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者倪柝声炼狱的支持者

第一轮

我在读地方召会和见证者李常受的教义,我偶然看到他们,心中就萌生了兴趣。读守望者倪柝声的炼狱,我一直在想为什么你批评这句话:

“但是基督徒如果有了罪没有悔改,没有承认,没有得着赦免,就会落到地狱的火里去。你看主耶稣下面所说的话多重。”他还说:“在将来的时代里还有赦免的可能。但是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若有地方还没有与弟兄弄清楚,你就不能出来。”

我一直在想你怎么会认为基督徒不会有没有被饶恕的罪?一个信基督的人是基督的教会的一部分,对吗?那为什么启示录的开始告诉基督的教会的成员悔改?那些信是写给那些城的“教会”的,他们受到了称赞,也得到了矫正。按照那些信本身,收到那些信的都是教会里的人,然而他们仍然被告知要悔改。难道你说,如果他们不悔改,他们就将被踢出基督的身体?主说谁也不能从他手里把我们夺去,保罗说无论什么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

另一件事就是你用【约翰一书 3:6】【约翰一书 3:9-10】来说凡从神生的就不再继续犯罪。我的印象是在我们信主和接受主的那一刻就从神生了。然而我知道在我得救后我还是犯过罪,而且可能还会犯罪。我想会一会自从接受基督后就从来不犯罪的人。如果我们所有的罪都被饶恕了,那为什么还要认罪和悔改?因为我们没有悔改的罪将不被饶恕。难道这就意味着神将不认我们是他的儿女吗?

【希伯来书 12:5-11】说我们作为神的儿女受到神的管教,就像父亲管教他们的儿女一样。我们知道受到管教意味着我们已经从神生了,因为如果不受管教,我们就是私子。所以,如果神决定管教他的儿女,而且你不能逃脱神的管教,你怎么能假定在你接受了耶稣为主后,神将在你死后把你投入地狱呢?

还有【哥林多前书 3:11-15】呢?这段说我们的根基是基耶稣基督,我们可以在这个根基上建造。然后列出六种建筑材料:金、银、宝石、草、木、禾秸。然后说我们在这个根基上建造的工程将被火显露出来。人的工程若存得住,就要得赏赐,而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遭受亏损;自己却要经过火得救。得救是因我们信和接受主,从神得来的礼物,对吗?那么赏赐是什么呢?如果人遭受亏损将仍然得救,而他的得救是一个礼物,对吗?但他不会得到赏赐,他将遭受亏损。然后,保罗在【腓立比书 3:14】说他在追求奖赏。如果我们为了救赎,悔改和得救必须接受主,那就是一个礼物。而奖赏给某个人是因为他做了什么好事,对吗?奖赏是赢得的,但得救不是靠做工,所以得救一定是个礼物。那么奖赏是什么呢?


庇哩亚基督徒圣经学习资源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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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能靠为自己的罪付出代价,买条路离开地狱吗?如果可以的话,耶稣为什么死呢?如果是这样的话,在“地狱z之火”里受苦可以用来作为罪的赎价,那么从逻辑讲每个人最终都能靠死后遭受足够的刑罚得救。

耶稣为把我们从神的忿怒中救出来而死。而我看到李常受和倪柝声基本上是说,神让他得救的人遭受忿怒,也就是地狱之火,让他们被丢在外面黑暗里。你说:“难道你说,如果他们不悔改,他们就将被踢出基督的身体?”当李常受和倪柝声说基督徒的手脚被捆起来被丢在外面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时,这不正是他们所说的吗?

你自己的推理显示出你可以明白这些段落说的不是已经得救的人——神的儿女。是的,我同意你说的:“主说谁也不能从他手里把我们夺去,保罗说无论什么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所以那些已经被赎的人不会遭受神的忿怒。他们将不会被丢进地狱的火里,他们将不会被丢在外面黑暗里,与神隔绝。所以,这些段落说的不是已经得救的人。

至于你关于某些经文的解释,我想指引你前往我的查经:

关于约翰一书里的经文,见
约翰一书查经
关于【哥林多前书 3:11-15】,见:
哥林多前书第三章查经

关于【腓立比书 3:14】,见:
腓立比书第三章查经

关于“唯名主义”,见:
唯名的基督徒

至于希伯来书里的那,神在今生管教我们,因为我们现在还在肉身里,而罪就住肉身里。而在死后则不是这样。我们将行在完美的义中,不是因为努力,而是本性。你说:“如果神决定管教他的儿女,而且你不能逃脱神的管教,你怎么能假定在你接受了耶稣为主后,神将在你死后把你投入地狱呢?”我不太肯定你的意思是不是与你说的正好相反。因为我不认为神把得赎的人投入地狱里。你认为神要把得赎的人投入地狱里吗?

现在,我有一个问题要问你。人是如何成为完美无罪的,在永恒里他已经失完全去了犯罪的能里?那难道不是我们在永恒里的状态吗?我们在天堂里还要继续犯罪,然后不时地被丢回到地狱里,为我们的罪付清赎价吗?那当然与基督的福音所描述的拯救大相庭径。

那么这样一个状态是如何达到的呢?当然,关于今生,我想你意识到即使那些在你看来完美无罪的“得胜者们”,也会陷入罪里?那么如果死对于成为圣洁没有任何作用,那在死后如何达到这样一个状态呢?你也许会说,在地狱的火里遭受足够的刑罚,就会造成这样一个状态。(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应改在你们教会建起酷刑室,早早就开始使人被洁净。)但不受这种刑罚的地方召会的“得胜者”又是怎么回事呢?他们是如何成为永恒和持续完美的?是的,死确实起了作用。因为我们有双重性质——罪只住在肉身里。

遭受地狱之火不是为了使人成为圣洁。那是一件关乎公义的事。这关乎偿还。这关乎忿怒与复仇。但福音与忿怒相反。“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原文作‘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 3:36】

我们还读到:“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借着他免去神的忿怒。”【罗马书 5:9】对于我来说,地方召回把福音看作只提供从永恒的忿怒被救出的拯救,但不一定从在千禧年遭受地狱之火被救出来。如果你问我,我不认为这是拯救或恩典的概念。这当然与罗马书这节里“更要”的概念不一致。

“因为神不是预定我们受刑,乃是预定我们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 【帖撒罗尼迦前书 5:9】那么我们的罪呢?新约说什么呢?“我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希伯来书 10:17b】

再一次地,谢谢你的关注,祝你有美好的查经。

艾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