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某些回答的答復

庇哩亞基督徒聖經學習資源引言

首先,關于懷疑,懷疑者需要明白,一篇文字的含義必須從文章作者的角度,而不是讀者的角讀得出。讀者也許會發現他的理解是矛盾的,但作者的意思可能并不矛盾,盡管那也許是一個佯謬。佯謬并不是矛盾。再者,詞語具有不同的外延與內涵。選擇詞語的另一個意思使得文字顯得荒謬很容易,但那并不一定有助于對理解作者的本意。把作者原本沒有的意思讀進文字�堳飫e易。你提到那些信的人有偏見,但那些抱著帶著“本文不可能是真的”這一先入之見去研讀這篇文字的人又何償不是如此。還有,我們是在討論一篇幾千年前的文字,當時的文化與今天的截然不同。在解讀修辭手法時,我們必須要考慮到這一點。

問題: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堛漁a譜相互矛盾。

標准的利未婚解釋非常復雜。對一個問題采用其最簡單的解釋總是合邏輯的,除非有証據要求更復雜的解釋。還有,一個家譜的長度是另一個的兩倍,意味著沿著其中一條線,人的平均壽命只有另一個的一半。一個更好的解釋似乎是這兩個家譜是由兩個互相沒有接觸的人寫的。

回答:你以為馬太和路加不知道對方寫的家譜?不太可能。你覺的他們擔心懷疑者會把它們看作是一個矛盾,并以此作為拒絕他們的福音的根據?我不這樣認為。他們不是寫給不愿考慮他們的意思的其他可能性的人。

這也回答了幾個關于為什麼聖經對有些人來說那麼難懂的問題。尋找,就尋見。但神所做的就是讓得救是靠信白白得來的禮物,同時,只讓謙卑的人接受它。高傲的人將被過濾掉,因為他們并不真正尋找。“惡人面帶驕傲說:‘耶和華必不追究。’他一切所想的,都以為沒有神。”【詩篇 10:4】“耶和華說:‘這一切都是我手所造的,所以就都有了。但我所看顧的就是虛心,痛悔,因我話而戰兢的人(“虛心”原文作“貧窮”)。’”【以賽亞書 66:2】耶穌的大部分事奉都是在羞辱高傲的人,為了要在他們�堶掖y就謙卑,從而可以信。但人有自由意識,有些人不會改變。有時,耶穌甚至不回答懷疑者的問題,因為他們并不真想以回答他們的靈接受答案。而且,他常常以他們不懂的方式說話,這樣就不會使他們受到更重的懲罰。我們知道得越多,責任就越大。

關于這兩個家譜,更多信息可見于:

耶穌的家譜查經

問題:約瑟把耶穌從伯利恆帶到了哪�堙H(和其它問題)

你私乎假定各個福音的陳述是一個完整陳述的一部分。然而似乎沒有這樣的証據。你真的需要研究文件,然後得出結論,而不是反過來。如果幾個犯罪見証人都給出不同的陳述,你不會把它們都加起來作為一個完整的陳述。反之,你會把疑點利益給被告,因為証據不完整。人正常情況下會這麼做,但在說到一本宗教書籍時就擱置其批判能力。

回答:是的,但你難道不是像對待被告一樣對待見証人嗎?難道你不是在控告他們撒謊嗎?所以,如你所說,我把疑點利益給被告。

但實際上遠不止于此。因為在法庭上,陪審團必須考慮証據是不是令人信服。對于我來說,証據是令人信服的。你可以看一看我關于“你咋知道神的確存在?”和“你咋知道聖經是神的話?”的網頁。對于有些人來說,証據是足夠的和令人信服的,而對于有些人來說卻不然。

問題:還有,根據先入為主的觀念來改變“immediately”和“sign”的意思是不合邏輯的。如果你根據你的需要改變詞的意思,那麼你什麼都能証明!

回答:再一次地,我必須指出,聖經不是用英語寫的,也不是最近寫的。有時,如果我們在解釋聖經時不把這個因素考慮在內,在翻譯�堿搕W去似乎很明顯的意思,也許并非作者的本意。耶穌曾在殿�婸﹛G“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約翰福音 2:19b】但甚至他們都誤解了他說“殿”的意思。而在他受審時,這成了控告他的罪狀之一。懷疑者今天也同樣因誤解他所說的把他重新釘在十字架上,雖然他們聲稱字面上的正確性。

問題:你還說:“為什麼[約翰]一定要提[耶穌受試探]呢?馬太福音、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已經記錄了這件事。”但你不說為什麼有些事在福音書�堻Q多次提到。如果記錄了兩次就肯定了這件事﹔如果沒有記錄,則為什麼要重復記錄。換句話說,無論是記錄了多次還是沒有,你總是會相信。這從信的觀點出發很好,但從“用腦子”的觀點出發卻不然。

