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關于上下關系的概念

影子 真像
政府 雇主 父母 丈夫 男人 屬靈權威 基督 父神
公民 雇員 子女 妻子 女人 門徒 教會 神的兒子
【羅馬書 13:1-6】
【以弗所書 6:5-8】
【以弗所書 6:1-3】
【以弗所書 5:22-24】
【提摩太前書 2:11-14】
【哥林多前書 11:7】
【希伯來書 13:17】
【以弗所書 5:23】
【約翰福音 6:38】
世俗
個人
輩份
親密
設計
屬靈

聖經說到多個人與人的關系,作為基督與基督徒,父神和神的兒子的關系的影子。

人的權威都有一個權威的范圍,而那個范圍是有限的。如何定義每個權威的范圍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但神對這事有最終決定權,因為權威是神設定的(【羅馬書 13:1-6】)。有些人被看作具有(或自認為具有)他們的權威范圍之外的權威(這是非法的權威),相反,有些人有合法的權威,但不被如此對待(或不認為自己有這樣的權威)。丈夫的角色常常是後者的例子。丈夫通常不被看作是權威,無論是在社會裏,還是在基督徒裏。壓迫性的政府也許是前者的例子,篡奪其他合法的權威,比如父母的權威和屬靈的權威。

 

上下關系的焦點

權威 愛與責任
在權威之下的人 服從和順從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以弗所書 5:24,25】

對于在權威之下的人來說,服從和順從是在這種關系中表達愛的方式。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并且要向他顯現。”【約翰福音 14:21】