:4-6里提到:“他们都复活了,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这是头一次的复活。其余的死人还没有复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在头一次复活有分的有福了,圣洁了。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并要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作恶的复活定罪”指的是第二次复活,这发生在作王一千年以后。他们将被扔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死。
启示录21:8 “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 这是第二次的死。”
问题? 看法? 请来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