回答:難道想象有些事情被多本福音書記錄對你的大腦真的是一個挑戰嗎?你真的覺的,從邏輯上講,如果不止一人作出了同樣的陳述,那麼這個陳述就一定是假的!我在考查這些文字之後,我覺得不信要比信需要更多得信心。所以,因為你是一個信心這麼大的人,我對你抱有很大的希望。

問題:你說:“馬太福音是以濃縮的方式寫這件事的,似乎是在說百夫長親自做了那些事,其實是他通過代理人做的。還有一種可能,就是百夫長先托幾個朋友去,然而後來,因為焦慮不安,就親自去見救主。”或許如此──但這很難算得上是一個合乎邏輯的論點。

回答:人們今天不再像當時那麼多地用代理人做事,因為我們今太不再有仆人了。這不是一個邏輯的問題,而是一個文化表達的問題。

問題:睚魯的女兒死了沒有?

假定這件事的確發生了,那麼如果一個人從死�奡_生,要遠比病重的人被治好有意思得多。所以,死與快要死了之間有很大的區別。

但無論如何,你似乎過于輕率地把問題歸咎于不准確的翻譯(“意味著翻譯不夠准確”)。聖經作出了一些很極端的斷言,人們以其文字作為信仰系統的基礎。如果翻譯有誤,那麼我們應當對聖經抱以更多的懷疑,而非更少。

回答:重復的描述使信息更清晰,而且這不是耶穌的唯一神蹟。如果你因為細微的翻譯差異,就試圖拋開大量的見証,那似乎不是特別客觀。是的,你應該更懷疑。因為你不但要懷疑聖經,還要懷疑你自己的懷疑。不應該只是拼命地一味尋找矛盾,在找到一個時,你應該抱著懷疑考慮一下,這究竟是矛盾,還是別的東西。

問題:你說:“馬太福音說的是不要為這次出行采購任何東西,而是:‘去,就這樣去。’如果他們當時有一個拐杖,他們可以帶著。但如果沒有,‘不要去商鋪買。’”

你是把你自己的意思加進文字�堙C如果我可以那樣做的話,我能証明任何我想証明的東西。

回答:但你想証明什麼呢?如果你只是在尋求証明聖經是錯誤的,那麼你自己也可以把意思讀進文字�堙A引入并非作者原意的矛盾。(如果我可以那樣做的話,我能証明任何我想証明的東西。)

問題:你說:“路加福音說:‘約有八天’,這可以包括‘兩端’的兩天,其中第一天和最後一天的一部分被看作是一整天。這在當時那�堛漱憭ア堿O普遍的共識,這也可以解釋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日子的某些不一致。”

這讓我腦海中浮現出“稻草”和“緊抓”這兩個詞。想象一下,讓一個以這種方式看待他的技藝的外科醫生在你身上做手術。

回答:但我們不是在說醫生做精准的手術。我的解釋符合時間是如何在第一世紀表達的。你也許很難與之認同。我相信,你戴著手表,知道生活中的時間約束。度量衡也如此。我讀阿西莫夫有時就覺得很可笑,他曾批評聖經說圓的周長是直徑的三倍,而是際上圓的周長是直徑的π倍。但π是一個超越數。要准確的話,聖經只為了寫π這個數就需要寫得無窮長。奇怪的是,今天我們也常常使用四舍五入的概念,但在解釋聖經時,甚至受過教育的懷疑者都突然忘記了這個基本概念。

問題:你說:“‘吃逾越節的筵席’可以指守逾越節,”

你又是在為迎合你的論點而重新解讀其含義。

回答:你的意思是說為迎合你的論點而重新解讀其含義?

問題:你說:“為什麼兩個敘述不能都對呢?如果我們假定它們都是對的,那麼我們可以得出什麼結論呢?比如,他可以在一個懸崖邊吊死,後來繩子斷了,他摔下來,‘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或類似的情形。”

也許。但這不是這兩個敘述所說的。

回答:把兩個敘述合在一起,那是一種可能。你難到不愿基于所寫的,去考慮各種可能性嗎?

問題:你說:“不是所有的預言都被寫下來。有些只是在口頭上傳下來,比如這個情形。(注意他說:‘這是要應驗先知所說’),所以這未必是指舊約�堛漸籉騤g文。”

如果任何事情都可能的話,我們就無法辯論了。

回答:如果我們從“所說”一詞推斷,他是在引用口述傳下來的,并非任何事情都可能。因為你可以把他說的與文字記載作比較,看有沒有矛盾。(難道非得我替你打仗嗎?開個玩笑!)

