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更多關于聖經的問題

關于洪水的問題:

我不同意流行的對創世紀全球性洪水的解釋。我自己對創世紀前幾章�堛漪Y些事件的解釋可見于創世紀注釋:

創世紀注釋。因此對于我來說,這些問題是沒有意義。


你知道崑虫至少有四條腿,對吧?你以為聖經的作者以為它們只有四條腿嗎?這個問題顯示的不是作者的無知,而是讀者的無知,他們對這�堜狴峈滬袓膉滫k無知。相關的經文來自利未記:

“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們還可以吃。”【利未記 11:20-21】

“用四足爬行”指的只是它們用它們的四條腿爬行。所有這些崑虫至少用四條腿爬行。蝗虫有所不同,它們的六條腿中,有兩條腿用來蹦跳。那就使它們歸于另一類�堙C


猶太人如你所說被“偏愛”,是因為他們被賦予把神的道傳下來的巨大責任。但因為他們有更大的責任,他們也要受到更嚴重的審判。類似地,對于在基督教環境�堛齯j的人,期望也更多。你知道得越多,責任就越大。所有這些都將在審判日上顯露出來。猶太人不會僅因他們的遺傳基因得救。


我想你指的是在七日創造時,第一日造了光,又在第四日造日、月和眾星。請參考前面提到的創世紀注釋。


奴隸制本身不是罪。它只是今天政治不正確而已。請參考腓利門書查經。


我不知道你說“殘忍地”是什麼意思,但我想我明白你的問題。神創造,神毀滅。那是神作為創造者的權利。但如果人如你所說是“無辜”的,這種死不意味著他們被定罪。每個人最終都要死。就連耶穌,雖然他是無罪的,也死了。關于“無辜”的人受苦,我建議你讀一下舊約�堛漪蠽B記。順便說一下,“猶太人”這個詞直到被巴比倫擄才開始使用,這個詞專指南方的猶大國的人。(《和合本》將“בבלי”(巴比倫)譯作“迦勒底”)我還建議你讀一讀這些經文的上下文。或者,你是不是只是從別人聽說這些問題,但實際上并沒有費心去讀讀聖經?


神從來都沒有縱容這種行為,除了巫婆的情況外。但那是在摩西律法�堙A是給猶太人,不是給基督徒的。神沒有給基督徒命令,要他們做那種事。我常常公開反對聖經之後的機構化基督教做那種事情。謝謝你提出這個問題,這樣就可以澄清,這種行為不符合聖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