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English 中文 Big5

罗马书8:1-17

成为圣洁与圣灵,之一

8:1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
8:2 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
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
8:3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
在肉体中定了罪案,

8:4 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
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8:5 因为随从肉体的人
    体贴肉体的事,
    随从圣灵的人
    体贴圣灵的事。

8:6 体贴肉体的,就是死;
  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

8:7 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
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8:8 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

8:9 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
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
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

8:10 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
心灵却因义而活。

8:11 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
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
也必借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

8:12 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着。

8:13 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
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
8:14 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
8:15 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
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
8:16 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

8:17 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
如果我们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荣耀。


问题讨论

为什么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人就不定罪了?
从这一段,你觉得那些在基督里的人的思想状态和行为会是什么样的
是不是所有由神生的人都有圣灵住在心里,由圣灵控制?(第9节)
你的救赎状态是否取决于你的表现?
是不是所有属基督的都有圣灵?(第10节)
你对将来最大的盼望是什么?
基督徒以基督徒的生活方式生活的动力是惧怕吗?还是其它什么?
你怎么知道你是神的儿女?
你与基督同受的苦是什么?


注释

主线

罪和死的律:你犯罪,你被定罪
赐生命圣灵的律


第1节钦定译本译自不同的希腊文本,在这一节的结尾有“who walk not after the flesh, but after the Spirit.” 也就是说,这节被译成“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就不定罪了。”其实这与和合本的翻译没有什么区别,因为在和合本在第4节提到了这个:

“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第一眼看上去,这一段(第4-8节)好像在提倡基于行为的救赎,但仔细读一读,我们看到第9节表明,任何一个有圣灵住在心里的人都满足这个条件。而那些没有圣灵住在心里的就不是属基督的。所一,这一整段说的是两种人,一种是神的儿女,是属基督的,另一种则不是。

属基督的人不可避免地会使他们的生活方式服从圣灵的愿望。他们把心思放在属灵的事上,就如新约所保证的那样: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 耶利米书31:33而且所行的不会离开经上所写的:

“我要使他们彼此同心同道,好叫他们永远敬畏我,使他们和他们后世的子孙得福乐,又要与他们立永远的约,必随着他们施恩,并不离开他们,且使他们有敬畏我的心,不离开我。” 耶利米书32:39,40
约翰一书在一个人的行为如和反应出他的救赎状况这个问题上说得很多。例如:
约翰一书3:10 “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
那么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呢?约翰一书3:10的前一节说:
约翰一书3:9 “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
这与
罗马书8:9 “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
相同。所以,这些是对由神生的人的描述,而不是由神生的先决条件。那些由神生的人不可避免地会有这样的行为。

有些人认为为了保持一个人的救赎状态,这个人必须保持一定程度的行为。这种想法与生活在律法之下有什么区别呢?这种人不认为在基督里的人就不定罪,认为在基督里的人有被定罪的可能;认为如果一个人不维持一定程度的行为就会失去他的救赎。他们认为“在基督里”是行为的结果,否认行为是“在基督里”的结果。一个是以行为为基础的救赎;另一个是以救赎为基础的行为。一个是生活在罪和死的律之下;另一个是生活在赐生命圣灵的律之下。

但在说:“不定罪”时,保罗提到了他自己在作基督徒时的有罪的行为,如他在罗马书第7章的结尾所描述的那样。他的意思是:“尽管我的有罪的行为,但因为我在基督里,所以不定罪。”注意到在第2节里,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他提到“我”,将此与罗马书第7章联系起来。

这一段里另一件要注意的是对内心的强调。在罗马书第7章里,保罗写到:

罗马书7:25 “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这与前面引用的耶利米书31:33相一致。这又一次表明,在罗马书7:14-25里,保罗指的是他作为基督徒所经历的。那些由神生的有神的道主导着他们的思想。我们在圣灵的帮助下从神的道里得出应用,并努力使我们的生活与之相符。那些不属神的人按照他们肉体的私欲去生活。虽然他们也许自认为是虔诚的,或自称是“基督徒”,但他们把自己所选择的生活方式读进圣经里去,而不是从圣经里得出一个圣洁的生活方式来。

这并不是说那些由神生的人就一点都不犯罪,因为保罗在罗马书第7章描述了他与罪的争战,还有如第10节里说:“身体就因罪而死”。但你绝不可能说那些由神生的人是顺从他们肉体的私欲的,反之,他们是顺从住在他们里面的神的灵的。当然,有些是表面上的基督徒,但他们要么会露出馅来(因为山羊假装棉羊是不能持久的),要么会被转化。

第11节我相信这里说的是我们的肉体在将来的复活。有些人认为这里指的是我们今生成为圣洁,但这似乎不是保罗在这里所说的。他已经在第10节说现在你们的“身体就因罪而死”,然后在第11节用将来时态来说“你们必死的身体”的复活。这就是信徒的盼望。指望将来基督将再来,我们将在义和圣善里复活。

第12节我们所欠的是神的债,但不是为了给我们的罪还债。我们欠神的债,因为神用他儿子的死为我们的罪付清了代价。我们想要靠自己的努力来为我们的罪还债则只能是徒劳的。但我们可以通过顺服来表达我们的感激。如果我们收下神的礼物就我行我素,那么我们将是多么不感恩啊。

第13节如果我们按我们有罪的私欲去生活,就必要死,不单是肉体的死亡。因为这正是那些未得救之人的行为。但如果我们治死我们肉体的恶行,就表明我们是神的儿女,我们的归宿将是永生。这使我们想起耶稣的话,他说:

路加福音9:24 “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或作“灵魂”。下同。),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第14-17节注意这与:
约翰一书3:24 “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
很相似。我们怎么知道我们是不是由神生的呢?我们的行为是我们外在的见证,圣灵是我们内在的见证。

第17节基督徒顺服圣灵不是出于对定罪的惧怕,因为“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还有:

“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因为惧怕里含着刑罚。惧怕的人在爱里未得完全。”约翰一书4:18
基督徒顺服圣灵的动力在于:我们行因为我们是。我们相信我们是神的儿女,我们的罪已的赦免,我们的归宿已变得与基督的一样。所以,凭着信心,我们如此而行。这就是第17节的出发点。我们以巨大的盼望和期望,期待将来与基督在一起的荣耀。

我们怎么知道我们不是假装的基督徒,只有试探性的信呢?我们的信是否真实的一个显示是我们是否“和他一同受苦”。在第17节所用的“受苦”一词通常指的是遭受逼迫。这对那些跟随基督的人来说是不可避免的,保罗说:

提摩太后书3:12 “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


Feb 1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