問題:你說:“如果一個不是童女的年輕女子懷孕生子,能被看作是一個神蹟,一個兆頭嗎?顯然,(對于那些有耳的人來說)他指的的確是那些仍是童女的年輕女子。所以馬太福音准確地翻譯了原文的意思。”

又在改變詞的意思,我的朋友。“עלמה”(少女)和“בתולה”(處女)是不同的﹔一個עלמה可以是一個בתולה,但如果你想說些令人震驚且反常的話,為什麼不用בתולה,使其明確無誤?這�堥洏峈漪Oעלמה,為什麼我們為了要使“預言”合理,後來要改變它?為什麼不把這個詞當作עלמה,假定馬太犯了一個錯誤。說到底,那是עלמה,無論人們多麼希望不是這樣。

回答:如你所說,你假定馬太犯了一個錯誤。但馬太只是引用了七十士本,這個譯本當時已經使用了幾百年。所以你不得不把更多人包括在你的假設�堶情C“בתולה”是一個合理的解釋。這個解釋不矛盾。而且這個解釋在馬太的幾百年前就被猶太人接受了。

問題:你說:“許多預言都有雙重意義和雙重應驗,因為舊約中的許多事件其實都是新約事件的影子,如希伯來書所說的那樣。在以賽亞的時候,這個預言被部分地應驗,但不是神蹟,而是後來的事情的前兆。就像以利亞是施洗約翰的先行者一樣。”

這不合邏輯,只是玩文字游戲。通過改變意思,以適合你的需要,你可以“証明”東西。以此為背景,任何事情都是可能的。這個“神蹟”只有在其原始形式與時代背景下,才具有意義﹔其他都是一廂情愿與寬泛解釋。

回答:好吧,看一個預言的例子,看看是不是“任何事情都是可能的”:

預言的例子,【但以理書 9:25+】:

“你當知道,當明白,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有受膏君的時候,必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正在艱難的時候,耶路撒冷城連街帶濠都必重新建造。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那”或作“有”)必被剪除,一無所有。”【但以理書 9:25-26a】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就是:7x7+62x7=69x7=483。

公元前445年,亞達薛西王發布詔書,允許猶太人在猶大地重新開始敬拜神,實行猶太律法。69個7是483……如果你考慮到“預言�堛漱@天就是一年”的規則,在公元前445年發布詔書的日子上加上483年,要精確到月(因為我們知道關于重建耶路撒冷的詔書發布在希伯來的尼散月,大約相當于我們的四月),就把我們帶到公元32年4月,這包括考慮到因古代使用每年360天所作的調整,這樣483年其實是476年,還有因為沒有公元0年,再加上一年。

知道誰說是彌賽亞,并且在公元32年的四月被剪除?

問題:你說:“誰說這些不是同一個地方,只是有不同的名稱呢?”

用信息的不足來証明一個斷言不合邏輯。唯一合邏輯的答案是有區別。

回答:更正確的是,在這�媕雩蚖〞漪O合理的解釋。對你來說,你的答案更合邏輯,但對我來說,我的答案更合理。

問題:你說:“【哥林多前書 14:33】的意思是這種混亂的最終原因不是神,而是罪,這也是【創世紀 11:9】所要說的。神使人說不同的語言,但那是這個混亂的原因嗎?不是。原因是他們的罪。所以,雖然神使事情發生,但神不是惡的作者。”

這是神學解釋。

回答:這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呢?畢竟,這涉及的是一篇尋求神學矛盾的神學文章�堛漱@個神學問題。

問題:你說:“【出埃及記 33:11】只是一個表達,并不意味著按字面理解。它只是說神直接與摩西說話,摩西可以與神對話,就像朋友一樣。”

又是在改變意思。如果不合適,就改變詞的意思,重新解釋,直到合適為止。不計代價地信。黑就是白。

回答:改變意思?那從一開始就是他的意思。是你在試圖改變作者的意思。因為作者指的是舊約�堛瑣�史記載,摩西可以像朋友一樣直接與神說話,但卻不能見神的面。我現在就在與你說話,但你卻看不到我的臉。對你來說,這就那麼難懂嗎?

懷疑者往往把聖經的作者看作是一幫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的白癡或騙子。但懷疑者在試圖詆毀他們臆想出來的對手時,最終可能會讓自己出醜。

問題:你說:“大多數歷史學家都沒有提供完整全面的歷史記錄,歷史書大多是不完整。”

再一次地,缺乏証據并不証明假設。只有確鑿的証據才能証明一項假設。你基本上就是說:“UFO是的確存在的,因為沒有証據証明它們不存在!”或者“沒人曾經証明聖誕老人不存在,所以他存在。”這不是成熟的邏輯。

回答:聖經本身就是許多見証人的確鑿的歷史記載。你基本上是說,聖經虛假的,因為你認為聖經不是一個歷史文獻而拒絕聖經。

問題:如果聖經只有一兩個問題,你可以將其歸因于矛盾或誤解,但這些問題的數量實在太多了,就使得懷疑論者懷疑這本書的真實性。

回答:我還沒有找到或聽到任何一個明顯的矛盾致使我不信。從古至今世上的大部分人也同樣。

艾迪文
庇哩亞基督徒聖經學習資源
bcbs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